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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活活气死白衣剑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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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此同时,一直没有出手的董家老祖,也在一旁密切关注着秦浩的一举一动。

    他决定玩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先让白衣剑仙先出手,试探出秦浩的深浅,并对其造成伤害,然后自己再踩着他们一举登顶。

    “我是觉得现在光吃烧烤,气氛有点干,想再来点音乐。”

    秦浩说着便从漂流瓶之中召唤出来了,钢铁大娃和钢铁二娃。

    这二人出现的时候,一个手中拿着吉他和大提琴,一个拿着古筝和长笛。

    随后,秦浩又拿出了一个架子鼓。

    接着,神奇的一幕发生了,钢铁大娃和钢铁二娃那本来就能够伸长的五指的头部,又可以一分为五。

    两个人的二十根指头,变成了二十个手。

    “Music!”

    随着秦浩一声令下,钢铁大娃和钢铁二娃瞬间就位,一个人负责弹奏乐器,一个人站在旁边准备边唱边跳。

    这二人,便是一个乐队。

    “女人,你是想听柔情一点的,还是狂躁一点的!”秦浩捏着孔雀那尖尖的下巴,深情问道。

    “我想听,用狂躁的方式演绎深情的歌曲!”孔雀说道。

    跟秦浩混在一起久了,她的品位也变了。

    “Ok,大娃二娃,先来一首摇滚版的《他一直很安静》,暖暖场。”

    秦浩高喊一声,随即,狂躁的音乐,在庄园的草坪上奏响。

    看到秦浩和孔雀竟然一如既往藐视自己,而周围的人又如此嘲笑自己,白衣剑仙此时已经气得浑身发抖,嘴唇发紫,就像中了毒一样。

    “我要……杀了……你们!”

    他抬起手,正想全力击杀秦浩和孔雀,不料这狂躁的音乐,却如同一把把利刃一样刺入他的身体。

    “我对你的感情,就像你路过的风景,我一直拼命向你示好,你却从来不为我而停……”

    这歌词什么意思?

    想表达什么?

    不管别人怎么想,白衣剑仙觉得,这首歌仿佛就是在说自己。

    他一直努力做最好,就像路边的风景一样,渴望吸引孔雀的注意,但是,孔雀从来没有停下脚步看自己一眼。

    “噗!”

    白衣剑仙越想越气,一时间百感交集,急火攻心,直接喷出一口老血。

    “为什么?”

    他怒吼一声,刚想发力,狂躁的音乐再次如同利刃一般刺穿他的身体。

    “明明是三个人的电影,而我却不配有姓名……”

    这句歌词,是整首歌的精华部分,讲述的是一个人爱而不得的痛苦。

    “这首歌,唱的不正是我吗?”白衣剑仙再次喃喃自语。

    “孔雀是一个演员,我也努力想跟她拍一部电影。然而,她去跟别的男人拍起了电影。最可恶的是,她只是知道我叫白衣剑仙,连我的真名都不知道。”

    “噗!”

    白衣剑仙又一口老血喷了出来。

    此时的他,已经完全乱了分寸,只觉得天昏地暗,仿佛跌入了一个深渊之中,怎么爬都爬不上来。

    “明明是三个人的电影,而我却不配有姓名……”

    杀伤力最大这句歌词,一遍又一遍的响起,萦绕在白衣进行耳边,将他刺穿。

    “不要唱了!”

    白衣剑仙跪在地上,抱头痛哭。

    此时此刻他,已经完全掉入了秦浩的陷阱。

    秦浩看似什么都没做,但其实他出现的那一刻,就已经开始对白衣剑仙的绞杀。

    第一步,跟孔雀表达真情,既得到了孔雀的爱,同时让白衣剑仙伤心欲绝。

    第二步,吃烧烤喝啤酒,战略上开始藐视敌人,让爱好面子的白衣剑仙,进一步来到崩溃的边缘。

    第三步,在白衣剑仙要发动攻击的时候,让钢铁娃用他那特殊的嗓子,发出一种特殊的声波,句句刺穿白衣剑仙。让他在极度悲伤的情况下,进入幻觉。

    第四步,让白衣剑仙在幻觉中,彻底崩溃,不攻自破。

    自以为聪明无敌的白衣剑仙,每一步都被秦浩牵着走,此时的他,已经陷入幻觉之中,无法自拔。

    在幻觉之中,他看到秦浩和孔雀,一人拿着一把利刃,刺入到自己胸膛之中,还不断的嘲讽自己,羞辱自己,他却无能为力。

    更可恶的是,在旁边围观的那一千个人,之前那么尊重自己,崇拜自己,而是现在却做起了帮凶,一人拿着一把利刃,一边唱着歌,一边捅向自己。

    突然间,这些人又全部都消失了。

    他发现自己站在一个镜子前,而此时镜中的自己,面容肮脏不堪,白色的衣服上,身上爬满了蛆虫,就如同一个腐烂的尸体一般。

    “噗!”

    “既生老板,何生剑仙。”

    第三口老血喷出来,白衣剑仙说出最终的遗言之后,彻底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

    古有诸葛亮,气死周瑜,今有我秦老板,唱死剑仙。

    毫无疑问,这又将成为人类历史和异人历史上的一段佳话。

    “打完收工。”

    秦浩端起手中的酒杯一饮而尽,大手一挥,悬浮在他头顶的那三十六把长剑,瞬间合而为一,被他收入囊中。

    此时,在旁边围观的那一千人,一个个脊背发凉。

    他们原先都以为,秦老板只是手握某种强大的法器,才能够轻易的霸占十三城区。

    并且都以为秦老板年少轻狂,被孔雀的红颜祸水,迷住了双眼,才那么大意地对待白衣剑仙。

    谁能想到,他套路如此之深,步步为营,处处设下陷阱。

    让白衣剑仙这种几乎无敌于X星域的强者,竟然不攻自破,活活气死。

    更可恶的是,还把人家钟爱一生的法器,占为己有。

    此人,太可怕!

    “女人,刚刚我唱的歌怎么样?”秦浩捏着孔雀的下巴问道。

    “有魄力,有脑子,又有创意,不过是我的男人。”孔雀一边嚼着嘴中的韭菜,一边说道。

    “今天要不要吃定我?”秦浩笑着说道。

    “混蛋,整天想不正经的事情,还有几只苍蝇没有捏死呢。”孔雀说完之后,冷冷的瞥了一眼不远处的董家老祖。

    与此同时,包括楚良峰在内的那一千人,也都看向董家老祖。

    董家老祖可是**湖,无论是战斗经验还是心机,都要比白衣剑仙更胜一筹,他应该不会那么轻易的掉进秦老板的陷阱。(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