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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第九天(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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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人家主顾家,我让胖子去修理了,而我则是到附近转悠。其实,这老胖子一点儿都不愿意自己去,非要让我跟他去一起修东西。还撒着小谎说,自己的本事不够,得让我这个大神好好带带他。

    我“切”了一声,说道:“自己是不怕变成干尸了吧?”

    “你在我身边不是更安全点儿?”胖子笑嘻嘻的说道。

    我又白他一眼,说道:“我在外面守着你们这群人会更安全!”

    胖子还想跟我争执,可惜我的态度强硬。任凭他怎么说,我就是不去。他一看没办法,只得自己灰溜溜的去了。

    其实,道行高深的阴阳先生都可以通过运用《河图洛书》以及八卦的排盘法能推出这只猫妖的所在。

    我呢,只是在《阴阳秘术》后面的记载中看到过,当我翻译很久找到那篇推算法时,才发现这不仅仅是小篆,更是晦涩难懂的文言文。结果,因为时间不足,也才翻译了一点儿。

    我就在这附近的转来转去,真是无聊。幸好是带着手机还有耳机,可以边听歌边转悠。双手插在口袋里,随时准备用已经画好的符咒来对付这随时可能出现的猫妖。

    我晃悠了半天一直没有发现什么,忽然想起那个爱奸笑的警察。虽然这人一笑就让人后背发凉,但是他说过,每一个死者的死亡地点都比较偏僻。

    想想自己刚才自己转悠的这块地方,一点儿也不偏僻。所以我应该专找这偏僻的地方,去这偏僻的地方碰碰运气。

    果然,我的运气很好。在偏僻的小道上捡到了一张红色的百元大钞,这对于十八岁没有任何经济能力的我来说,那是真的发了。我捡起钱来,揣在了兜里。又望了望四周,发现没有人。我的心里一阵高兴,甚至有点儿得意的感觉。

    嘻嘻,老天啊!你真是眷顾我呀!知道我辛苦给我送来的福利!

    正当我要跪下感谢老天爷时,旁边的万年青草丛中一点红晕分外明显。我定睛一看,尼玛!又是一百。

    老天爷!我真是爱死你啦!

    我悄悄地跑过去捡起来就揣口袋里,还不住望望四周有没有人。心想,一次一百,一次一百,我得赚翻天啊!

    在我望着四周看看有没有人时,发现不远处有一个黑色的皮夹。按照我的经验,那是一个钱夹,我爸爸用的就是那个样子的钱夹。

    我一看四周没有人,赶快跑到那里,捡了起来,一看里面厚厚的一沓血红色的钞票。

    尼玛!我发了!

    我又再次瞭望一下四周,一团残破的黑色羽绒服引入眼帘。在那残破的黑色羽绒服旁边,一具全裸且皮包骨头的干尸静静的躺在那里。

    我慌忙间掏出黄符,差点掉下那百元大钞来,小心翼翼的走了过去。

    心里盘算着,如果这猫妖瞬间扑上来,我就往它身上扔黄符,让这货永世不得超生。我这符可不是“镇妖符”,而是“降妖符”,专治各种妖魔。

    一阵冷风吹过,我手里的黄符飒飒作响。莫不是这妖怪在我身旁,我用余光瞟着身边的一切。电视上,经常会出现一个情节。那就是,当你找不到妖物的时候,你回头便能看到这妖怪扑面而来。

    我现在就在幻想着这一情节,心想这妖怪很有可能会从的身后出现。

    我另一只手揣起钱包,又拿出几张黄符来。

    猛然间,我一回身,手里的黄符去都丢了出去。

    这猫妖倒是没有丢住,不过看到两个警察被一个人给带到这里来了。

    “警察同志,尸体就在前面。”

    那两个警察看到我站在那里,立即掏出手枪,双双喝道:“不许动,举起手来。”

    我不由自主的高举起双手来。这一场景让我想到了《举起手来》中的罗圈腿,不过我可不是反派。

    两个警察熟练的持着枪移动到我的身边。一个拿枪盯这我,还吩咐我不要动,还让我报姓名,籍贯。我只能乖乖的报出我的姓名和籍贯。另一个警察则去查看着现场的一切,还举着对

    讲机呼叫总部支援。

    这一切,搞得我好像成了坏人。

    “警察叔叔,我可不是坏人。”我说。

    用枪指着我的警察说道:“你是不是坏人不是你说了算,是我们说了算。”

    “好,请警察叔叔好好的查查,我绝对是清白的。”

    不一会儿,一群警察就赶到了现场。这群警察里就有那个爱奸笑的警察,他被簇拥在中央。一看就是领导。

    他看到我后,嘴角又露出让人尴尬的奸笑,笑得我的后背只冒冷汗。心想,这次还不知道他会把我怎么样。

    “又见面了?”他说道。

    我尴尬的笑道:“是,叔叔,我们好巧啊!”

    “上回你就出现在案发现场,现在又出现在案发现场,这个不值得不让人怀疑啊!”他那嘴角的奸笑更加明显了。

    “叔叔,你可以查,我绝对相信警察,如果我做过坏事,让我不得好死。”

    “先别着急发那么重的誓言,万一应验了呢?”

    这怎么可能会应验,人又不是我弄死的。我当然问心无愧。

    他在我身上瞟了一眼,问道:“口袋里是什么东西?”

    我一想完了,这次就算不冤枉我。也会把我当小偷的,毕竟钱包不是我的。一个警察从我口袋里拿出了钱包,交给了他。

    他对着我又进行了一次奸笑的洗礼。开始翻起钱包来,只见他从钱包里翻出一张身份证来。他对旁边的一个警察喝道:“去,跟这个死者比对一下。”

    那警察拿着身份证跟那面目依旧清晰的干尸一对比,说道:“副局长,这就是死者!”

    副局长奸笑一番,说道:“钱包里大量的现金,这钱包还在你身上,是谋财害命吧!”

    本来就是捡个钱,这一下捡钱给捡出事儿来的。看来不义之财不好得,老天爷还是有眼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相信,那猫妖一定会被抓相住,而我一定会没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