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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九章 李老头与土包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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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腊月三十这一日,鹰山城格外的冷清,许多店铺、摊位都已在昨夜关门收摊。一些个酒肆茶馆也都人去楼空,原本就不像扬州城热闹的山中小城,在这一日,就愈发显得寂寥冷清了。

    鹰山城中的宅子多半都是角鹰山魔教弟子的住所,而城中大半的商业店铺,却并非角鹰山魔教总坛的产业。而是那些个来自扬州城中,早年在生意场上不景气,走投无路,要来角鹰山上寻死之人开设的。只不过那些人在死前,被孙骆涯领着一批死士给救下,并且安置在了后峰的禁区中。

    后来,这些生意人或许是与阎王爷打了个照面,心境上起了变化,对“世间事除了生死皆是小事”有了深刻的理解,这才与魔教少主借了些银子,在鹰山城中做起了小本生意。

    这些先死而后生的生意人,脾性比起以往有大大的改观,对角鹰山上那些住在鹰山城中的魔教弟子都态度极好,而且也特别好说话。

    那些个角鹰山弟子也没有占着自家地盘而对这些商家出言不逊,或是做那吃喝不给钱,或是赊账不还账的无赖勾当。

    这便使得那些对生活重新充满希望的商家,对这座角鹰山上的魔教弟子更加心生好感。

    基本来讲,这些店铺很少有关门的时候,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关门的时间,也就从腊月三十这一天开始,一直到正月初三,之后又会重新营业。

    这些商家的掌柜的,多半是回到山下,与他的那些亲戚拜年送礼。自然的,这么多年下来,鹰山城中自然也有他们自己的宅院,平日里店铺打烊后,就会回到自己的宅院去居住。妻儿老小,也一并在宅院中。

    早些年,他们刚在鹰山城中打拼的时候,多半是睡在店铺里的,好在角鹰山中人口数量众多,可偏偏没有商家,每逢买酒买衣裳都要下山去扬州城,自从他们在扬州城中开设店铺以后,虽然没有日进斗金这么夸张,但在所有人都贪图方便,就近买卖之后,日进几两银子倒也不在话下的。

    其中,就以鹰山城贩卖酒水的酒肆最容易赚钱了。

    如今这个世道,世间男子何人不曾喝酒?

    即便是文人雅士,或是士子书生,就连那些个苦读寒窗的穷酸秀才,也都会买上一壶浊酒,小饮一杯。即便浊酒入喉,辣火烧腹,可人生在世,不论好酒浊酒,只要是酒,若能饮上一杯,不论大杯小杯,皆是幸事。

    鹰山城中的酒肆不少,不过贩卖的酒水却不驳杂。他们的酒水都是自己亲手酿造的。城西那间酒肆,卖的是女儿红。城东那间酒肆卖的是土烧,不过比起扬州城的地道土烧,却要性温一些,酒水也要更滑口一些。

    而在鹰山城的城南那里,也同样开设着一间酒肆。只不过店铺的门面不是很大,就一间小小的茅屋房。说起来,在屋舍俨然的鹰山城中,能见到这样一间茅屋,倒也并不稀奇,因为鹰山城中的唯一一座医庐,倒也与这间酒肆是差不多的寒碜光景。

    酒肆并无牌匾,不过是在茅屋的门前,竖着一杆写有小楷字样的“酒”字旗杆。

    酒肆的掌柜,是位年纪颇大的鲐背老人。

    老人膝下子女早在几十年前,被山贼劫道给杀害了,老伴更是早他十年就去世了,如今也算是孤苦伶仃的孤寡老人。

    老人他姓李,在他老伴死后的那天,他来到了角鹰山,想要找根杉树就此吊死,至于不想死在扬州城中,是怕城中人会在他死后,指指点点,说些可怜他的话。老人年轻时就自尊心强,而且也爱逞强,更不需要别人的可怜。

    只是他才在杉树上挂好白绫,就被一位长相俊美的少年郎给撞见了。

    那少年**岁的模样,生的唇红齿白,颇为好看。若非没有身穿一件长裙,否则李老头还当真以为少年郎就是那天生美女胚子的小姑娘了。

    除此之外,这名少年郎的手中还提着一只被打晕了的山鸡。

    山鸡很肥硕,而且这种红翎黑羽山鸡在角鹰山中可是警觉性奇高的一种山鸡,它们对危机的感触极其敏锐,一旦觉察到不对劲,就会挥舞着它那肥大的翅膀,扑腾几下就没入林间,消失踪迹。

    李老头也不见少年郎有何种捕杀山鸡的猎具,可偏偏这头红翎黑羽山鸡就被他给提在了手中,这就真的很不可思议了。

    就在李老头惊讶这位少年是如何抓捕到这头山鸡的时候,这位少年郎就突然问他,“老爷爷,你这是在做什么?”

    李老头不想在少年的回忆中留下阴影,也就将自杀的念头往心底里压了压,他走到山坡外,望向扬州城的方向,笑着说道:“孩子,老头子我就想着来山上看一看扬州城,别无他意。”

    谁料那少年郎却是机敏过人,道:“那老爷爷看风景就看风景,在树上挂白绫做什么,是有什么事想不开吗?所以老爷爷你这是要……”

    少年没有继续往下说。

    可老人却是回转过了身子,看向那位足有美人姿色的少年,他叹气道:“是啊,爷爷我是想不开。可刚想做那轻生的事情,却不料被你这小家伙给瞧见了。爷爷我不想给你这小家伙在心底里留下不好的阴影,怕你以后害怕,就想着编造一个谎言,骗一骗你。”

    少年郎也没有因为老人说了骗他之类的话,就心生怨气。他只是提高了几分手中的山鸡,然后对老人露出了一个笑脸,语气温婉地提议道:“老爷爷,要不你陪我先把这只大肥鸡给吃了吧。它也太大了,我一个人可吃不完这么多。若是丢了,也觉着怪可惜的。”

    少年郎话才说话,就又立即补充道:“我曾经听我那位小姨说起过,她说那些被推上行邢台的犯人,在死之前,都要好好的吃上一顿,吃饱了才好上路。老爷爷你若是真的想不开,那要不先吃饱了再……”

    少年终究不忍心说出最后几个字。

    李老头哭笑不得。自己想自杀而已,你个小娃娃却把我与那些犯了死罪的死刑犯相提并论。

    可少年郎的用意,他又何尝不知呢?

    李老头对于少年郎的善意,他也没有拒绝,点头说了个好字。

    接下来,他就在一边看着少年郎手法极为娴熟地将山鸡的羽毛全部去除干净。

    红翎黑羽山鸡,肉质鲜嫩,而且翎羽也极其容易去除,不同于家中饲养的老母鸡,去毛都要用开水烫过之后才可拔除。

    去除了山鸡的翎羽,少年郎抽出了怀中的匕首,将山鸡的肚腹剖开,将它的内脏与肠子等物一股脑地全部取出。当然,在剖开山鸡的肚腹之前,少年郎找了个地方先将山鸡给割喉放血,等到山鸡彻底死绝之后,他才做了剖腹取卵之事。

    这一幕却是被站在一旁的老人给看在眼中,即便老人见过了许多世事,可如少年郎这般年纪轻轻,就对制作野味这般上手,实属少见。李老头忽然想起自己的孙儿,若他的孙儿没有被山贼杀害,是否也能与少年郎这般,做的了杀鸡取卵之事?

    途中少年离开过一次,李老头也没急着寻死,而是等到少年郎回来时,已经见到他手上的血迹,与山鸡皮肉上的血迹都已经彻底清洗干净。除此之外,少年郎的手中还拿了几大张荷叶。少年郎将清洗干净的山鸡包裹在荷叶中,然后他就用湿漉漉的泥土涂抹在荷叶上,包裹上牢牢的一层之后,他又取来了干柴、茅草,堆在泥土与荷叶包裹的山鸡上,点火煨烧。

    等到这堆干柴烧尽,孙骆涯也没急着拨开炭火,而是过了半刻钟的时间,等到炭火逐渐熄灭,却仍在红光闪烁的时候,他取来了稍大一些的干柴,拨开了炭火与炭灰,将下边泥土包裹的荷叶山鸡给拨弄出来,然后他用干柴轻轻拍碎那层干硬的泥土,再捻起指尖,小心翼翼地撕开那层早已干瘪的荷叶。

    荷叶的温度出奇的高,少年郎的指尖刚触碰上,就立即缩回手,去捏住了自己的耳垂。嘴里呼哧呼哧的哆嗦着。

    一旁的李老头见了,却是呵呵一笑。

    他走过来,用布满老茧的双手替少年撕开了荷叶。荷叶一经被撕开,立即就有浓郁的肉香,裹挟着淡淡的荷香,扑鼻入脑,简直是达到了闻之便已满嘴生津的奇异地步。老人对此还连连夸赞道,说你这小娃娃的土包鸡,做的可真不赖,光是看着鸡肉上腾腾上升的热气,就已经有大饱口福的欲.望。

    少年郎展颜一笑,并未多说什么,只是招呼着老爷爷快些吃,凉了的话,这份土味以及荷叶的清香就淡了。李老头也没客气,他撕下了土包鸡的一条鸡翅,递给了少年,那少年郎在接过鸡翅后,脸色一变,连忙转手到另外只手,就这样左右交换了数次后,少年郎这才忍着烫楚,强咬了一口油光滋润的鸡肉。

    肥而不腻,就是角鹰山上的红翎黑羽山鸡的最大特点。这些山鸡是吃食角鹰山上的野果长成,而且这些野果所生长的地方是在果树上,山鸡若要吃食,就得扑腾着翅膀,飞到树杈上,才可采摘吃食。多年下来,角鹰山上的这些红翎黑羽山鸡的翅膀特别强壮发达,所以这红翎黑羽山鸡真正美味的地方,还是在鸡翅膀上。

    李老头见少年郎吃过了鸡翅膀,他也就心安理得地撕扯下了另外一只鸡翅膀。老人年轻时对吃食方面没有太大的挑剔,只要能吃饱即可。而眼下当他咬了一口鸡翅膀后,他才突然觉着以往吃过的东西,都跟猪食差不多。

    恍惚间,他想起了自己那位老伴。那个女人在生前,可真是一个无肉不欢的老饕。即便过了这么多年,他还是依稀记得自己老伴年轻时吃上肉就满脸笑容的模样,对他而言,只要能坐在那女人的对面,看她吃上东西就是满满的幸福。可惜啊,那女人还是先他一步走了。

    一想到此处,李老头就不由感叹一声,“若是有酒就好了。好酒配好肉,真个美哉。”

    少年郎吭哧吭哧地在撕扯鸡翅膀与嚼烂鸡肉中度过,在他听闻老者的叹息后,这才含糊不清地说道:“老爷爷,我可没带酒啊。要不你随我回去,我请你喝酒。我家好酒可多了,到那时候我再给你做一次土包鸡。然后配上好酒,保管能让老爷爷你大饱口福!”

    李老头嚼着滋味柔嫩的鸡肉,神情一怔,记忆中,曾经也有那么一个人,对他说过类似的话。那个人,她曾笑着对他说:“姓李的,要不你跟我回家呗,我请你吃肉,我家有吃不完的肉,只要你跟了我,我保证能把你养得白白胖胖的。”

    时过境迁,一晃眼,十多年过去了,李老头比那时候更老了。

    可他的记忆中,还是对那一日在山中偶遇那位少年郎的情景历历在目。

    这些年他能在鹰山城中以自家祖传的酿酒手法造酒,并且在这一亩三分地中勉强维持生活,殊为不易。

    除夕夜这天,李老头坐在茅屋的门槛上,脚边放着两坛还没启封的酒坛。

    老人抬头望向屋外的天空,有时候他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当时他就答应了那个少年郎,跟他上了山。他一开始还以为少年郎是某位猎户家的孩子,毕竟猎杀野味的本事,实在不一般。可上了山后,才知道那小子可以说是这座鹰山城的少城主了。

    想到此处,老人突然呵呵一笑,他砸吧着嘴,回味起了当年那只土包鸡的味道。十多年过去了,那小子做的土包鸡的味道还是那般的叫人回味无穷。

    老人上山后,也不是没有想过轻生的念头,可多次走到了半山腰,他又走回了山上,回到了这间由他与那少年郎一起盖的茅屋里。

    老人也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又不想死了,或许是那少年郎做的土包鸡实在好吃,他想着再尝上一口。又或者是他舍不得这间茅屋里这些年所酿造出来的酒。可究竟因为什么,李老头他自己也不清楚。

    渐渐地,当冬日的太阳逐渐西沉。身上裹着一件棉袄的李老头终于是拎起了脚边的酒坛子,打算起身回屋了。

    可就在这个时候,街边走来了一位身穿黑衫的年轻公子哥。

    公子哥身形修长,一头黑发高扎成马尾,除此之外,最令老人惊叹的还是该男子的面容,实在过于惊艳。就如记忆中,在角鹰山山脚见到的那位俊美少年郎一样,过于美艳了。

    年轻公子哥见到老人终于是看向自己这边了,他就朝老人露出了一个笑脸,然后提起了双手,将手中的两只红翎黑羽的山鸡提得老高,高到茅屋下的老人能够清晰瞧见为止。

    老人似乎是想起了什么,刚要说话,就听那名长相俊美的公子哥笑着说道:“老爷爷,我想喝你酿的酒了。”

    李老头呵呵一笑,也与年轻公子哥一样,高举双手,将手中的酒坛子高高拎起,他笑着说:“老头子我也想吃你小子做的土包鸡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