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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饭店,我想起女店主的建议,便向尚不了解什么是“集市”的地方走去。
我以为“集市”是一帮人搭了一个戏台,有人在上面唱戏,下面一群观众围着看戏。戏台附近聚集了许多卖小吃的商贩,以便由爷爷奶奶带来看戏的小朋友能顺利买到想吃的东西。
这个场景在我很小的时候曾有过,那时我常常叫爷爷给我两毛钱买一串糖葫芦或者一根甘蔗吃。我印象中的集市就是这样的
然而走了很长时间,我都没有看到戏台,倒是有很多像农民一样的人挑着担子在路边卖菜卖肉或是卖一些我叫不出名字的工具和手工艺品。商品种类繁多。我随路问了一个男人,我问:“请问集市在哪里?”
男人回答:“这里就是集市啊。”
我疑惑的说:“那怎么没有戏台?”
“什么戏台啊,集市又不是看戏。”男人奇怪的回答我。
悻悻地走过了那个男人。
我明白过来,原来集市不是看戏,而是卖菜买肉,和城里的菜市场一样。
虽然集市就是菜市场,我依旧在这充满吵杂声的地方逛了一遍。我惊讶的发现,在这里居然还能买到手机充电器。我犹豫许久,到底要不要买充电器。最后决定,不买。
想到手机,我又势不可挡的想起了何婉清。我想,假如她没有嫁给别人,假如她依旧和我在一起,假如她和我结婚,那该有多好。我虔诚的希望何婉清此时就在我身边,我们两个人手挽着手逛集市。
温暖的阳光铺满了这条布满灰尘的路,似真似幻。我以为自己很幸福,以为仍拥有一切,以为过去的一切依然存在。可是最终我绝望的发现,一切都已经不复存在,我是为了逃避才来到这里。
现实又把我重重的摔到了路边。
悲伤。难过。
我的悲伤难过,随着周围越来越响的吵杂声渐渐隐去。我漫无目的的走到这条路的尽头,又沿着原路走了回来。
其间,不少商贩吆喝我,我转头看看他们又看看他们面前的商品,然后走了。其中一个商贩面对我漠然离去的背影,愤愤地抛出一句话:“妈逼——学什么人深沉个毛啊。”
我无心应战。
女店主见我回来,问我:“小伙子,没有去集市啊?”
“去过了。”我回答。
“那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没什么好看的,就是菜市场。”我说。
“是啊,那你以为是什么?”女店主说。
我想把集市当作唱戏的地方说出来,可是欲言又止。
“没什么。”我说。
“这里的集市半个月才有一次,你怎么不多看会。”女店主说。
“那为什么不每天都集市?”我问。
女店主哈哈笑起来,说:“你以为这是城里啊,哪有这么东西好卖。”
回答。
虽然这里不是城里,但是也有比城里先进的地方。我想起那家有外国时间而没有北京时间的旅馆。
我在旅馆里窝了一个下午,其间睡了一觉。醒来后天已经黑了。电视一直开着,我把声音调到了最低,把它当作时钟用。在这个目前唯一可以接受信息的静物面前,我突然感到虚无,感到生活毫无意义。
电视屏幕在我眼前无声的变化,仿佛一个人被强制割去了声带,失去了最基本的活力。我盯着屏幕,忽然大哭起来。情不自禁。
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中断了我的哭声。
“小伙子,小伙子,出什么事了?”女店主在外面喊。
我赶紧停止哭泣,朝着门说:“没事。”
“有什么事想不开,你就出来走走,别憋在屋里。”女店主安慰我说。
“知道,我没事。”我说。
“那就好。”女店主说。
我穿好衣服,又走出了旅馆。一阵寒风吹来,我打了一个寒战,发现晚上比白天冷很多。
晚上路上行人稀少。我习惯性地走到买啤酒的那家小店又买了三罐啤酒。店老板已经认识我,他见我来了十分高兴,开口对我说:“小伙子,你住哪里?怎么白天都没有见到你啊?”
我边拿啤酒边对他说:“住那边的一家旅馆,才来几天。”
他问:“哦,哪家旅馆啊?”
我说:“就是老板是个中年女人的那家。”
他说:“噢,那家啊!”
我问:“那家怎么了?你认识那个女老板?”
店老板不以为然的回答:“认识,这条路上几乎所有的店主都认识她。”
我说:“她人挺好的。”
“呵呵,好也没用,抓不住男人。”店老板诙谐的说。
“她男人怎么了?”我好奇地问。
“前几年从家里拿了一笔钱偷偷跟一个小姑娘跑了。”店老板说。
“哦,那这女人挺倒霉的。”我说。
“不过她现在也算不错,自己开了一家旅馆,比他男人在的时候好多了。”店老板说。
“你也不错啊,在这里日进斗金。”我说。
“我是小本生意,没开旅馆赚钱。”店老板说。
“你怎么知道开旅馆赚钱,我觉得你这店也很赚钱啊,一罐啤酒就要五块钱。”我说。
老板见我嫌他的啤酒贵,赶紧收起我的钱,说:“不贵不贵,才五块钱一罐而已。”
我拿起啤酒和另外买的一些零食,没理睬他就走出了店。店老板对着我的背影喊道:“小伙子,明天再来啊!”
今晚,我依旧喝完了三罐啤酒后才沉沉睡去。躺下之前,我以为自己睡着以后会做梦,会梦到何婉清。我也希望能梦到她。
可是一觉醒来,什么梦都没有。
第三天早上,一个十分残酷的问题开始困扰我:我要不要继续住下去。决定这个问题唯一的条件是我现在身上所剩的钱。我仔细盘算了假若我继续住下来每天的开销。
盘算的结果是:假如以后三天,我把每天的伙食费控制在五元以内,我还可以继续住三天,还可以有路费回去。这样盘算了以后,我心里豁然开朗,便毫不犹豫又登记了三天的房间。
每天五元的伙食费,我的打算是,在中餐和晚餐之间找一家饭店吃一份炒饭或炒年糕。其余伙食全部省略。顺带把一切零食和啤酒省去。
今后三天的安排尚未打算,我想大不了每天都呆在房间里发呆和睡觉。
然而,我最终发现,一切设想和现实都是有差距的,而且这种差距势不可挡,无论怎样努力,它总会在你忽略的地方出现。当我住到第六天,呆在房间里的无聊以及被隔绝的孤独再以及想与人交流的**,尤其是对何婉清的想念,几乎把我击得崩溃掉。
第六天的晚上,我忍不住饥饿和寂寞,冲出旅馆,到一家饭店点了两个菜,喝掉了三瓶啤酒。如此贸然的行动,迫使我考虑今晚是否要退掉房间,以保证有足够的车费回去。
可是等我昏昏沉沉回到房间,还没下决定,倒在床上便睡着了。
一觉醒来,沉重的现实同样把我击溃——我已经没钱回去了。到了中午,我收拾包裹,带着迷茫的神情去退房。女店主依然十分热情地跟我打招呼,她说:“小伙子,你要走了啊?”
我无奈的说:“不一定,我回不去了。”
女店主关切的问:“怎么了?”
我十分窝囊地说:“我把回去的路费都花掉了。”
女店主犹豫的看我,然后问:“要多少钱?”
我说:“最便宜的列车费也要六十块钱。”
女店主转身走到柜台,拿了一张一百块走到我面前,说:“拿去吧,早点回去。路上小心。”
“这怎么可以?”我说。
“拿着,回去后就不要逃避了,事情总会过去的。”女店主把钱塞到我手上。
“我不想回去。这钱我也不能要。”我坚持说。
“小伙子,不要固执了。赶快回去,家人要担心的。”她说。
“我可不可以留下来帮你做事,等赚够了车费再回去。”我突然这样说。
“不用了,你现在就回去。我这店里也不缺人。”她说。
“小伙子,分手就分手了,别再想着人家。就算要逃避,这几天也逃避够了,总不能一辈子这样逃下去。快点回去吧,欢迎以后再来玩。”女店主接着说。
“那——谢谢大姐,我以后一定再来。”
“你把地址告诉我,我回去马上把钱寄给你。”我接着说。
“不用还了,你就拿去吧。”女店主客气地拒绝。
“大姐——真的谢谢你。”
我的声音告诉我,我已经被她感动,几近要落泪。
虽然一直以来,我对受人钱财和物品都采用乐观的拿来主义心态,尤其别人请客吃饭。但是这次我却犹犹豫豫,实在难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