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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2章:(狩猎野猪)艾瑞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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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人物:(艾瑞斯·哈伦哥斯)、(‘巨人克星’托蒙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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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02章:(狩猎野猪)

    天边渐渐地亮起来,这时好像谁在那淡青色的天畔抹上了一层粉红色,在粉红色下面隐藏着无数道金光。

    秋天到了,山野、森林带着一种成熟的色调,显得苍郁、丰富和深沉。

    这森林就是一张巨大的绿色竖琴,处处跳荡着生命交响乐的旋律:那婉转的鸟鸣,馨香的铃兰,翩翩的彩蝶,草地上的蘑菇撑起千万把小伞。

    树木的交错的枝梢,繁盛地伸展开采的好像颤动的叶子织成的不整的穹门和碧绿的云,停在清朗的蔚蓝的天下。

    树林的小道上,一身猎装的少年和一个背着长弓的矮胖男子正在追逐着他们的猎物,而这头猎物的来头也不小——一头大得足有小公牛壮实的野猪,并长着两颗锋利的獠牙。

    同样背着一把猎弓的艾瑞斯紧紧地跟在维吉亚人的身后穿梭在树林里,这是他第一次狩猎,心里不免有些紧张,而且狩猎的对象还是十分危险的动物。为了这次狩猎,他已经好几天没有洗过澡了。

    因为‘巨人克星’托蒙德告诉他:野猪的嗅觉特别灵敏,它们可以用鼻子分辨食物的成熟程度,甚至可以搜寻出埋于厚度达六尺的积雪之下的一颗核桃。雄兽还能凭嗅觉来确定雌兽所在的位置。

    野猪的价值极高,通常是猎人们首选的猎物。所以在打猎时,猎人们好几天都不洗澡,免得被野猪发觉。他们用猎狗确定野猪的位置,从密林丛中把野猪赶出来,再用弓箭或者布置好的陷阱捕杀。

    野猪很像家猪。但腹小脚长,毛褐色,牙长出口外,它的体重能达到二三百斤。它甚至能与虎、熊搏斗,常结队而走。能掠松脂,滚泥沙涂遍全身用以抵御箭矢。野猪最能破坏庄稼,也吃蛇虺。

    为了防范人类的猎杀,野猪有时也攻击人,但它们却严格遵守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准则,受到人类攻击时,受伤的野猪会疯狂地向人类攻击,那场景也会令人惊恐万状。

    “待会你爬到树上去,”托蒙德的目光一边四处搜寻着,一边低声叮嘱道。“要是看见野猪从密林里跑出来你就用箭射它。”

    “我才不要爬到树上去,”艾瑞斯稚气的反驳。“我就跟在你身后。”他认为爬到树上去,是懦弱和胆小的行为,他才不要被面前的大胡子小瞧了。

    经过了一个多月的辛苦训练,艾瑞斯的臂力有了明显的增长,跟维吉亚人在一起呆久了,他的胆量也比以前大了许多。而这位维吉亚神箭手也在最近教会了他如何使用弓箭,这让爱德华颇为不满。

    在收到哈伦哥斯堡飞来的乌鸦后,爱德华就立即整顿他的第三旗营,军备器械和物质辎重队都在两天内筹备完成。此刻他已率领千名骑士跟随南征大军通过罗彻斯特大桥,进入了罗多克公国境内。

    爱德华离去之后,负责训练艾瑞斯的重担自然落到了巨人克星的头上。但托蒙德却没有向爱德华骑士那样教导艾瑞斯学习剑技和骑术,而是教他如何学习打猎、设置陷阱、搜寻猎物、弓箭等技能。

    “野猪可不是一般的猎物,它们机灵凶猛,奔跑快速,警惕性也很强,”托蒙德粗声提醒他。“一旦遇到危险,它们的鬃毛会倒竖起来,并且会用獠牙攻击它的敌人。”

    “那我们在它们发动攻击之前射死它们不就行了!”艾瑞斯的想法很简单。而他的箭法练习的也不错,每次射击标靶的时候,都能准确的射中标靶。

    “它们大多是集群活动,4—10头一群是较为常见的,”巨人克星故意强调道。“要是碰上大的集群,20—30头一群那就是最危险、最可怕的。”

    艾瑞斯不为所动,并且信誓旦旦地说:“一群猪而已,没什么好怕的。”

    “一群野猪,一群长着獠牙的野猪,”维吉亚人反复地刻意补充道。“一群长着獠牙并且十分凶猛的野猪。”

    “那还是一群猪。”艾瑞斯坚持。

    “小子,待会你就会知道这群野猪的能耐了!”托蒙德尖锐的指出。“你最好现在就爬到树上去,到时候别怪我没提醒你。”

    “我才不会被你的话给吓到,更不会害怕一群猪。”艾瑞斯理直气壮的反驳,并故意问道,“大胡子,你到底是带来我打猎的?还是带我来爬树的?”

    “给我小声点!”托蒙德皱着眉头低声吼道。“别在这大声嚷嚷了。”

    “谁让你激怒我的!”艾瑞斯再次反驳。

    野猪是一种普通的,但又使人捉摸不透的动物,白天通常不出来走动。一般早晨和黄昏时分活动觅食,中午时分进入密林中躲避阳光,大多数野猪集群活动。野猪喜欢在泥水中洗浴。

    野猪不只机灵,还很聪明,有的野猪唯恐被天敌发现,常常聚集在一起的地方是河边、湖边和池塘边,在河川中的沙洲睡觉,这样遇到危险时就立即渡河而去,不会留下任何气味,可以确保安全。

    艾瑞斯与托蒙德穿过茂密的树林,果然在一条小河边发现了一群野猪。只是这个群体的数量过于庞大,足有五十多头野猪聚集在一起,这些野猪也没闲着,而是在为了争斗配偶权互相的搏斗着。

    另有一些野猪在树桩、岩石和坚硬的河岸上,摩擦它的身体两侧,这样它们就把皮肤磨成了坚硬的保护层,可以避免在发情期的搏斗中受到重伤。同时野猪还会在鬃毛和皮上涂有凝固的松脂。

    艾瑞斯蹲在草丛里,那双眼睛既好奇又惊讶地望着眼前的一幕:他看见了一头足有大公牛那么壮实的大野猪,这是头足有2米长的巨兽,这头长着刚毛的黑色野猪长有突出的面颊和两颗尖锐的獠牙。

    “大胡子,”艾瑞斯蹲在一旁低声问道。“你见过体型这么大的野猪吗?”

    托蒙德压低声音向身旁的男孩解释道:“那头巨兽是野猪王,它是统领这群野猪的首领。”他随即转而嘲讽道。“现在知道害怕了?”

    艾瑞斯忽略掉对方的嘲讽,他早已习惯了维吉亚人这种说话的方式。他撒谎道:“我才没有害怕!”大男孩有点心慌了,不等对方开口,又说:“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等!耐心的等待!”

    “等到什么时候?”艾瑞斯小声的追问。

    “等到太阳落山的时候,”托蒙德转身回答。“到时大部分的野猪都会出去觅食,那个时候我们在动手猎杀野猪王。”

    “这会还不到正午时分,你却让我等到黄昏?”艾瑞斯有些不耐烦的回答着。“为何我们不现在动手,只要射杀了野猪王,其他的野猪自然也就被吓跑了。”那么大的目标在眼前,他有自信能够射中。

    托蒙德有些戏弄的语气反问他:“你打算用什么射杀那头体型巨大的野猪王?”

    “用我手中的弓箭和箭矢。”艾瑞斯脱口而出。

    “你认为一支普通的箭矢能够轻而易举地射死一头皮糙肉厚的野猪王?”巨人克星依旧面不改色的取笑。“那你未免也太天真幼稚了。”

    “一支不行、我还有第二支,三支——”

    “——就怕你第二支箭还没射出去,野猪王已经冲过来把你撞飞了。”

    不管对方怎样嘲弄他,他都像海里的礁石那样无动于衷。“那你告诉我,该怎么办才能杀死那头野猪王?”

    “最好的办法就是用锋利的匕首割破它的喉咙。”托蒙德低声回应他。

    “那根本不可能,”艾瑞斯反驳他说的话,提出异议。“不等我们接近它,它就会发现我们的。”尽管他看上去有些激动,但他发出的声音却很小,生怕会惊扰到小河边的野猪群。

    “所以我们才要等到天黑,”托蒙德压低声音。“等到野猪王睡着了的时候在悄无声息的靠近它,然后用匕首杀了它。”

    “即使我们成功了,可同样也浪费了宝贵的时间。”艾瑞斯仍旧不服气的反驳。

    托蒙德耐心地向男孩说道:“小子,想要成为一名出色的猎人,首先必须要有足够的耐心和毅力。”这句话是维吉亚人小的时候,父亲带他去打猎的时候,常常对他说的其中一句话。

    “还要有对猎物的渴求,”艾瑞斯补充道。“以及对猎物习性和猎杀技巧的掌握,最后还要有一套齐全的狩猎装备,这样才算是一个出色的猎人。”

    托蒙德的目光落在艾瑞斯身上,眼中流露出一丝赞许的神色。“你很聪明,又懂的许多知识,而且学的也很快,但就是缺乏……耐心和毅力。”

    面对大胡子的夸奖艾瑞斯顿时变得有些面红耳赤,不好意思起来。

    “小子,有时候我又觉得你很幸运。”托蒙德低声说道。“就像今天,这是一个令人惊叹的物种,它的体型如此巨大,却很少有人目睹过它的存在。”

    “幸运?”艾瑞斯不敢苟同。“你确定你没有用错词?”

    “能够亲眼目睹这么大的一头野猪王不是幸运的吗?”

    艾瑞斯低下头不再出声,安静地蹲在丛林里观察着对面小河边的野猪群。心想着:这个大胡子还真是一个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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