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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打扰一下,你们吃的是什么?”站在前面那个剑眉星目、看起来文质彬彬的少年郎好奇地问。
块头最大、一脸憨相的少年郎有些不解地说:“大哥,你没看出来了,这很明显是鸡啊,还用问吗?”
“老二,闭嘴”文质彬彬的少年郎忍不住骂道:“我看到是鸡,是问人家什么鸡。”
咽口水的小胖子指着的陆庭,嗡气嗡气地说:“这鸡还有没,快,给本公子来一份,弄得好本公子给你赏钱,敢说半个不字,小心挨揍。”
很明显,小胖子是个吃货兼急性子,一张嘴就与吃有关。
“四弟,说过你多少次了,不要随便欺负老百姓,小心毁了我们大长锦游侠队的声誉。”一个身材高高瘦瘦的少年郎连忙拉住小胖子。
什么?大长今?游侠?
陆庭有些傻眼,这四个小屁孩谁家的,游侠儿可以解理,是那种豪爽好交游、轻生重义、勇于排难解纷的人,跟大侠差不多的意思,可大长今是什么梗,不是邻国的一个官职吗,大唐没设吧,还自称什么游侠队?
“几位公子,这叫游侠鸡,是我自创的一种新吃法,有句老话说得好,四海之内皆兄弟,在这里遇见也是一种缘分,游侠鸡刚好还有一只,要是不嫌弃,不如坐下,一起品尝如何?”陆庭一脸热情地说。
这四个自称游侠的少年郎,不用看他们穿着打扮,光是看跟在他们身边的护卫就知来头不简单,听他们说话也不像是坏人,自己初到长安,人生地不熟,交几个朋友也不错,陆庭看到他们开口游侠闭口游侠,灵动一动。把富贵鸡改为游侠鸡。
游侠鸡?一旁的福至有些傻眼,刚才公子不是说叫富贵鸡吗,怎么一转眼的功夫,改成游侠鸡了?
“游侠鸡?这名字好,游侠吃游侠鸡,尝尝,大哥,二哥,三哥,这位公子这么好客,我们就不要冷了他的心。”小胖子说话间一直盯着陆庭手里的鸡肉,暗暗咽了一下口水。
为首的那个少年犹豫一下,很快点点头:“那就叨扰了。”
驿站的饭菜味道一般,四人很不满意,把驿丞叫过来训斥一番,责令他重做时,空气中突然传来一股诱人的香味,小胖子是个吃货,一闻到香味就坐不住,把护卫叫进来一问,得知有人在驿站外的小树林里做东西吃,在小胖了的鼓动下,四兄弟一起出门看看,看看什么东西这么香。
四人就这样出现在陆庭面前,不知是吃得专心,还是呼呼的寒风掩盖了脚步声,陆庭和福至都没发现他们什么时候来的。
听到陆庭发出邀请,带头的少年只是犹豫片刻就同意了,出来就是找好吃的,要不大冷天跑到这里干什么,当然,自己一行不会白食,到时肯定要回赠礼物,就当是礼上往来。
身后的护卫抬来一张桌子和几张马扎供四个少年郎坐下,陆庭看到暗暗羡慕,这些养尊处优的少年郎派头十足,每人带十多个护卫不说,就是来到这种地方,也能体体面面地坐着等吃,明明是他们不请自来,现在弄得自己像个伙计的一样。
陆庭察觉到,这些少年嘴里说得客气,可并没有表示出亲近或客气,连名字也没问,给人一种若有若无的距离感,很明显,他们是看中自己做的食物,没有看中自己这个人。
十有八九是那种豪门贵公子。
他们没有主动拉近距离,陆庭也没刻意讨好他们,说了一声稍等,很快熟练取出包在泥壳下的香喷喷地鸡。
“公子,这些粗活让小的来。”一名护卫好像变戏法一样拿出一个大碟,让陆庭把鸡放到里面。
陆庭的老脸突然抽了抽,那个端鸡的护卫转身的瞬间,不知从哪里变出一根银针,飞快往鸡肉一插,他在试这只鸡有没有毒......
也太小心了吧,吃个东西还要试,陆庭装着没看到。
“香,真香”小胖子看到色泽金黄、散发异香的鸡出现在面前时,眼里顿时出了异样的神彩,深深地吸了一下空气中的香味,摇头晃脑地说:“肉香中带着蕉叶的清香,这位公子,要是没猜错,佐料中还加了香叶,可对?”
咦,这家伙不仅是吃货,鼻子还挺灵啊,陆庭点点头说:“这位公子真是好见识,为了中和鸡的油腻,加了几片香叶,几位公子,凉了就不好吃了,尝尝。”
陆庭还在敲泥壳时,四个少年郎早就想吃了,闻言随口客套一下,也不用碗筷了,四人抓着两只鸡腿两只鸡翅膀用力一扯,一只鸡就让他们分成了四大块。
吃货小胖子最心急,他抢了大鸡腿那块,一抢到马上放到嘴里咬了一口,因为太急,那反应跟福至一样,突然“哎哟”叫了一声,然后张嘴不断地呼气。
“公子,没事吧。”几名护卫飞快跑上来,一边问一边盯着陆庭和福至,手都搭在刀柄上,好像随时动手一样。
“都下去,本公子可是行侠仗义的游侠,刀山血海都不怕,吃个鸡也大惊小怪,传出还不让金毛鼠那伙田舍奴笑话。下去。”小胖子一边说一边踹身边那几个护卫,踹人的时候,还不忘大口撕咬着手时大鸡腿。
那些护卫被踹了也不敢生气,唯唯诺诺地退下去。
“见笑了,这些家奴就是太死心眼,看谁都像坏人”小胖子说完,一脸满足把嘴里的鸡肉咽下去,还舔了一下嘴角,心满意足地说:“这鸡真是太香了,亏了,太亏了,我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鸡。”
“好吃。”面相憨厚的大块头一边吃一边点头称赞。
瘦个子边吃边附和道:“驿舍的厨子,也不知干什么吃的,做的东西难吃得想吐,还是公子这鸡做得美味,嗯,府里的厨子也不行,同样是鸡,做得怎么那么难吃。”
文质彬彬的少年也点点头,说了一声“好吃”,很快又低头吃了起来。
鸡肉板酥肉嫩,鲜美多汁,肉香带着一般淡淡的蕉叶清香,吃起来清爽不油腻、酥烂肥嫩,也不知怎么做的,很入味,好吃得差点连鸡骨头都咽下去。
这四个少年郎很有仪式感,在外面吃个鸡还准备桌子和碟,不像陆庭和福至蹲在地上吃,虽说吃得快,但吃得很文雅,小口进食,慢吞细嚼,很注意脸上和衣服有没有弄脏,他们做这些的时候表情很自然,好像吃东西就应该这样,那是一种从小默然潜化的习惯、浸透到骨子里的优雅。
来头可能比自己想像中还要大。
“好吃,太好吃了,这位兄台,还有吗?”小胖子把啃得干干净净的鸡架子一扔,一边啜着指间的汁水,一边期望地说。
这么好吃的东西,太少了,小胖子感觉自己刚吃几口就没了,还没吃过瘾呢。
刚才叫公子,现在改成兄台,明显亲近了不少。
“只做了二只,没了。”陆庭双手一摊。
“唉啊,可惜,可惜,刚才吃得太快,还没好好品尝呢”小胖子说完,突然对一旁的大块头说:“二哥,你不喜欢吃鸡爪子,来,四弟帮你吃了。”
“别,别,别,我牙口好,嚼一下就行。”大块头护食一样把没吃完的护住,生怕小胖子抢自己的。
“大哥,你以前说过鸡不如羊,不喜欢吃鸡,做弟弟的帮你。”小胖子搓着油花花的一双小胖手,笑嘻嘻地对带头那个文质彬彬的少年说。
四个人中就他吃得最优雅,小胖子吃完了,大块头和瘦高个吃了大半,可他连一半都没吃完。
“不用,四弟你不是老嚷嚷着要节食减肥么,大哥这份就不劳烦你了,这是为你好。”文质彬彬的少年郎边吃边说,不过他明显加快了进食的速度。
小胖子一脸幽怨地说:“大哥,不吃饱没力气减肥啊。”
要了一圈都没能要来一点,还说是兄弟呢,小胖子一张胖脸怂拉着,撅着嘴,脸上写满了“宝宝不开心”。
陆庭眼珠子转了转,突然开口道:“没想到四位公子要来,只做两只,难得诸位这么欣赏,要不,我再弄一只?”
对啊,光盯着手里那点吃食,忘了还有一个会做的人,小胖子眼前一亮,急不入待地说:“弄,弄,多弄几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