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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侍寝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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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魅道:“前辈之名,血魅早有耳闻,今日一见,让血魅深深敬佩。”

    在见到许言前,她从未想过当今世上还有神境大能,那可是活着的神明。

    结果,现在这只存在于传说的人物,就在她面前。

    若非亲身感受到这些无上大道,根本无人会相信神境大能居然会在这样的小城。

    许言不晓得这个叫做血魅的女子为何态度转变如此大,且对他十分敬佩。

    他笑着道:“过誉了,我无非就是写字、画画、雕刻、泡茶、弹琴、下棋、医病而已,顺带经营个小店,一个很俗的世俗人。”

    血魅看着小店中的木偶、字画以及一些茶具,点头道:“前辈的确很雅致。”

    隐世高人的生活,就是这么朴素无华而又蕴含大道至理,她算是深深感受到了。

    金皇蚁躺在一个木偶上,悠然道:“主人,这个女子是个不错的好苗子,比之前那个扫地的小子天赋高多了,可以留下来当个侍寝丫头。”

    他一眼就看出了这个女子的底蕴和修为境界、修行天赋,即使在远古时期,也能算作极佳。

    只是没有得到好的培养,以至于现在有些弱了。

    血魅听到金皇蚁的话,错愕地看向木偶上的金皇蚁,惊诧地道:“前辈家的蚂蚁,居然会说话。”

    她用神念查看过了,金皇蚁身上没有妖族气息,分明不是妖族。

    不是妖族却可以讲话,只能是一种强大的生灵,但她从未听说过有什么蚂蚁很强大。

    金皇蚁冷淡地道:“什么蚂蚁,会不会说话,本大爷可是金皇蚁,你叫我金爷就行。”

    当年,那些圣地大教的圣主、教皇见了他可都是要喊金前辈的,让血魅叫金爷已经是很给血魅面子了。

    许言无视了金皇蚁对血魅说的话,朝金皇蚁道:“小金,你说血魅姑娘天赋很高,为何又要让她留在我这破店,岂不是耽误人家。”

    有一说一,血魅的姿色堪称绝色,容貌不差秦雨蝶、慕容月丝毫,身材更好,也更加成熟有女人味,一颦一笑间充满着极致的诱惑。

    这样的女子,连他看了都十分心动,不过自己一个凡人,想太多可不好。

    白日做梦做太多,会分不清现实和梦境。

    金皇蚁不屑地道:“切,让她留在这里是为了她好,只有在这里才能让她的天赋彻底展露出来。”

    留在这里可以时时刻刻感受道意,对修士的好处不言而喻,算得上是最好的修行之地。

    血魅满含期待地道:“前辈……我觉得金……金爷说的对,血魅在这里修行比在其它地方修行要快上很多。”

    她进入小店没多久,感受着各种道意,不仅修为精进了一些,对道的理解也更深了。

    要是长期在这里生活修行,那么可以实现质的蜕变,说不定可以突破自己原本的天赋界限到达更高的境界。

    “血魅姑娘,你不会被小金洗脑了吧?”许言看着血魅,道,“他的话你听听就行,别太认真。”

    他觉得血魅智商堪忧,居然信了小金的话,哪怕小金有些不一般,毕竟也只是一只蚂蚁而已。

    血魅心中下定决心要待在这里追求更高的境界,郑重地道:“前辈,我是认真的!”

    留在这里,她才能打破自己的极限,继续追求大道的极致,为虚无缥缈的神境传说而努力。

    许言没想到血魅中邪了似的听了金皇蚁的话,尴尬地道:“可是我不需要侍寝丫头……”

    他这小店有外堂、内堂、后院,不大不小,住两个人也可以。

    只是他只有一张床,总不能以后他天天坐椅子上睡觉吧。

    血魅道:“可以不侍寝,就为前辈做点家务,比如洗衣做饭。”

    她已经下定决心要留在这里了,除非许言态度坚决的拒绝,不然她是不可能放弃这种好机会的。

    修行一途,最开始要做的就是精神化灵,进入化灵境。

    之后演化灵识,为灵识境。

    灵识出体,为灵游境。

    灵识化形,为灵形境。

    实化灵识,为炼灵境。

    开辟识海,为识海三重天。

    灵识有神,为神识境。

    神识粹神,为炼神境。

    然后就是识海归元,进入归元三重天。

    至于归元三重天后,便是触及到了神明的领域,世间几乎已经没有这种大能了。

    血魅如今就是炼神境巅峰修为,已经是牧州的顶尖强者,而归元三重天的修士,在整个牧州都寥寥无几,几乎不可见不可闻,甚至有没有还不一定。

    她已经很强了,毫不客气的说,南域在她眼里是弹丸之地,牧州能被她放在眼里的修士也没有几个。

    这,不能让她满意,她想追求更高的境界,踏足归元三重天,甚至超越归元三重天,去冲击那虚无缥缈的神明领域。

    许言想了想,答应道:“好吧,我会去买一张床的,不过内堂没有地方了,放在这外堂如何?”

    既然血魅态度坚决,他也不好拒绝,有个绝色女子在,也能养养眼,不那么乏味。

    “好!”

    血魅很开心,外堂中剩余空间不小,只放了两排放木偶的木架和一个柜台一套桌椅等普通家具外加墙壁上挂满了字画,再放一张床绰绰有余。

    而这里可以时时刻刻感受道意,正是她想要的。

    苏九儿咬牙切齿地盯着血魅,恨不得把这个女人咬死,居然这么不要脸地要留在这里。

    可惜她不能在许言面前说话,不然非得和血魅大骂一架,把血魅赶出去。

    许言道:“那先出去吃个饭,吃完就去买张床。”

    多住一个人,他也不是很在意,之前那个夜晚闯入店里的女子也住了几日,还天天要他照顾,日子也是一样的过,还没有平时那么无聊。

    ……

    醉香楼。

    许言带着苏九儿、金皇蚁和血魅在这里用餐,脸上挂着笑容。

    就在刚刚,血魅说她来掏吃饭的钱,于是他就选了天人城最好的地方之一。

    醉香楼一个菜就要上千铜钱,一般人根本来这里吃不起,现在有人请客,那他可就不客气了,一次性点了七八个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