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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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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历这一场诡异的枪战洗礼,警方很快就会发现他们是自己人和自己人打起来,最后抓回来的还是自己人。

    不管他们怎么惊疑不定,孟柯知道这里不能待了,立刻就让埃文带路,去了另一个据点,一间赌场。

    他们到了没多久,店门口就有一群人进来,这群人男女都有,而且每个人都是面容较好,穿着时尚,不知道的人看了八成会以为是明星聚会。

    “埃文,刚才有人和我说,酒吧发生了枪战,你是不是有什么要和我解释一下?”

    一个阴沉着脸的男人,狭长的眼眸微眯,充满威胁的看着埃文。

    在他身后,陆陆续续从门外走进来三十多人,这些人冷酷的目光不断扫视着埃文七人。

    埃文苦笑。

    “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一群疯了的警察自己人和自己人打了起来。”

    他说的是实话,而且他看到的也的确是这样,只不过,他们为什么打起来……

    想到这,埃文不安的瞥了眼被赢勾占据身躯的兰斯。

    此时的兰斯双目呆滞无神的站在那里,可是埃文知道,现在兰斯身体已经被一个恶魔占据了啊!

    可惜,那个男人显然不信,不屑说道:“这件事等长老回来,我会和他说的,你……”

    “呵呵。”

    一声冷笑突然响起,顿时打断了男人的话。

    “事是我做的,你也不用和你们首领说了,等他回来,也就该死了。”

    声音很是不屑,‘兰斯’看蝼蚁般注视着男人,那种目光,瞬间便让男人的脸色一变,杀意四溅。

    就连埃文都不敢对他露出这种表情!

    “你想死?!”他紧紧的盯着赢勾,四周一下子安静下来。

    埃文很希望男人能够杀死这个怪人,当然,他也知道,那很可能永远都只能是在希望着。

    下一秒,就好像打保龄球一样。

    男人如同被一辆卡车撞上,整个人毫无反抗的倒飞了出去,而在他身后,整整齐齐站着的三十多血族猛地被他撞上。

    埃文后退一步,让自己远离些倒在地上的那群人。

    果然,这个怪人是一个远超他们认知的超凡存在。

    很有可能,即便是血族中最强大的长老过来,在怪人面前也会表现的像一个普通人一样弱小。

    一想到这里,埃文就感觉头皮发麻,这种人到底是从那里冒出来的啊!

    如果说普通人是拿着冷兵器的威胁级别,那么血族就等于拿着步枪冲锋枪,而这个怪人,最少都是洲际导弹吧!

    在这个怪人面前,血族真的完全不够看。

    “赢勾……”

    埃文在心底默默念着这个名字,简单的结构,听上去就像夏国人的名字一样。

    难道说,这个怪人是夏国人?

    不管一旁若有所思的埃文,赢勾看着那个从地上爬起来的男人。

    “你是第一个对我出手的尸族。”

    说话间,一只瘦骨嶙峋的杂毛老狗不知道从那个角落走了出来,静静的趴在赢勾脚边。

    “我可以放过你们,只要你们每人转化它一次。”

    赢勾表情呆滞,可是从他话语中表露出来的确是一种不加掩饰的戏谑。

    孩童玩弄蚂蚁,野猫玩弄耗子,强者玩弄弱者。

    实力使然,无法反抗便只能适应。

    “你……你在侮辱我?!”男人不敢置信的瞪着眼。

    “我可是二代血族!长老亲自转化的血族!你敢对我动手?难道你不怕长老吗?!”

    在血族中,每个人的地位都来自上一个转化者,而这个世界,那位血族长老就是最强者、地位最高者,被他转化的血族身份自然高贵。

    一般来说,二代血族的实力会比大部分血族厉害,可是,这是现代都市。

    在目前这个世界,科技的力量远比超凡力量强大。

    所以,即便是普通人杀死血族也是存在很大可能的。

    在知道自己实力不足后,男人就聪明的把长老搬了出来,他不信会有血族比长老还要强!

    如果说,赢勾的实力没有那位长老强,那这个男人的做法无疑是很聪明的。

    这就好比两个普通人打架,打完了,其中一人不解气就把另一人告上了法庭,因为这人老爸是当地的某高官,所以他有恃无恐,他不相信另一人的关系比他还硬。

    一点也不脑残。

    可惜,赢勾还真就是不怕那血族长老。

    “嘭!”

    男人的脑袋瞬间爆炸,没有一丝前兆,红红白白,就好像在西瓜里放了一个炸弹,血液染红了天花板。

    沉默

    寂静

    目瞪口呆

    所有人骇然恐惧的看着男人的无头尸体缓缓倒下,全场寂静无声,只有血液滴落的声音清晰的传入他们每一个人耳中。

    “谁还有想说的?不如……你先来咬一口?”

    赢勾指着一个脸上画有淡妆的黑暗风少女,看样子,这个少女16、7岁,可能还是一个未成年?

    不过,这里好像是和夏国不一样的,16岁就算是成年了。

    “我我我我……”少女结结巴巴,精致的大眼睛微微泛红,害怕的就快哭了。

    “第一口让我来!”

    突然的,一个在少女旁边的男孩站了起来,生怕赢勾后悔,骤然冲了出去,抱住老狗就是低头一口。

    赢勾看着,许久,男孩丢下老狗的尸体,平淡的看着赢勾。

    “杀了我吧。”

    说完,男孩对惊呆的少女温柔一笑。

    他把那只老狗的血液吸干了。

    这样,后面的少女就不用再去咬了,其他人的眼中也纷纷露出了欣喜。

    “嗤”

    赢勾笑了,饶有兴趣的看着男孩。

    与此同时。

    在赌场的后门,白毛的,黄毛的,黑毛的,一只又一只野生流浪狗从外面走了进来。

    “还有心管别人?”

    赢勾身边最少也有上百只流浪狗,他们静静的在那里,诡异的看着那群血族。

    下一秒。

    “啊--!!”

    男孩浑身一震,就好像当初吸猫的林恩一样,他颤抖的倒了下去,疯狂的抓挠着自己的全身。

    昂贵的西装在他的巨力下被抓成一片片碎布,无数的黑色毛发就好像钢针一样从他的皮肤底下生长出来。

    “嗷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