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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尘没有结过婚,他甚至都没有过固定的女朋友,但是他读过很多书,偶尔也会看肥皂剧和文艺片。所以也曾经幻想过自己下班后回到家里,与温柔美丽的爱人共度闲暇时光的情景,只是从来没有想到过,这都末世了,这个愿意看起来仍然没有达成的可能。
说实在的,刚才他无意中透过叶黛的领口看到实质内容的时候,的确有那么一个瞬间,男性的本能占据了上风,心中升起一阵冲动,想把叶黛推倒在熊皮上,弄脏她的衣服。
但是很可惜他不能,因为这超过了他心中的道德底线。丁尘的道德底线很简单,不滥杀、不奸/淫。
前者出于对生命的尊重,后者则是对自身武力的限制。
曾经有一位军队中的前辈对他说过。他们这支部队总会出现在条件最恶劣的战场上,执行的是最危险的任务,每次都是九死一生。
当自己的生命时刻受到威胁的时候,所有道德准则都将失去意义。只有坚持自己心中曾经画下的底线,才能够保留住一丝理智,不会变成只会疯狂杀戮的疯子。
丁尘从来没有面临过变成疯子的危险,但是仍然牢牢记住了这位前辈的话。因为他不想变成疯子,特别不想变成末世疯子,那实在太没节操了。
在火坑旁边坐了好一会儿,丁尘的心情才重新恢复了平静,然后开始很认真的考虑,回到公寓后要不要接受霍斯的提议。如果他的感觉没有错的话,那里有几个女人对自己应该很有一点意思,如果自己不是那么挑剔的话,其中一个也是可以接受的。
直到这个时候,他才突然意识到,自己居然把从河边带回来的东西都扛进洞里来了,实际上这些东西都应该在洞外处理完之后再搬进来。由此可见,刚才他离开叶黛身边的时候有多慌张。
反正也已经扛进来了,丁尘干脆把他们扔到一边,蹲下来专心消灭叶黛为他准备的食物。
看起来叶黛很用心,树籽粥也还算了,里面一股浓浓的人间烟火气,不用桑桑来,丁尘都可以顺着它找到夫子了。看起来叶黛在这方面没加什么天赋点。
倒是准备好的熊肉烤得外焦里嫩,而且已经切成了很细小的肉丁,放到嘴里不用怎样咀嚼就可以咽下去。
丁尘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种说法,说人们喜欢吃肉,其实只是喜欢享受肉类在口腔当中被咀嚼时的感觉。丁尘觉得这位专家一定有命,不信你让他吃肉的时候在嘴里嚼完了别咽直接吐掉,看他会不会很享受。所以他很享受叶黛为他准备的肉块,一定都不觉得不能充分咀嚼有什么可惜之处。
如果愿意民,丁尘的饭量可以很大,实际上能吃能饿也是他从前那支部队的特点,毕竟即使是重视后勤补给的pla,也没办法在每次降下作战的时候都带上炊事班。与其把希望寄托在就粮与敌上面,还不如在出发前多吃一点来得实在。
填饱了饥肠辘辘的肚子,丁尘这才扛着本应该留在洞外的东西又走了出来。正好看到叶黛已经清洗完了熊皮,正在费力地把它拖到山坡的阴凉处准备风干。
丁尘连忙走过去接手这项工作。叶黛这次并没有和他客气,很痛快地放手。她虽然好强,但是也很清楚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区别,像这种人肉起重机的工作,她是不会去竞争的。
做完手里的工作后,叶黛回到洞里用树叶捧了一把肉丁出来,坐在阳光下看丁尘从一段桦树干上把皮完整地剥下来。
看着这个树皮圆筒,叶黛觉得很奇怪,“这是什么?”
“你不觉得它像水桶吗?”丁尘问。
叶黛觉得很难理解,因为她用过的水桶都是有底的。
于是丁尘用尖端烧硬的木棍戳死了一头土狼,把皮蒙在树皮筒里,让它变成了有底的桶。从此他们有了提水的容器。
第二天,丁尘制造出一把石斧,开始用它来代替黑刀砍树。
熊肉开始发臭,丁尘把两端削捡的树枝弯曲后埋在肉里,在河里捉了一条大鲶鱼。
第三天,丁尘用树枝在洞里扎了一个笼子,外面糊上厚厚的软泥,然后在里面点火,烧出一个土坑,赶在熊皮发臭之前解决了两个人睡觉的问题,从此告别了每天睡地板的悲剧。
等到丁尘用树枝编出两个箱子,还制造出石质锤子和凿子,又用它们做了个很难看的桌子之后,叶黛开始怀疑他是不是想在河边一直住下去,安心过二人世界了。
现在两个人配合得已经很默契了,每天上午的时候丁尘出去寻找食物,叶黛留在山洞里看家作饭。下午的时候丁尘制作家具和狩猎工具,傍晚时分再出去设置陷阱,晚上回来两个人联床夜话,相拥而眠。日子过得别提多有规律了。
“联床夜话,相拥而眠”这两个词是丁尘说的,按他的说法,两个人睡在一张床上,自然就是“联床”。火坑太小,叶黛睡觉的时候经常会挤丁尘,偶尔会挤到丁尘的怀里,所以说“相拥”也不算错。
可怜叶黛一个工科生,肚子里的墨水有限,虽然觉得这两个词不像什么好话,特别是从丁尘嘴里说出来的时候,他脸上那贼忒兮兮的样子,很值得让人怀疑,不过却找不出有效的理由来反对。
想想反正这里只有两个人,就算丁尘在口头上占自己的便宜,也只有他自己知道,于是也就由他去了。
到这个时候叶黛还根本没有察觉到,她已经默认丁尘可以占自己的便宜了。
当然丁尘这段时间虽然过上了有人管饭的日子,其实每天也不好过。洞里本来就不大,他烧的火坑只够两个人并卧。每天美人在侧,却不能动手动脚,也实在是难为了血气方刚的小伙子,每天早上丁尘睡醒后都会早早的起床出去,就怕叶黛看到自己一柱擎天的壮观景像。
一转眼七天过去了,叶黛手臂上的伤口已经开始结痂,可以拆掉布条了。但是仍然没有寻找他们的人出现。
叶黛曾经跟随丁尘到河边去过,看到丁尘在他们上岸的地方用树枝扎了一个大大的箭头指向岸上。如果有人过来,一眼就可以看出那是个人工制造的物品。
但是很显然,并没有人走过来看到它。
昨天晚上,两个人就已经商量过了,山不来就我,我便去就山。今天一早就开始返回公寓的征程。所以天一亮,叶黛就爬了起来,和丁尘一起收拾随身的物品,而不是像平常一样再睡个懒觉,等着丁尘准备好早饭叫她。
丁尘把安装了石质枪头的长树枝用藤条捆在一起,这是他受到郑氏兄弟的启发,制造的标枪,用来代替他常用的弓箭来进行远程攻击,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当成短枪用。
叶黛则从洞底新挖的地窖里把他们这几天里储备的食物拿出来,包括一些风干的肉条和和干果、野菜,以及二十多个大小不同的鸟蛋。
在这一周里,叶黛已经确定跟着丁尘可能会遇到一千种死法,但是绝对不会饿死。进了树林,这家伙就像回家一样,轻轻松松就能找到各种各样可以入口的食物,虽然大部分味道不佳,有时候还相貌可憎,但是至少可以填饱肚子。唯一让叶黛感到可惜的是,丁尘没办法弄出盐来,他们可以把动物血煮熟来补充盐份,但是没办法分离出盐来,所以每次吃饭的时候嘴里都没什么滋味。
丁尘倒是曾经找到过一种带有辣味的植物,可以把汁液抹在肉上烧烤入味,但是这种植物很少见,几顿就吃没了,两个人只好恢复吃白食的日子。
丁尘用一根从柳树嫩枝上剥下来的茎管从石坑里把剩下的凉开水导入蛇皮袋里,然后小心的扎好开口,挂在脖子上。他做的那个水桶里面已经装满了水,但是这些水扔掉可惜,所以也要找包带走。
这已经是他捉到的第三条蛇了,最早那条捆缚过叶黛的蛇皮早就已经发臭扔掉了。
叶黛从洞里抱出一只小兔子,这是丁尘前几天掏兔子洞时的战利品,大兔子在逃跑的时候被丁尘当场干掉,后来进了两个人的肚子。这只小兔子是唯一束手就擒的,所以完好无损,当时丁尘说要优待俘虏,把它留了下来。叶黛养了几天之后,就舍不得杀死吃肉了,这个时候要离开,总不能带着,只好放掉。
她留恋地看着小兔子慢慢钻进草丛,向丁尘说道:“这就走吗?”
丁尘看了看生活了一周时间的山洞,向叶黛耸肩说道:“梁园虽好,非久恋之家。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