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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有完全黑,勤劳的李桐光,就开始在松树和杉树为主体的自然杂交林中,寻找着一种精灵般的食材——野生兔子。连续两天的大雨让各种野生菌疯长,然而缺乏辨识能力的师兄弟二人,并不敢采食。肉类才是他们最好的选择。”
“李桐光是一位炼气化神境界的体修炼气士,目光毒辣,身手敏捷,轻身功法在同境界中属一流,行动起来悄无声息。即使是机警迅捷的野兔,也逃不出他的掌心。”
“即将入秋,开始换毛的兔子皮下有丰富的脂肪储藏,肥美而鲜嫩,充满着诱惑力。越年轻的兔子,肉也就越嫩。即便如此,李桐光也尽量捕捉年龄在五到八岁之间的兔子。一来体型较大,可以满足他们师兄弟二人的需求,二来也是尽量保护这里的生态不被破坏。为了延续自然的馈赠,李桐光小心翼翼地遵守着山林的规矩。”
“位于怀庆府的这片森林,最不缺少的就是木头。然而李桐光和周贤现在遇到了一个难题,他们缺少足够干燥的木头。接连两天的大雨为这座森林带来了生机,也打湿了一切可燃烧的物料。”
“湿柴也怕旺火,这点小困难无法难道渴求美味的两人。为了能够点燃柴火,他们在地上挖了一个坑,并拾来石头做了围绕隔绝。做这一步是为了防止火苗向外蔓延,引发森林大火。又在侧面掘开了一个通风口,以保证火势旺盛。先在坑底铺一排粗柴隔热,然后先点燃一点湿柴丢进去,浓烈的黑烟便开始上升,又将细树枝放在坑壁边用烟烘烤。”
“待有明火升腾,两人看着火势,轮流向坑里添柴,并不停从两侧的通风口处扇风,直到坑底有足够的积碳。到这时细柴竖放,边烧边烘,即使加全湿的新柴也不会灭。此时还能听到木头在火焰中爆开的噼啪声,为这一餐增添了别致的情趣。”
“周贤用剑是一把好手,用匕首就显得有些笨拙了,然而这件事他不得不做。手指在兔头上一扣,他便轻而易举地杀死了这只兔子,他确信,兔子没有经受太大的痛苦。从脊背上破开皮,整个剥下,挑断血管放出血,去除内脏,将除肉以外的东西全部丢弃在河边。”
“大自然不会浪费掉这些优秀的有机物,这片森林拥有着强大的自净能力。无需他们去作过多的处理,微生物和食腐动物会将这里打扫干净。”
“烧烤是人类掌握火以来享用的第一餐,师兄弟两个决定用这种古老的烹饪手法,来料理这只肥硕的野兔。他们将破开两半的兔肉穿在刚削好的木棍上,让它在外焰上方翻滚。油脂从肉里渗透出来,滋滋作响,随着翻转滴落下来,砸进临时挖掘的炉灶,在木炭上溅起一朵飘香的火花。这也是亲自动手烧烤的乐趣所在,他们追求的,并不仅仅是舌头和牙的满足,也要让眼睛、耳朵和鼻子先行享受。”
“油脂渗进了木头里,松木的香气也流进了肉中。不需要太多的调料,仅仅撒一把盐,就可以品尝到最纯正自然的美味。松香掩盖了血的腥气和过分的油腻,烤制恰到好处的火候,带来的是微糊酥香的表皮,和汁水丰沛的内在。围绕着火塘,坐在石头上,品味着原生态的美味,从被树木枝杈分割开的天空中,欣赏漫天的星光,两人从味蕾到心灵都得到了极致的满足。”
“无论是美食还是美景,都是大自然对人类最好的馈赠。是和谐,是非凡的智慧。巧妙地利用自然,获得质朴美味的食物。能把对土地的眷恋和对上天的景仰,如此密切系于一心的,唯有农耕民族……”
周贤抱着已经被啃得干干净净的兔腿,仰着头,用低沉的嗓音回顾了两人所经历的这一餐。
李桐光倒挂在树杈上,面无表情地听完了周贤的胡言乱语,然后冷笑了一声:“老子信了你的邪!还扯出大自然的馈赠和啥啥民族来了,吃不上饭,没地方睡觉,被你弄得这么诗情画意,难怪我师父说你是个小破文人。”
周贤无力反驳,把骨头一扔,起身到河边洗手:“这叫苦中作乐。你放心吧,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老天爷饿不死瞎家雀儿,天无绝人之路。咱们只要认准方向,一直向北走,总能找到路,或者是人烟。”
“你昨天也是这么说的,信誓旦旦赌咒发誓。”李桐光一个鹞子翻身从树上下来,站到河边开始放水,“咱们冒着雨赶了两天的路,唯一的结果就是找不到咱们现在在地图上对应的位置了。我当初一定是脑子不大好,才让你来拿主意。”
“对不起,我错了,这一切都是我的责任,请原谅我吧。”周贤对着李桐光鞠了个九十度的躬,“如果您仍有什么不满的话,请直接言明我应该怎么补偿您。”
周贤突如其来这么一道歉,反倒是让李桐光觉得好不自在。他茫然地提上了裤子,摇了摇头:“没……没什么需要补偿的……”
“那就请您不要再针对这件事唠叨了。”周贤抬起头,微眯着眼睛看向李桐光,“迷路的错在我,我已经认了。我也说过要打要罚随你,出去以后吃顿好的你吃我伺候着算作补偿。您这两天每隔一个半时辰就数落我一次,对于我们找到正确路线没有任何帮助。”
李桐光深吸了一口气,挠了挠头,扁了扁嘴:“今天晚上怎么睡啊?”
“前半夜我守着,到了子时我叫你。”周贤也把这些牢骚翻了个篇,“后半夜你注意点,守着火别灭喽,咱们指着它取暖呢。”
“成,我先睡。”李桐光从藤箱里抽出一条毛毡铺在地上,把藤箱当作枕头躺了下去。
今夜已经算是不错了,且不用找避雨的地方。前两日不曾断绝的雨水把他们浇成了落汤鸡。虽说炼气士寒暑不侵,轻易不会生病,但是湿漉漉的衣裳裹在身上也不舒服。
他们迷路了,确实是周贤的责任。
自平安县城离开到现在,过去将近一个月了。照着周贤的说法,一路穿村过寨走过来,文牒上不过多了两个临近官道的中转驿的小印。
其实如果是全力赶路的话,师兄弟两个早都离开河南了。多是一些事情牵绊。不过这也是师兄弟两个游历的本来目的,又能帮都到别人,还能赚些盘缠,也是一件美事。
两人原本的计划是绕过开封和郑州,直接从怀庆府穿出去,一直向北,走一条近路。结果周贤叫嚷着“两点之间之线段最短”,凭着强悍的身体素质,带着李桐光一头扎进了林子。
然而周贤高估了自己识路的本领。在这个没有**以及导航的年代,凭借着一册简陋的地图就能规划路线,属于一门专业技能。周线不具备这种专业技能,在缺少参照物的情况下,他们迷路了。
坐在篝火旁,周贤忽然想起了一首对于他来说很老的歌:“暴风雨来临那一天,迷途的羔羊还没回来。铁匠铺传来了叮当叮当声,这一切没有想像的那么糟……”
能活着,能吃饭,就已经很好了。不过是迷路而已,何至于让它坏了心情呢?就当是游山玩水好了。周贤听着柴火在火塘里开裂的声响,轻轻用脚打起了拍子。
要是有吉他就好了,周贤想,这样他或许可以卖唱为生,想一想,还有点浪漫。
不过转瞬之间他就把这个念头抛到了九霄云外。所有的浪漫主义情怀,都有一个悲剧的内核。“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怡然自得,意味着躬身劳作以及难以忍受的旱厕,恶劣的交通通讯环境以及贫瘠的社交往来。相对,流浪歌手的浪漫,则需要吃了上顿没下顿,有今天没明日的成全。
不是所有人都能成为诗仙太白,也不是所有人都是万晓利。对于这一方天地的绝大多数人来说,还是不听民谣为好。
“不过我不在其内。”周贤笑着摇了摇头,喃喃自语。
“栖客万重山摇地动,游者千呼唤难与共,归途万里生死相依,声势浩大孤掌难鸣……”树上传来轻轻的歌声,是李桐光。他听见了周贤在唱歌,于是也开始唱歌。
他唱的这首是马頔的《大雁》,是周贤教给他的。这首歌讲人生,讲江湖。周贤觉得李桐光的声音很合适,却唱不出那种味道。虽然少年孤苦,但李桐光的十四岁到二十四岁是生长在一个无忧的环境当中的,他未必体会得到“五常俱全”的大雁“一人之间山水江湖”。
不过他肯唱歌,就是好事。
“不睡了吗?”待李桐光一曲唱罢,周贤轻声问。
“不睡了,睡不着。”李桐光笑着说,“满天繁星烂漫,虫鸣与轻歌,再睡,不是焚琴煮鹤吗?”
“呦呦呦,李道长也文雅起来了。”周贤笑着摇头,“不睡便不睡吧,反正身体扛得住,三五日不睡也没什么打紧。不过长夜漫漫,何以消遣呢?”
“唱歌吧,你会唱那么多歌,再教我一首。”李桐光说。
周贤想了想,说:“既然先前唱的是民谣,那就还是民谣吧。这首歌叫《旧的童年》,是一个很有才华的胖子写的。”
“进了一扇大铁门,穿过一片小树林,爸爸妈妈陪着我,堆雪人儿……”
李桐光打断了周贤:“师兄,你想家了吗?”
周贤一怔:“啊,是啊,我想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