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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神智的郑亿突然说话,令狐壮喜出望外,小孩了如遭雷击。他指着郑亿象是大白天见了鬼。
“你怎么?你怎么会没事儿?”
“行了,你的表演结束了,该我上场了。”
郑亿盘腿而坐,五心朝天。嘴中念念有词。
小孩子的脸色变了。汗水涔涔流下。
“你服不服?从实力上说,我是不是比你强?”
郑亿问。
小孩弯腰抱头,脸上甚是痛苦。几乎说不出话。
听到郑亿问他,小孩勉强点头,从牙缝中挤出一句话。
“我服了,我彻底服了。”
“你服不服?从人品上来说,我是不是比你高尚?”
小孩满脸惭色。
“那是我的不对,我不该起坏心,将两滴心头血吞进去。我服。”
“你服了?你应该怎么办知道吧?”
小孩嘴一张,两颗血珠从他的口中飞出。正正落在郑亿的手心。
郑亿双手一拍,两滴心头血没入身体不见。
一连串的操作看令狐壮眼花缭乱,目瞪口呆。
“郑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我都看糊涂了。”
这些全都在盘天的预料之内。
盘天告诉郑亿,这个小孩子应该没那么简单,别被他萌萌的外表欺骗了。要提前护住心神。防止他骤然发难。
小孩真的将两滴心头血吞了。
幸好郑亿提前将自己的心神护住。在他的感应里,他的心头血与小孩的心头血在激烈的交战,互相吞噬对方。因为郑亿的修行浅,一时间不是小孩的对方。被对方影响了心智。他本人陷入呆滞状态,而小孩却借着郑亿失神的工夫,探察到了郑亿许多的情况,还将令狐壮唬的差点没吓死。
后面的状况就按照盘天的预料发展了。
郑亿的心头血将对方完全制服了。
而那个小孩还不知道,洋洋得意地炫耀呢,被郑亿打了个出其不意。
郑亿彻底将那个小孩子收服了。
他的来历郑亿尽都知之。
“你现在可以说说你自己的来历了吧。”
小孩苦着脸。
“你不是全都知道了,我们之间心誓血盟已然形成,我脑袋上有几根头发都瞒不过你。何必再让我说一遍。”
“我知道,你的令狐壮哥哥不知道。我让你说给他听。”
郑亿对这个小孩的行为有点生气,想杀杀他的傲气,故意脸沉似水威严地说。
小孩有再大的傲气,可惜受制于血盟心誓。乖乖地向郑亿二人交待了自己的来历。
小孩名为灵珠子,据他自己所说,他真的从一出生就住在赤化山这个名为失落之地的古战场里。从他睁开眼的那一刻起,他就没见过自己的父母,只有一只小猫陪在他身边,他还不会走,光会爬行的时候,那只叫做阿黄的小猫给他找来了食物,让他存活下来。
不知道过了多少年,赤化山上的景色也变化了几次。他从来没有出过赤化山,甚至没有踏出失落战场一步,外面的世界什么样子他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只是觉得跟阿黄相依为命一直在这里生活下去也非常好。后来,失落之地的宁静被打破了。从外界来了很多陌生人,那些人到处转,乱挖乱崛。有时候还会为一些东西打架,流血死人都是常有的事儿。
灵珠子不知道什么叫害怕,他在暗自观察着这些人,觉得这些人非常有趣。为了一些不值钱的破烂打生打死,象这样的破烂灵珠子知道好多呢。
再后来。灵珠子玩心大起,他试着与这些人交往。
结果这些人见了他,仿佛狗见到包子,饿狼见到绵羊,争先恐后要来抓,不经人事的灵珠子一开始还不知道这些人在做什么?以为这些人在跟他逗着玩。
倚仗他有世上极为罕见地逃生术,每每都能化险为夷。
前来失落之地寻找灵珠子的人越来越多了。
灵珠子在暗处慢慢学会了这些人语言,听懂了这些人的意思。
他们不是跟他灵珠子玩,而是想抓他与他心爱的阿黄。
灵珠子生气了,古战场就是灵珠子的家,这里的每一寸土地他都熟悉无比。利用地形的优势他设了几个陷阱,给了这些人狠狠的几次教训,寻宝者的热情随着时间的推移冷淡降温,失落之地渐渐寂寞,灵珠子这才恢复往日的安宁。
直到碰上了郑亿和令狐壮,无聊透顶的灵珠子叫阿黄出来搞恶作剧,其实也是想要郑亿与令狐壮的命,因为灵珠子对那些要抓他的人非常痛恨。
“这就完了?”令狐壮听了问道。
“完了,怎么听着不过瘾?”
“不是过瘾?是你这些话没有内容,等于什么也没说啊?你来历如何?不明,你家在何处?不明?这不等于就是说了个蹩脚的故事么?”
灵珠子一撅嘴。一副爱信不信的劲头儿。
郑亿暗笑,这个灵珠子刚才背信弃义的行为虽然叫人恨的牙长,总体上来说还是个不喑人事的孩子。动不动就露出孩子气的一面。
“这人我就不介绍了,既然我是你的哥哥,他呢也是你的哥哥,叫令狐壮。赶快把你的阿黄召回来吧。我要带你去见一个人。”
灵珠子一愣,
“郑哥,你要带我去见谁?还是要抓我走吗?”
“你想多了。我们之间有心誓血盟,就是一个战壕中战友,一个锅里舀饭吃。抓你等于抓我自己,我不会做那种傻事的。”
令狐壮也跟着劝、
“郑哥可好了,他说话又好听,又懂很多道理,学问又大,他刚才说的那两句话你没听明白吧?”
灵珠子茫然的点头。
“我告诉你说,所谓一个战壕的战友,一个锅吃饭的意思就是,我们三人以后就是一条线上的蚂蚱,蹦不了你,也跑不了我。”
郑亿:“去一边。好话让你说的那么难听。”
灵珠子咧嘴乐了,这次是开心的笑,他的担心与害怕烟消云散,郑亿与令狐壮二人的感情感染了他,直觉告诉他,跟着郑亿没有亏吃。
阿黄从一棵树后现身,原来它一直躲在不远处。
“郑哥,去见那人之前,我还有一个问题。你能不能告诉我,我头都快想破了,也没想出来为什么你会轻易地抓住我。”
“郑哥,我也想知道,我的头也快想破了。”令狐壮也跟着敲边鼓。
“行啊,兄弟,也学会动脑子了,好事儿。很简单。还不是乜义的功劳。”
郑亿将灵珠子耳朵上的那点红色胎记取了下来,沾在一个红圆球上。
“这不是乜义的混沌珠吗?乜义都已经复活了,你怎么还有他的混沌珠?”令狐壮惊叫道。
“说什么呢?这是乜义送给我的礼物。里世界的特产,真正的混沌珠。有这个东西,如果我们想出狮陀国的边界。其他的地方不能通行,赤化山北麓永远是朝我们敞开的大门。当时给我的时候,你也在啊,你怎么忘了?”
令狐壮不好意思挠着头:“当时我有点饿,走神了。”
郑亿恍然。
“怪不得你回驻地,一下子吃了那么多,一个人吃几十个人的饭。”
“郑哥,你别当着灵珠子弟弟说我的糗事啊,好歹给我保留点当哥哥的面子。你接着说。”
“我来说吧,这个混沌珠可以让郑哥随意时出里世界,而我用的不是什么隐身术和移形换影,而是不停地在表世界和里世界来回穿梭,让你们防不胜防。郑哥也能随意进入里世界,我的优势荡然无存,当然就不是郑哥的对手了。而混沌珠对我的天赋在表世界有天然的克制作用。如果没有混沌珠,我穿梭两个世界如鱼得水,沾了一点儿混沌珠,反而成了我的束缚与枷锁。”
灵珠子抢先将结果说了出来。
“弟弟,你又不是收魂师,怎么会有随意进出表里世界的本事儿?”
“天生的,也可能是被逼出来的。我被那些抓我的人追的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危难之际,眼前的突然出现了一道门,我进了那道门,那些人明明就在我身边。他们却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我才能坚持到今天。慢慢地这种天赋被我越用越熟练,成了今天这个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