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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奇怪的狂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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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步入了盛夏,塞拉斯蒂娅总是会在这时候把太阳的高度控制得格外的低。生活在拥挤的城市重的小马很少会有喜欢这个季节的,因为城市建筑群密集、柏油路和水泥路面比郊区的土壤、植被具有更大的吸热率和更小的比热容,使得城市地区升温较快,并向四周和大气中大量辐射,造成了同一时间城区气温普遍高于周围的郊区气温——就像生活在蒸笼里一样。

    即便每到这个季节都会有那些著名的时装设计师做出各种各样吸引小马眼球的清凉的闪亮的服装,但生活在快节奏城市里的雄驹们可不会在乎这个。其中,马哈顿和小马达菲亚(吠城)的情况尤为严重,毕竟是陆马的城市,可没有独角兽这样的马型自走空调,也没有飞马那样的天气控制仪。

    至于坎特洛特和云中城,独角兽贵族们可不会让自己生活在“火热”中,而云中城虽然不会在云上上下雨,但足够的水汽也足以控制住城市的温度了。

    幸好小马谷不是那样的大城市,在黎明的第一缕阳光照耀在小马们的可爱标志上的时候,甚至还有露珠在草叶上缓缓滴下。

    “Le——”狂热用舌头舐去了暮光阳台外一朵小花上的露水。

    “我听说你在找我?”他转身问暮光闪闪,“请有什么需要我效劳的吗?”

    “嗯?”暮光皱了皱她可爱的小鼻子,喝露水的行为没有让她感到奇怪,毕竟狂热总是会做出一些马类迷惑行为。真正让她感觉到怪异的是狂热的态度,他可从没这么礼貌过,这还是暮光第一次从狂热嘴里听到“请”这个字。

    “你今天有些不一样?”暮光闪闪从狂热的左边走到右边,又从右边走到左边,“是救了那些鹿之后产生了成就感,准备给自己塑造一个良好形象了吗?”

    “救了鹿?”狂热微笑着抬了抬眉毛,“啊——没错,我英勇地把那些惊慌失措的小鹿从令马难以置信的危机中解救出来。一个英雄当然是应该的礼貌的,善良的,永远相信马性的美好的以及时刻充满希望和梦想的。我正在往这个方向努力。”

    “虽然我一时之间有些难以接受,但这总归是件好事,我希望你坚持下去,”暮光就像是在给学生训话的老师一样,“不过我今天找你不是因为这个。塞拉斯蒂娅公主今天早上给我写信了,我也是因为那封才知道前些天的晚上你拯救了永恒自由森林的居民。”

    “哦。”狂热倚靠在窗边,望着二楼阳台上挂着的一盏小灯,“她起得可真早,这才刚天亮,她就给你写信了。公主不是应该日上三杆再起床的吗?”

    “哈——?”暮光吃惊地看着狂热,“我说的是塞拉斯蒂娅公主!”

    “天体公主?我都不知道小马的公主竟然那么开放,哦不对,这是给小孩儿看的,应该是字面意思才对。”狂热用只有他自己才能听到的声音嘟囔着。

    “我当然知道太阳就是她控制的,”他紧盯着暮光闪闪的表情,见到没什么异样才继续说下去,“我只是开个玩笑。嗯,是关于小马国双君主封建制的社会形态的,你没听懂吗?”

    “我,我当然能听懂了!”学习可是暮光闪闪最擅长的领域,她可不想在这方面被狂热比下去。同时,她还暗暗下定决心,一会要好好读一读这方面的书,小马利亚的政治笑话,她还真没关注过这个方面。

    “别说那些笑话了,我找你是因为塞拉斯蒂娅公主的信里说你不用再写关于友谊的报告了。”暮光有些气恼的瘪着嘴,她想起了自己被抄袭的那几次。说起来那天也是因为发现作业被狂热抄袭,把他逼得溜出小马谷,才让他有机会救了那些鹿。

    “是嘛。看来我学得还不错啦。”狂热耸耸肩膀。

    “不错个可爱标志!”暮光被他气的双蹄叉腰,“你的作业不全是抄我的吗!而且塞拉斯蒂娅公主的信里说的是你不适合学习友谊!”

    “啊?”狂热摸摸脑袋,“怎么可能呢?”

    看到狂热莫名其妙的样子,暮光稍稍地解了些气——至少塞拉斯蒂娅公主看得清清楚楚。

    “哼,”暮光双蹄抱胸,发出了可爱的声音,“你也别太担心,她说以后让你些有关‘爱’的报告,交给一位叫做‘米·爱茉·卡丹纱’的公主。真奇怪,我都没听说过小马利亚有第三位公主。”

    狂热没在意什么‘米·爱茉·卡丹纱’公主,他的眼睛看向左下角说道:“听起来不错,我还挺擅长和‘爱’的关的话题的。”

    “什什什,什么?”事情以及过去了好几天,暮光都快忘记珍奇在吉尔达的欢迎派对上分析的东西了,这下子又让她想起来了。

    “嗯?”狂热看着有些惊慌失措的暮光闪闪奇怪的问道,“你怎么了,不舒服吗?”

    “不,没什么,你给我出去!现在!”

    雌驹的心思可真难懂,比女人还难懂,至少不少女人用钱就可以搞定。而雌驹?小马国这样的理想国可不会有这么势利眼的雌驹,大概。

    “嗨,狂热!”一个从天上传来的声音叫住了摇着头从金橡树图书馆走出来的狂热,“有好几天没看到你了,你一直躲在图书馆里做什么呢?”

    “呃,一些有关于。。。。”狂热用蹄子在半空中画着圈,好像是在比划什么。

    “得了吧!”一匹有着彩虹色鬃毛的天蓝色飞马从云上俯冲下来,又在狂热面前快速停下,发出了类似汽车急刹的声音,“我可不想听书呆子的日常生活!”

    “好吧,那请问你是来做什么的呢?”

    “我是来谢谢你让萍琪举办的那场欢迎派对的!”云宝毫不避讳地搂住狂热的脖子,“现在吉尔达在我家下面做了窝,我可以天天和她一起玩儿了!”

    “吉尔达?”狂热重复了一遍,“噢——你不用客气,这是身为朋友的我应该做的。”

    “啊哈,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云宝扑扇这翅膀,悬停在离地面几蹄的半空中,“不过我们已经为你准备好了一个派对,就在今晚。你可不能缺席!”

    “你们?”狂热疑惑地问道,“我能知道除了你和吉尔达还有谁吗?”

    “当然是萍琪派!有派对的地方怎么可能少的了她?”

    “对啊,我在想什么呢,怎么能把她给忘了。”狂热干笑道。

    “哈哈哈,也许你是读书读傻了!变成了和暮光一样的书呆子!”云宝嘲笑着狂热,她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会有小马会喜欢看书,那些枯燥又乏味的东西只会让小马昏昏欲睡。

    “我建议你说书呆子的时候小声一点,”狂热用蹄子指了指金橡树图书馆的三楼,“紫悦还在那儿呢?”

    “喔!”云宝赶紧捂上自己的嘴,旋即又奇怪地看着狂热,“紫悦是谁?小马谷有这号小马吗?”

    “呃——”狂热直视云宝的眼睛,欲言又止。

    “我知道了!”还没等狂热想好怎么回答,云宝就欣喜地叫了起来,但愿屋里的暮光不会听见。

    “那是你对暮光的专属昵称对不对?”云宝开心地鼓起了蹄,当然,是两只前蹄互相碰撞,不是更像是跺脚的那种,“上次派对的时候珍奇分析了一大堆,我和苹果嘉儿还不信呢!没想到你们还真走到一起啦?你们的保密工作做的可真好!”

    “我,和暮光,”狂热咬了咬下嘴唇,有些尴尬地笑了起来,“请问派对的时候珍奇说了什么?都有谁听到了?我是说关于我和暮光的事。”

    “还能有什么?”云宝掰着蹄子数了起来,也不知道没有手指的小马是怎么掰着蹄子数数的,“好像是为她找麻烦啊,烛光晚餐啊,把她抱到床上啊之类的,我记不太清了。至于听到的小马,我,苹果嘉儿,柔柔。哦,对了,还有斯派克,他说暮光会梦游来着。”

    不知道因为什么,和云宝聊着天的狂热突然打了个寒战:“这,这么快的吗?你们全都知道了?”

    “当然没有,我们可没让萍琪派知道,要让她保守秘密可太难为她了!”闲不住的云宝在空中快速盘旋了几圈,“你们后来发生了什么?快说给我听听!”

    “也没发生什么,”狂热摸着自己的后脑勺,“就是一起看看书,研究些魔法什么的。”

    一听到书,云宝的兴致就被浇灭了大半,不过也对,和书呆子谈恋爱也得变成书呆子才行。

    “好吧好吧,别再拿那些东西来折磨我了,我可不想听那些无聊的东西。”

    “如你所愿,彩虹冲刺(rainbowdash)。”狂热像个绅士那样向云宝行了个礼。

    “哈?我又不是珍奇,才不吃这一套呢!”云宝昂着脑袋,居高临下地看着狂热“而且,你的口音好奇怪?”

    “有吗?”

    云宝毕竟没有珍奇那样的侦探天赋,也没有萍琪那样看剧本的本领,她并没有特别在意狂热的异常。在留下一句“别忘了今晚的派对,记得带上暮光!”的话后,像一道彩虹似的消失在了狂热的面前。

    “咻——”狂热抹了一把脑门上并不存在的汗,“我,和一匹马?真恶心,还不如和我一样当个邪教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