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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该来的总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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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KL+&@!”实在是太过惊喜的高克明说出来草原上流传度最广,辨识度最高的礼貌用语。

    “绕着走,别从前边的路上过。”齐大哥扭头一看,立即勒马。

    话音还未落,前边的地面有一小片就忽然升起来。

    高克明赶紧调转马头,跟着齐大哥从一边的山坡上前行。

    “妈的!”一个蓬头垢面的人不满地看了一眼不远处,然后一挥手里的短刀,“给老子追!”

    几个小喽啰扔下满是落叶的渔网,抄起竹竿木棍,嗷嗷地叫着。

    一边的山丘上,一个青年微微的叹气,自己应该在一个人摔倒,另一个人勒马的时候再射出这一箭的。可是,自己真的想要一匹马,前边那个人的马要是摔断腿,后边那个人的马匹绝对会是老大的,而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遇到骑马路过这儿的人。

    高克明没有心情去想刚才那突兀的一箭和冒出的众土匪有什么不协调,更不会思考他们的家长里短。他现在一身冷汗,刚才那一箭要是再准一点他就要破相了——不不不,是没命了。现在他只想纵马狂奔,先逃命再说。

    土匪们选的地形不错,虽然不是那种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峡谷一线天,可是这两个土丘的坡度也不平缓,适合行走的土路又被他们堵住,坡上的杂草灌木影响了马的速度,没有被踩踏夯实的泥土和偶尔地碎石更是让驼人马匹的速度都快要比后边奔跑的土匪还慢。

    躲在另一侧山坡上的青年奋力射出一箭,就像他预估的那样,这软弓射出的箭最多八十步的距离,勉强追击到骑士的身后就无力地划着弧线下落了。几个还算精壮的汉子费力地追赶,吃着马匹扬起来的灰尘。其中一个站定,掂了掂手中的竹枪,而后眯着眼瞄准,弓着身子,猛地一掷——很可惜,歪了,或者说马匹没有往他想得方向奔跑。

    齐大哥抽空回头看了一眼,觉得距离差不多,放慢马步,拿起马弓抽出了一支箭,没有瞄准往人堆里随便一射,而后又架马奔跑。

    “擦——!”后边追击的一个汉子忽然停下,捂住了自己的胳膊,其他人没有理会他,从他身边跑过,继续追击。另一侧山坡上的青年也沿着山坡快速奔跑,看能不能找到机会射出第三箭。

    趁着齐大哥射箭的功夫,赶超过对方的高克明也放缓马步,拿起了弓,拈起了一支箭,回头扫了一眼而后射出,随即转身握紧缰绳,继续赶路。

    “啊——”跑在最前边的人跪倒在地方,痛苦地捂着自己的眼睛,在地上翻滚。鲜血从他的指缝间流出。

    这凄厉的声音的可怜的样子让后边人有些慌乱,而他扭曲的身体也阻挡了后边人的追击。另一侧山坡上的青年停止了奔跑,高克明和齐大哥已经跑到山坡顶部了,只要他们愿意,随时能消失在山丘另一边。而同伙瘆人的叫喊,也让他心有点乱。

    受伤无助的野兽发出的惨叫最能激起他们同类的惊慌和恐惧,浊水部的胡人教给自己的东西并不多,但是草原上必要的残忍,自己就是在那时候懂得的。所以,高克明毫不犹豫,选中了最前边那个人的眼睛。他对自己的箭术有着足够的信心,为了逃离北方,自己的假想敌可是从小生活在马背上的胡人,一个靠双腿奔跑在山坡上的汉子完全不可能逃脱。之所以选最前边的那个人,除了他在后边所有人的眼中,那恐慌能激发到最大外,还有一个原因是自己的弓是草原上的软弓。不得不说,草原上没什么好木材,羊毛兽筋做成的弓弦也只是差强人意。要是自己手里有一把齐大哥手里那样的好弓,倒下的可能就是那个最像头领的男人了。

    两人的马到了山坡顶部平坦的地方总算是能跑快了,只是一眨眼的功夫,那几个人的身影就从拳头那么大变成了铜扣大小。他们好像也都停下了,只有一个男人站着望着两人。不过二人也并未松懈,继续赶着马跑了三四里才放缓马步。

    “已经过了两个山梁,我看他们是完全追不上了。”齐大哥一只手松开了缰绳,把弓再次放入皮囊中。

    “真他娘的刺激!”高克明出了一身汗,往后瞅了瞅,“都赶上我在北边打狼了。”

    “往后刺激的事情还多着呢。”齐大哥也是抹了抹额头的汗,把脸都擦花了。

    “齐大哥,你看我身上有伤吗?”高克明往过凑了凑。

    “这哪能看,下马吧,我给你瞧瞧。”

    两人找了地方,把马拴在小树旁。

    齐大哥把拉高克明过来看了一遍,然后拍了他胸脯一巴掌:“放心,没事!”

    “那就好!那就好!我说,齐大哥,咱们现在在哪啊?怎么去那个‘白水驿’?”高克明感觉身子有点软。

    “嗯,咱们现在应该是在‘王家庄’和‘牧冬山’之间的山沟里,往东南走,应该就能到了牧冬山山脚的‘白水驿’。”说着齐大哥走到一边,解开了腰带。“虽然咱们偏了点,但是从前边再绕回官道上,应该是没什么麻烦天黑之后就能到了。”

    高克明听到那哗哗啦啦的声音,觉得自己也有需要,于是也跑到一颗树旁解开腰带——“舒服啊!”

    “喝水吗?”一旁的齐大哥问。

    “不。”虽然奔波了这么久,但是高克明并不是很渴。

    “其实这白水驿附近以往并没有土匪,土匪都在黄粱坡那一带。”齐大哥喝完水说道。

    “什么?还有?”高克明觉得一次就够了,两次怕是有点吃不消。

    “你知道咱们燕止郡三大特产吗?”齐大哥嘿嘿一笑。

    “不知道。”高克明摇摇头,凭直觉,他觉得这三大特产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罗济的狼,单西的贼,黄粱遍地都是匪。”齐大哥坏笑地说道,“有人说,在罗济关,狼还会给你留点骨头,到了黄粱坡,你身上的屎都要被抢了当绿肥。”

    “什么?!”高克明惊呆了,这不就是乌头汗吗?草地上的狼粪都要当做自己的柴火,也不管能不能烧。

    “不过放心,黄粱坡的土匪都有眼力劲儿,他们知道什么人能动,什么人不能动。不然大帅早就和郡守把他们都给绞杀了。”齐大哥安慰道。

    当然,真实的原因其实并不是土匪们有眼力劲儿,有眼光的话就不会选择在燕止郡干土匪这么没前途的职业了。真实原因是黄粱坡的土匪穷,很穷!都搞不到多少麻绳和铁器,加上长时间吃不好,身上都没多少力气,对于士卒这种看上去就不好惹,抢了也榨不出多少油水,事后还可能惹上麻烦的人,他们没有精力和能力去处理。他们喜欢的都是大户人家的嫡出孩子、年轻媳妇和干了吧唧的族长之类的,而且一般是做贼一样地去偷人,明火执仗地出门行动对他们来说,实在是太难了。

    “一会走的时候小心点,说不定附近的某个村子就是那帮土匪的窝点,千万不能大意啊。”齐大哥说道。

    “我怎么感觉这中原都赶上草原危险了。”高克明上马之前玩笑道。

    “怎么可能。”齐大哥摆摆手,“中原可比草原危险多了!”

    然后他一拍马屁股:“架——”

    高克明愣了愣,而后一踢马肚子:“走了,墨麒麟。”

    也是啊,这花花中原,美丽世界,四方的人都觊觎它的繁华,而它的繁华却连路大帅和欧阳郡守这样的人都无法享用,外部的胡人、内部穷困到成为土匪的人又怎么会甘心呢?

    站在一所破烂的院子前,看着门前那个陌生又熟悉的字,高克明有点恍惚,这好像前两天自己露宿的那个烽火台啊,只是外部的墙皮还算完整。

    “进来啊!”齐大哥在前边牵着马吆喝道。

    “哦!”高克明拉着墨麒麟往前走。

    “孟德,又来了,看见你准没好事。”一个粗犷的声音从院子一侧传来。

    “哟!广元啊!今天晚上又是你?”

    “没办法啊,这驿站就这么几个人,武大他媳妇又快生了,我只能把这儿当家了。”一个浓眉大眼的汉子从屋子里出来。

    “那真是辛苦啊。”

    “彼此彼此,你自己伺候你的马去吧,我给你们弄吃的去。”

    “齐大哥是这儿的人?”一旁的高克明见他们这么熟络,不经猜测。

    “不,只是广元是我发小,被调到这儿来作驿丞。”齐大哥很熟悉地向后边走去。

    “哦。”高克明点点头。

    “对了,一会让你开开眼,我估计你今天中午吃大帅的鱼肉腻了,今晚咱们吃点清淡的。”齐孟德用一种轻松的语调说道。

    凭着这半天下来自己对齐孟德的了解,高克明总觉得没好事。

    之后,他在屋子里见到了一盆灰黑色的藿菜叶子疙瘩汤。

    “来,尝尝,广元的手艺可是我们齐家村一绝。”齐孟德盛情道。

    塞外没有体验到的追杀、塞外没有吃到的杂粮草木,终于在今天补上了,对了,还要再体验一回之前的烽火台好梦。该来的,总会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