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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已经死伤近百人,对于自己这个只有数千人的部落确实有点肉疼,但还没到伤筋动骨的地步,而且付出了这样的代价,却只杀伤了对面几个人,就这么走了,好像得不偿失啊!现在对面的领头应该已经死了,加上土堡里人不多,自己这边用了不少箭矢,里边的人应该也差不多,更何况射箭是个非常消耗力气的活儿,自己的勇士如果这时候攀爬,土堡上的人未必有多少力气挥刀。
冲吧,杀上去,里边的粮食铁器就都是你的了,在外边劫掠满载而归的时候,也不需要担心附近有没有姚人的骑兵。而且乌头汗也没有惩罚自己的理由了,你也不需要考虑是不是迁徙走。即使冲不上去,最多死几个人,少几匹马,反正每年冬天草原上都会死人,让他们这样英勇地死去,总比冻死、饿死强。还能看看这飞爪究竟能不能厉不厉害,说不定以后攻打寨子就全靠这家伙了。草原上的恶魔贴着头人的耳朵轻声低语。
“愿长生天保佑那些英勇的人!”头人大声喊到,然后吩咐下去。
一边早就等候多时的汉子立即欢呼一声,带着十来个人快速地驾马驰骋。他叫铁木阔托,是部落里唯一见过如何使用飞爪的人。见到乌头汗的部落是如何利用飞爪攀爬土墙,如何利用飞爪拉倒木质的寨墙时,他就知道这东西绝对应该是草原上的宝物。他们没有足够的铁器和技术来制造姚人那些复杂的攻城工具,即使能借到那些工具,草原到边塞的距离是这么远,运送会很不方便,还不如用草籽一样的人命去堆出一条路来划算。这只需要少量铁的工具就成了草原上最好的东西。
他兴奋地冲锋,飞爪就跨在马鞍旁边。这是头人第一次让自己带着人用飞爪劫掠,自己费了那么多口舌,总算等到这个时刻了。其实,之前自己就建议过一开始就用飞爪攻击,只是因为前天得罪了头人的小舅子,所以刚才才那么规矩沉默。只要自己接下来立功,夺取了这个寨子,头人自然不会在意一个小舅子,说不定自己还能第一个挑战利品。
城垣上,何曼成本来想喊人把自己拉起来,却看见高克明他们跑上来了,不由地怒道:“怎么都上来了,下边不留人堵门吗?”
“校尉,您中箭了!”肖严惊讶。
“我们在下边放了一把火,加上胡人的死马死人堵门,他们短时间不可能从大门那儿进来了。”高克明解释道。
听完解释,何校尉先是一愣,而后看向肖严笑道:“行啊,让你守门,你还给我玩出花样来了。”
“不是我,”肖严边凑近边说,“是高兄弟的想法。你现在怎么样。”
“完全没事。”何校尉故意大声说,为了是让距离远一点的人也听到,只要他们安心了,哪怕自己只能说话,这土堡就还能守得住。
“小子行啊!”何校尉又笑着看向高克明。
“运气好,今天是西风。”高克明回答。
“校尉,胡人又上来了。”趴在矮墙后边的汉子说。
“扶我到墙壁那儿。”何曼成吩咐道。
长生和肖严小心翼翼地把何校尉拖到外侧那一边。高克明则是捡起了何校尉落在地上的弓。
“嗯?”何校尉看到胡人们手往下一伸,抓起了一条绳子,然后开始甩。
“不好。”何校尉边想边低头。
胡人的一波箭雨成功地让土墙上的人都躲了起来,他们为他们身边拿飞爪的伙伴争取了时间和条件。
“胡人有飞爪,拿刀,准备砍绳子。”何曼成吩咐靠近他的几人。
本来在城墙一脚的康小眼也急了,刚才胡人没飞爪,他可以把注意力全放在这边,现在万一有几个从南墙那边往上爬,那就麻烦了!
这群人放弃了守卫最多的北门,绕到了看起来没什么人的南墙。石滩堡位于一片石滩上,整个地势是西南略高东北偏低,加上守土堡都集中在北边,所以他们从南边上有很大的好处,第一,南墙没人,对方支援慢了;第二,成功爬上去了是从略高处往低处打;第三,北墙下边烧成一片,不好攀爬。虽然甩飞爪的人之前都练习过,但是什么事不可能所有人全部成功,有俩三个失手了。
“爬!”铁木阔托兴奋地喊道。
几个人叼着刀,从马上跳下,然后拉着绳子往上爬,集中在北门的一部分胡人也骑马跑到这边,射击两边城墙上要跑来防守的人。头人也从东北边的林子跑到东南方向,观察情况。
“快,肖严,你带人往南边去守!”何校尉说道,随即又朝远处大喊:“康小眼!快!”
康小眼已经带着人从东北角跑到东南边了!冒着箭矢,他们探出胳膊砍绳子。还有几个干脆直起身子往下射箭。
“嗷!——”一个士兵手上中了一箭,忍不住号叫。
“他娘的!”康小眼往他身边丢了个布团。
士兵咬牙砍断箭杆,然后把箭头和手一起包住。
“老康,我来了。”肖严喊道。这是一个有点用的技巧,虽然只是从十几步远的隔壁城墙跑来,但是这一嗓子总是能振奋一下士气,给人一种援军到了的错觉。
安达果只剩三支箭了,但是头人让他再次到城墙边,支援攀爬的人们。于是他又一次躲到人群中,像猎鹰一般巡视自己的猎物,准备锁定某个头领一样的人,然后向他发出迅雷一击。
一个黑点在安达果眼前放大,他忽然感觉胸口一痛,身子一歪,掉到了石滩上。
“好疼!”
胸前和后背都传来这样的感觉。自己这是要死了了吗?明明躲在人群中,却被乱箭射到。安达果想喘气,却觉得肺部就像被撕裂了一样,事实上那支箭确实射穿了他柔弱的肺部。为什么?明明自己这么小心,居然还是像那个男人一样死在乱箭下了。不甘心啊!安达果的意识渐渐模糊。
如果你问高克明:微红、浅红、淡红这三种红的胭脂有什么不一样,他绝对说不出所以然。如果你问帝都富贵人家的主母,她们绝对津津乐道,告诉这三种颜色究竟各有什么迷人之处。就像京城的女子了解胭脂一样,高克明对塞外胡人的装束打扮异常清楚。康小眼吹嘘,自己能在一堆裹了十八层肚兜的女人中间一眼就找出其中真正的丰满之物;虽然高克明没有那样的本事,但是托上天的福,他眼神一向很好,于是扫过那片区域时,他立即看到那个胡人帽檐边那根象征性的短羽毛,乍看都分辨不出来大了几寸的黑木弓,加上之前的记忆。于是,就在胡人还没有关注自己的时候,自己就先给了他一箭,表示自己对射雕儿的尊重和重视。
人总是提醒自己不要犯前人的过错,可是大多时候他们还是步了前人的后尘。并不是他们不够小心谨慎,而是危险随时随地无孔不入。百密一疏,安达果哪能想到这平平无奇的塞外土堡内有这么了解射雕儿的人,哪能想到有射雕儿一样身手的人,又那么恰巧地第一眼就发现了他,还在之前在月光下隐约看到自己。
于是,当辉煌的冬日喷薄而出,在东方撒出万千光芒的时候,一个塞外的胡儿,坐着那天边的烟霞,随着一阵清爽的西风,灵魂回到长生天去了。而土堡上下的厮杀声依旧喧嚣,甚至土堡上除了高克明,再没有一个人关注那个落马的人儿。康小眼轻而易举地砍断第二条麻绳,然后又往另一边靠拢。
对于一个成年男子来说,如果有绳索的话,三丈高的墙还是毕竟容易攀爬的。胡人们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他们为了掩护攀爬地人,非常贴近土墙,让自己处于更危险境地的情况下,也让城墙上的姚人不好过。比如之前,连上射雕儿出手一共才死了六个人,而现在爬墙不到一会儿,上边就死了三个。当然,他们死的更多,连带摔下去断了腰和腿,中箭的人,这一会胡人的死伤怕是已经超过了之前。
现在肖严完全没有别的想法,他已经杀红了眼。只要矮墙边露出一个人头,他二话不说地就会往前捅。他的脸被一刀箭矢划破,血淋淋的面容配上黑色的大牙,杂乱的头发就像恶魔一般让人害怕,可是胡人却悍不畏死,一个个向着恶魔爬来。
放箭的胡人只需要做很简单的事,朝着飞爪勾住的那几个地方放箭,当部落的汉子爬上去时停止抛射,或者猛地放支冷箭,让缠斗的姚人受伤。可是这简单的事情做的人却越来越少,没有别的原因,那看似触手可及的土墙就是攻不上去,即使有人爬到矮墙上,却很快被扔下来,顺便还要带落一个队友。被砍断的绳子也越来越多,姚人需要守卫的地点也越来越少,剩下的绳索也成了通往地狱的捷径。虽然姚人的气力似乎越来越软,可是当更多胡人半死不活地哀嚎从营寨外的沟壕里不断传出,最勇猛的铁木阔托三起三落再也爬不起来的时候,剩下的人终究是犹豫不敢上了。
一阵寒风吹过,卷起的沙向中年人扑面而来,他忍不住痛苦地闭上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