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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奴的眼睛眨了眨,娇笑声中毫无感情:“要几个姑娘容易,只是死了没人管的,仓促之间却没有那么多。三个够吗?”
严世藩摇摇头:“估计是不太够,再找两个!至少要熬过这一段时间,我已经想到了一个一箭双雕之计,只是还需要些时间。”
张远看着花奴:“最近严首辅在江南试推行改稻为桑之事,百姓闹事的不少,我已经让东厂的人过去了,以密谋造反的名义,杀几家,抓几个姑娘回来,料想司礼监也不会干涉的。”
严世藩点点头道:“赵文华此时尚在江南,暂时管理总督衙门。你让东厂的人也去找他吧,沿海一带渔民,都有通倭寇之嫌的,若有合适的女子,也可以给个罪名抓回来。”
花奴嫣然一笑:“两位大人都替我考虑周到了,我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呢?大人也请放心,我这就掂对出五个人来给你送去。
只是教坊司有严令,这五人却不能光明正大地送,否则百花楼必然会惹来麻烦的,恐怕这就要麻烦厂公了。”
张远哈哈一笑:“这有何难,用东厂的车送,同时也押送几个犯人,掩人耳目。这京城之中,还从来没有人敢查验跟踪东厂车辆的!”
萧风此时正在入世观里,认真的叮嘱着老道:“别的都不用管,这几天你就给我盯住出城的东厂车辆,尤其是去过百花楼的车。
城内的范围小,自有顺天府和大理寺的人盯着,城外的范围太大了,只有你才能盯得住。”
老道连连点头:“贫道干别的不行,跟踪几辆车,还是做得到的。何况有曾造办做的望远镜呢,你就放心吧。”
萧风想了又想,还是叮嘱他:“二当家的,上次你拿着火工道人的腰牌,去柳家庄帮我查案,是没什么危险的,这次却是不同。
跟踪的时候,不管你看到什么,都不要被人发现,回来报告就好。你的功夫平平,估计连我都打不过,不要轻易涉险。”
老道哈哈大笑:“你也太看得起贫道了,贫道是什么德性的人,你还不知道吗?真有危险,贫道肯定第一个逃之夭夭了。”
萧风这才放心,从怀里掏出一根头发丝一样的东西,递给曾造办:“这东西,你认识吗?”
曾造办拿在手里,用手轻轻一捻,猛然间跳了起来,他颤抖着轻轻地拉直那根丝线,只有一臂长,再拉一拉,到了两臂长。
曾造办不敢拉了,他的手指已经感受到这丝线从柔软变得坚硬,从光滑变得锋利了。他拿过两根坚硬结实的铁棍,将丝线绕在两根铁棍上,用夹子夹住。
然后曾造办慢慢地拉,随着丝线慢慢地拉长,两个铁棍绕线的地方发出吱吱的声响,竟然勒出了两道凹痕!
曾造办用绷紧的丝线,冲着桌子的一角挥下,“嗤”的一声轻响,桌子角掉落在地上,切口犹如快刀切开的豆腐一样平滑。
老道和曾造办同时喊了一声:“乌金丝!是乌金丝!”
萧风倒是颇为意外:“你们都见过这东西?”
曾造办激动地连连摇头:“我没见过,只是曾听闻前辈匠人说过,如毛如丝,削铁如泥,我等工匠,谁不盼望有一把乌金丝做的割刀呢,只是此物极其罕见,见都没见过。”
萧风来了兴趣,他以为这东西只能当凶器呢,想不到还有这种用处:“怎么做割刀?”
曾造办拿起一个像微型的弓一样的小架子,一端延长出一个手柄来,这个架子不是铁的,而是钢的。
明代已经有了小规模炼钢的技术,火工道人就是其中高手。只是之前炼钢极难,百炉铁难出一炉钢,完全看运气。
必须要凑齐烧的煤好,鼓风机风大、天气炎热、炼铁师父的八字好等诸多因素,才能在一炉熟铁中烧出一小块精钢来,剩下大部分都是不堪大用的粗钢,比铁好点有限。
这种精钢在市场上的价格远超铜,可以和白银相提并论。所以这种精钢几乎不会用于整块的打造兵器,而是在刀刃上夹上一条,就很牛了。
这个弓型的小架子,就是用这样的精钢打造的,弓弦有两种,一种是刀片,用来切割软材料。另一种是马鬃、蚕丝、牛筋、麻线混合在一起搓成的细线,极其坚韧,用来切割硬材料。
这就是一个有意思的科学原理,切割软物时用硬刀,切割硬物时用软刀。例如玉石、水晶等物,你硬碰硬是没用的,别说铁了,就是钢都没有玉石和水晶硬,如何切割呢?
但用结实牢固的细线,一点点的磨,却可以将硬物渐渐切开,不懂其中道理者,确实觉得玄妙无比。
曾造办卸下架子上的弓弦,将这根乌金丝小心的缠绕上去,然后留出中间一段来渐渐绷紧,他操作时极其小心,用来给弓弦上劲的两根铁棍仍旧被乌金丝割出了一道道的勒痕。
曾造办拿着这个割刀,对着一块水晶开始下手,乌金丝在水晶上发出吱吱的声响,让人牙酸,但明显的,那块水晶被勒出了印痕,然后一些碎屑随之落下。
“大人,有了这工具,咱们在做水晶加工,就快得多了!望远镜也能大量生产了!”
萧风也很高兴,虽然按照他给的配方,火工道人的玻璃试验也挺顺利,但实话实说,以现在的工艺,做出来的玻璃透光度远不如天然水晶。
也就是说,镶个窗户,做个杯子还凑合,想用来做望远镜,还需要比较长的时间改进才行。
同时,有了这个工具,很多难做的零件都会更容易些,大明将来海上必有一战,不对武器进行改进,肯定是不行的。
“二当家,你又是怎么知道乌金丝的?莫非当年偷过?”
老道叹了口气:“这乌金丝,不但我见过,大人也见过的,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萧风大为诧异:“我何时见过此物?”
“大人,乌金丝是宋朝时从域外传来的,一直放在少林寺中,曾是少林寺的至宝。
多少人曾去少林寺明偷暗抢,却连见都见不到。宋朝末年天下大乱,少林寺也遭遇过战火,当时方丈什么都不要,只让僧兵们带着方丈袈裟逃离。
那时人们才知道,这乌金丝原来一直都和其他金线一起,混在了方丈袈裟里。也因此,少林寺的方丈袈裟,刀砍斧剁不破,传为宝物,其实就是乌金丝的原因。
宝物露相,就再难留住了,当时大辽尚在,有大辽高手与少林僧兵争夺袈裟。那人功夫极高,护宝僧兵对敌不过,死了数人,舍命护着袈裟逃走。
大人曾说过白莲教圣使萧芹是大辽后人,这大辽高手所用的功夫应该就是极乐神功吧。”
萧风团体的核心成员中,只有戚继光知道萧风和萧芹的关系,其他人萧风并未告知过,也没有机会从俺答汗处得知。
因此他们都以为萧风和萧芹战场上的兄弟相称是一种彼此嘲讽呢。反正萧风这人就这样,跟谁都能称兄道弟的,俩人同姓,如此调侃一下也不奇怪。
“那你何以说我曾经见过此物,既然萧芹的祖宗也没能抢走袈裟,我上哪里见去?”
老道笑了笑:“大人别着急,我还没说完呢。后来大辽没了,宋朝也没了。
一直到元朝末年,那个大辽高手的后人又找到少林寺,这次却是要求少林寺加入白莲教,共同起兵反元。
少林寺不愿参与天下纷争,更何况是跟随曾经杀死过僧兵的人呢?
那高手的后人就逼少林寺的人比武,若是少林输了,就要让一众僧兵随他去。否则他就每日杀一个人,杀不了少林的人,就去杀俗家弟子的家人。
少林方丈知道他武功极高,若是真要杀人,也是防不胜防。而且少林僧兵多是俗家弟子,家人分布各地,当此乱世,谁能阻止他杀人呢?
因此只好答应比武。但选来选去,少林高手虽多,能稳赢之人却找不出来。
危急时刻,一个俗家弟子挺身而出,他问大辽高手的后人,是否可以用任何兵器对敌,大辽高手后人狂傲的表示:你随意,我空手。
第二天,那俗家弟子带着一双金丝手套上场,和大辽高手后人对战。那俗家弟子功夫很高,但仍不是大辽高手后人的对手,三十招过后,被荡开双手,一掌拍在了胸前。
这一掌直接将俗家弟子打飞了,但俗家弟子随即起身,抱拳道‘承让’。
大辽高手后人的右手齐腕而断,左手却将一段乌金丝抄在手中,惨笑摇头。
原来那俗家弟子连夜将袈裟中的两根乌金丝抽出来,一根织入手套中,另一根乌金丝握在手中,当无法抵挡之时,拼着胸前挨一掌,用两手拉开乌金丝,切断了大辽高手后人的手腕。
那乌金丝太细,在两人激战之时如何能看见?但这是握在手中的兵器,却又非暗器,不算违规。
那大辽高手的后人中了暗算,却极其硬气,留下一句‘愿赌服输’,带着那那根乌金丝昂然而去。
当晚那俗家弟子就因伤势过重气绝身亡,少林寺感念其舍身之义,就将这双含有乌金丝的手套留给了他的后人,并且允许他的后人代代进入少林寺学武。”
一段往事,老道讲得惊心动魄,萧风听得心下怅然。算时间,元末至今,那个高手至少是萧芹的爷爷吧。
“如此看来,萧芹的爷爷也算是个言而有信的真小人,怎么我那芹哥为人还不如爷爷了,这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那俗家弟子想来是姓战吧,战飞云的爷爷能和萧芹的爷爷大战三十回合,估计战飞云和萧芹打,撑不过二十招,这么看起来,也算是一代不如一代了。”
老道摇摇头:“那个俗家弟子并不姓战,据说是姓古。战捕头为何会有这双金丝手套,贫道却不知道了。”
一代不如一代的萧芹,此时正在看着严世藩的回信,他怅然地叹了口气,古月儿照例关心的问:“又怎么了?”
“萧无用的脸被萧风画下来了,他最大的优势已经被萧风破解了,只怕今后再出入严府不那么容易了。
好在他离开之前,按我的意思把鸽子和密令都留给严世藩了,以严世藩的城府智谋,当可自行决断。否则千里之外,如何应对瞬息之变?”
古月儿惊讶地说:“芹哥,之前你一直不肯完全信任严世藩,为何这次要全盘托出?
有了密令,他就可以调动整个京城附近的教众了!万一他拿教众们当替死鬼怎么办?”
萧芹淡然一笑:“不过只是京城附近的力量罢了。严世藩是聪明人,动用圣教力量,对他也是险棋。
他真要有用到圣教的时候,谁当谁的替死鬼,那还难说的很呢。何况他这次要给我办件大事,不给他点甜头,他如何心甘情愿?”
古月儿咬着嘴唇:“原来如此,是有交换条件的,只是这代价也太大了。这萧风当真如此厉害?我们为了对付他,要付出这样的代价?”
萧芹淡淡一笑:“他再厉害也不是神仙,严世藩设计的这个计划,只要成功,我就什么都不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