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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远比她想像中的更容易。万树德第二天中午就把事情处理完毕,车票,行李,为芳晴储备的干粮,用小箱子装了秘密的藏在床底下,上面铺些报纸等杂物。另有清单一份,长达两页,连一只蒜头都列于其上。芳晴听母亲在电话里絮絮的说着,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但自由的喜悦最终战胜了所有,她的自律能力在一连串的变故打击中早已淡薄至无,喔,她几乎忘了为了守住一点理想曾经吃过多少苦,但既然理想中所包含的内容并不是谋生所必须的,那么她所经历的一切不妨理解为少女青春的执拗:一定要爱这个人,一定要做完这件事。带着破釜沉舟的信念和常人难以理解的狂热,投入再投入,不是在一个人身上焕发新生,就是在一件事上找到人生的方向。芳晴不晓得自己现在究竟处于这两个点中的哪一个,除去谋生,她并没有找到一个真正所爱的人。
所幸有人给了她希望,而那个人不仅给了她希望,更让她感受到被尊重与体贴的温暖。可惜他只能做她哥哥,李浩勤。暗恋一场能有这个结果,也不枉了她这两年的痴心。只是从此后她很难再有这种心情,关山为谁,横渡,一湾春水。她现在所求的无非是安稳渡日,这个,老李明白吗?万芳晴躺在美容院榻上,淘气的想。为了给李哥足够的面子,她花血本做美容购新衣光鲜体面的出现在茶楼。提前了半个钟,李浩勤迎上来,眼神里未见惊艳,只见不妥。芳晴身上是标准的OL打扮,李浩勤哧的一声笑出来,说:“快换快换,换你从前的衣服就好,然后迟到十分钟,就说坐公交路上堵车。女人哪,要学会矜贵才会有人珍惜。”他觑见芳晴脸色大变,立刻住嘴不说,也只有自己人才会说实话,芳晴低了头小声说:“那我现在就换。”
这一换一拖前后不过四十分钟,却让整件事变了味道。依李浩勤的安排,芳晴去了与茶楼一街之隔的咖啡厅消磨时光。依她换装后的打扮,明显不适合出入这种高等场合。她孤零零的坐在一角,身边一个大包,鼓鼓的,全是换下来的衣服。或许见面时她可以面色不惊的说这里面装的全是书本教材,再配上这张学生脸休闲服。这分明是面试,而且还是人为刀殂我为鱼肉的那一种。芳晴努力把心情放松,再放松。如同一只泄了气的皮球,扁扁的瘪成一张死人脸,就这样都有人跑过来搭讪。一个侍应提醒她说:“小姐,我们这里最低消费五十元。”
芳晴大恨,却也不会蠢得为了怄气拍出百元大钞。反正洗手间已经借用,时间正好,她站起来晃悠悠向外走。那些窃窃私语,她只当是为自己喝赞歌的合唱队员,一个男人在门口一张桌前瞪着她,她也毫不客气的回瞪过去。在狗血的情节,在见到相亲对象之后便嘎然而止,她在幻想什么呢?一张老实的面孔,一份安份守己的人生,还是老哥了解她,她干净的面孔,卑微的出身,是很当得起相托于富贵人家以终老这个名头的。
“不过是条腿。”李浩勤劝她:“芳晴,你不是那种虚荣的人。”
已近半夜时分,相亲,早二小时之前就结束。那个瘸腿的男人,干净,整饬,虽然已过三十,却也看得出被护在掌心中的境遇。他的脸不时别扭的转头望向不远处某个并不存在的目标,或许是母亲,或许是父亲。在父母走后,或许就要靠妻子。丰裕的金钱足以让他有能力买下某个心地单蠢的傻瓜伺候终生。芳晴用手捂住酒瓶,为什么两年前她碰不到这种好事。两年过去,觉醒的不仅只有她的身体,更有意识。可意识是什么?意识告诉她,这是个机会,要抓住抓住,紧紧的抓住。
“哥,谢谢你。”
醉成这样如何回家。“去我那里吧。”李浩勤说。
他有老婆的。芳晴突然瞪大眼哈哈大笑起来,“哥,你居然不止一个家。”她一边笑一边用手机拨出串号码,“有人来接我,是苏楷。”万芳晴的朋友圈李浩勤一向了如指掌,他见她远远的跳开在电话里和苏楷说了几句随即挂断。
“这么晚了,两个女孩子终归是不方便的。”
“小苏和她男朋友一起过来,不远,他们在泡吧。”
“还是我送你吧。”
或许是酒精的刺激,芳晴不知怎么就落下泪来。“不,因为我爱你。”
灯光这样昏暗,配着她苍白的脸,有一种伤心难言的意味。这是他们认识以来,她第一次张口主动表白。而在此之前,她都安静得象个耗子,胆怯的敛起手爪亦步亦趋的跟在他身后,卑微的,却比任何讨好都能满足他大男人的虚荣心。此刻亦如是,可她退后一步,再一步,用身体拒绝他的拥抱与亲昵。他是谁呢?她想,一个已婚的男人,一个从头至尾将她心事握于掌心的男人。他不是不知道,只是装作不知道。其根源无非是从地位上她不能与他平起平坐。如果结婚,他的态度或许会有所转变。她不是没有见过他变脸的样子,在谈生意的时候,从骄傲自负一下子就转变为平稳谦和。如果他这样对她,她一定会恨。还好他没有,李浩勤定定神,掏出钞票买单结帐,和世上所有哥哥一样,他淡淡的扔下一句:“哥是为你好。”然后走开。只差一点,差一点芳晴就要扑上去揽住他的腰。但她没有,她沉吟良久,咬着牙回答匆忙赶过来的那个人的问话。
“你问我为什么要让你来,喔,失身给一个人,总比失身给两个人要好吧。”
杨志默不出声带芳晴回家。
他们都累了,累得懒得解释便直奔主题。在人与人之间,关系能简化成此种有时候也是一种幸运。至少一夜醒来,她或他都不必上演苦情忏悔的戏码。
她是几时进化到这一步?坐在床上手一招,自有闺蜜的前男友送上牛奶面包。而在不久之前,她还在安排这二人复合,真是“一对狗男女”,与那句“臭不要脸的”有异曲同工之妙。芳晴决定至少这周内都不上天涯八卦,她经不起那些闹心的言语刺激,更不肯承认她现在的行事作风已足以够得上被人肉的标准。
她不由自主哆嗦了一下,看到那条杨志以她的名义发送给父亲的短信更是惊诧得说不出话。昨晚这么忙,说什么她也想不起小杨究竟是什么时候发的短信出去:和我宜敏在一起,今晚不回来了。父母一定当她是上门讨债吧。宜敏,她若有所思的盯着杨志,心说这男人倒真不怕提到那人的名字。
她亦不怕。
有什么东西象一柄利剑细细的将昨日今晨划分开来,让她的眉宇间多了些勇敢狠绝。
“昨晚倒没见你这个样儿?”杨志调笑道。
她拍开他的手慢慢下床,浴室镜子里是姣洁明媚的身体。这么好的本钱,一直以来倒真是亏待了。秉着这个心,她一直哭,哭到眼泪将尽。这才穿戴整齐,出去上班。
自然是他送她。仿佛生命中曾有过很多个他,但都比不上这一个。阳光,透过车窗玻璃明媚的落在他的额角。红火灿烂,那是别人的人生。至于她,她生命中的某一部份已永远遗落在暗夜深处。从此,即便是喜,那一抹深红里也会有浅浅的碧色透映。没有人相信这就是她的伤心,她的伤心,是世间最可有可无的一种。车子渐渐靠近家门,隔老远,芳晴就看见父母在街对角焦急的张望。今天是出发的日子,她有意让杨志隔远停了,没有道别,没有轻轻的一声哎。她慌慌张张跳下去,赌气似的险些扭伤自己。杨志下车紧跟着走了两步,却又停下来。就这样已经让她感到安慰。但芳晴最终什么也没说,杨志目送她单薄的身子一扭一扭跳过马路被两个老人拉入穷巷,身子渐没,唯有皮包一角,是暗淡的深黄色,鼓鼓的,似一个隐藏心事的人。深深的将自己包裹起来,不说,什么也不说。唯有痛哭,这样的性子,和宜敏倒真是不一样。
杨志在街边立了一阵,看芳晴和她父母大包小包的抬着挽了手出来,上了一辆出租,一径去远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