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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这么说也只是不想自己太尴尬,这点人情事故她还是懂的,若真是当真那才被人笑话。
端起茶,打量着鹤府内,余阳照的湖面波光粼粼,娇贵的兰花儿开的正艳,来来往往的丫鬟不少。八人一行,一行人端着瓜果美食,一行人托着衣裳饰品,往返匆匆,穿梭在楼阁长廊间,看着格外婉约惬意。
一直住在谷籽那里也不是长久之计,鹤容少爷性子又十分随和,若是能留在鹤府做个丫鬟想来应该不错。有吃有住,每月还能领些银子,洗个衣裳,送个美食,她觉得自己也能做好。想的出神,回头鹤容正打量她。“姑娘想的出神,可是有什么事情?”
呵呵一笑,“没,没什么事情,府内丫鬟还挺多的。”比起将军府多的不是一点儿,将军府掰着手指一算,只有青鸾,曹管家和几个嬷嬷,其他的就是府兵,青鸾还不知去哪了。
见她是为这事想的出神,觉得有些可爱。“哦,府里地方大了些,用的丫鬟下人也多些。”
“嗯嗯。”点头表示理解。说实话,除了将军府她没去过别的府邸,这些排面上的事自然不懂。“鹤容少爷,您还要丫鬟吗?”试探的问道。
不等鹤容说话,阿福便拦下了。“我家少爷平时有我一个就行了,用不着外人。”林曦对他翻了个白眼,趾高气昂的得意模样,好像自己是内人一样。
鹤容赶紧解释,“我院里确实用不了太多人,府里看到的大都是祖母和萱儿那边的。”思虑一番,“不过,若是苏姑娘愿意来的话,也是可以。”
“真的?”
激动的起身道谢。“谢谢鹤容少爷,我这就回去收拾收拾。”也顾不得他还说什么,起身就走。又回头确定道:“那我后日过来?”
鹤容点头轻笑,恍惚间鹤府内的大好风景都失了颜色,只有那张笑颜在她眼中无限放大。
她走后阿福不解地问道:“少爷,真的要她进府啊?”看少爷的样子,十有八九是真的。“在少爷院里?”
“让她去书房伺候。”
他小声嘟囔,“我以为您就是谦让一下,哪还真让陌生女子进府里,要是传出去,全南都爱慕你的姑娘不都想来咱家做丫鬟了。”
被他嘟囔烦了,鹤容开口道:“哪里就有你说的夸张,我整日出门也没见有多少人爱慕我,不要太高看你家少爷。”至于为什么答应苏姑娘入府,不过是觉得人家姑娘提出来了,就应下了。
谷籽正在厨房忙罗,听到院门有动静,想着该是林曦回来了。从厨房探出头,“回来了,去哪里了这么晚才回来,再不回来我和子桑就要找你去了。”
“回来了。”
难得她这么开心,“什么事开心成这样子。”
“我去鹤府了,对了。”跑去厨房从竹屉里拿出两个绿团子。“子桑中午做的糕点可好吃了,我给你留了两个。”
看着她手里的两个小绿团,有些惊奇。“他会做糕点?”
林曦同样迷惑的看着他,“你不知道吗?做的还挺好吃,他说是因为他姐姐爱吃才学的。”好像从回来都没瞧见子桑,“子桑呢?”
“在屋里看书。”
“你说他是捡回来的,你见过他姐姐吗?”
谷籽回忆着,“没有,我是在越国的一处乱葬岗捡到他的。”
“乱葬岗?”她以为就是平常捡到的没人要的孩子,万万没想到是在乱葬岗。越国长年内乱,每天都有死伤的无辜百姓,想来子桑是其中的不幸之一。
一盆湿漉漉的青菜倒进热油锅里,“滋啦”一声吓的她一惊,缓过神来开始添柴加火,四处乱窜的火苗烤得她脸色通红,狭小的厨房里充斥着油烟味。谷籽不紧不慢的说着当年的事。
“当时我游历至越国在一处乱葬岗发现的他,他浑身是伤,像是乱刀砍得。准备离开时看见他正往我在的方向拼命爬,就把他带走了,想来是莫名的缘分吧。我带他几乎看遍了所有大夫,在越国养了一年多才算恢复个人样,别看现在活蹦乱跳的,脱了衣服还浑身的疤痕。也没听他提过家里人,估计都遇难了。”
不觉一阵惋惜,才十岁多点的孩子却有如此遭遇,难怪总是一副大人模样。
“难怪他总是亲近你,应该是觉得你像他姐姐吧。”感慨道。“对了,你今日去鹤府怎么样?”
“挺好呀。”
然后把想去鹤府做丫鬟的事情告诉了他。“丫鬟?”他一听急了,“不行不行,我可以养活你和子桑。这几日来写书信的人明显多了,一天下来挣的银子也够我们用了。”
呃,什么都算好了,就是忘记了问谷籽的意见,以他要强的性子怕是不会同意。
“鹤容少爷人很好的,我看鹤家的丫鬟下人都不用做什么,很轻松。”关键是管吃管住,每月还有银子拿,整日在府里也不用担心被认出身份。可无论她怎么劝说谷籽都只有一句,“不行。”气的她在心里说道:“果真是读死书的榆木疙瘩。”
两人僵持了一会儿,吃饭的时候她又说:“谷籽,人总有聚散。”
谷籽放下筷子,生气的回道:“聚散可以,但是我不同意去给人当丫鬟,进府给人当丫鬟的,哪个不是被人使唤来使唤去,一天到晚的受气,那都是穷苦人家没办法才卖了孩子去的。”
知道他是真把自己当亲人了,心里一阵暖流划过。“不一样的,我打听过了鹤府也有很多自个愿意去的,想离开了随时也都可以离开。”
“我可以少吃点,你在这儿不过多碗饭,虽然吃的不好,但是我绝对不会让人欺负你。”
“我相信你谷籽。”见他的态度坚决,也知道是自己着急了,事先应该先和他商量一下,可她也是临时起意呀。只能耐着性子劝说,“每个人有要走的路,有要选择的生活,我有自己的路,你和子桑对我很好,可我不能在你这里待一辈子呀。”
他知道,她不过是暂时遇到困难才在这儿落脚,她有自己要做的事情,以她的性子自己怕是留不住,她那样的命格自己也不敢留。若不是这次遇难,他们可能还是两条线上的人,永远不会有交集。只是觉得自己太笨了,谁都保护不了,眼泪无声滑落,赶紧别过头去不让她瞧见,“什么时候去?”
“不急,后日才去。”还好,还有时间让他慢慢接受这件事。其实不管谷籽同不同意,她都是要去的,只是心情不一样。
过了许久他才转过身,努力挤出笑容,“好了,先吃饭。”
南都的天好像比尧都要早些热起来,以往卯时天才微微亮,现在卯时之前太阳都升了很高。太阳照耀着万物,一切都显得生机勃勃,看的她心情甚好。
“日复一日,安静且美好,这才是生活呀。”陪子桑玩了一会儿,就一起背着包袱出门挣银子了。睁眼就要吃饭,吃饭就要用银子买,等她发财了先买一块地,想吃啥种啥。
不过嘛,现实总是很残酷。
“姑娘,我说你傻乐什么呢,一封家书你写了半个时辰了。”
回过神尴尬的咳了两声,刚才想的太美,忘了在干嘛了。“不好意思,稍微润色润色。”
“别润了,赶紧给我吧。”气的人家夺过书信,撂下银子走了。
今日她和谷籽一起出来摆了两个摊子,偷空瞅了眼他那边,被围的里三层外三层,摊子都快看不见了。手上写个不停,眉头越皱越紧,他在街头摆了两年摊平日一天下来都不见几个人,怎么这几日来写书信的人这么多?在看林曦那边,虽然没人围着但也没断了人,一个接一个,连喝口水的空档都没有,不过她乐得高兴,看谁都像银子。
一阵小风吹过,摊前的画像四处乱飘,若是慕秋白看见了,准要骂她把自己画的太丑。
一天下来别说她手腕子疼,子桑数铜板都数累了。三人往回走,路过一家布庄时被人喊住了,“姑娘进来看看,所有成衣超低价哦。”
漂亮衣裳,她是喜欢,但今个确实太累了。主要是这家铺子装修豪华大气,见于囊中羞涩,不是她能进去瞧的。“算了,改日吧。”
谁知掌柜的像知晓她心事似的,拦在她面前用手比了个二的动作,“超低价哦。”
“多低?”若是低到离谱。她能买的起的话,也不是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