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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老王的主要精力放在溶洞大门外的菜园子上----从严格的意义上讲,如今的菜园已经不是菜园了,随着劳动力的到来,蔬菜种植早就进入大田里了。
如今的菜园其实是一个苗圃兼种子园,里面划分为各种各样的粮食和经济作物种苗田,都是一小块一小块的,其中最大的一块也只有两亩地大小,地里种的是可可豆。
其余的作物种植面积都没有超过一亩地的,其中还有专门为新安城和大小万山岛准备的甘蔗种苗培养区,以及为紫霞岛垦荒培养的香辛料蔗种植区,都是独立出来的地块,距离种苗区很远,有专人负责照看。
到现在为止,整个种子园已经拓展到五百亩地,受水源限制,这已经是菜园的极限面积了。
在菜园的东边直到红楼附近,如今是大片的竹林和剑麻地,其中竹子长得最茂盛,到现在为止这些毛慈竹已经长成大片的林区了,这一点有点出乎老王的意料,他认为这种植物在莫宁顿岛上长得有些过快了,而且还大有不加控制就要蔓延出去的架势,这让老王隐隐有些担心----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没有天敌的外来物种造成的生态失衡?
至于剑麻,因为是工业上用得到,种植面积也达到五百多亩,与之相连的地块就才是真正的菜地,一共有三百多亩,各种时令蔬菜长得郁郁葱葱。
另外,整个河湾地已经成为甘蔗的天下,那里共有一千二百亩甘蔗地,种植的是当初安娜专门给老王挑选的甘蔗品种----这是一种含糖量高于百分之十,且两年三熟的优良品种,这种甘蔗与本时空的普通的果蔗很不一样,不仅长的挺拔笔直,还很粗。
河湾地以南直至海岸线一带,过去是大片的蒿草平地,如今已经通过烧荒变成了棉花和小麦的种植区,其中棉花地有六百亩,麦地有四百亩,这是今年年老王带着佃户们新开垦出来的地块,完全是人工,没有使用任何农业机械。
就在不久前,老王种子园里的一亩可可豆试种成功,这让老王大松了一口气。
从去年开始,老王通过简易温室和盆栽的方式,试着种植了许多经济作物,其中包括各种香辛料、工业用橡胶草和植物性草药,当然还有他和魏东蓠四兄弟的小秘密——火麻。
这些作物居然全都成活了!看来安娜给他收集的各种经济作物的种子品种质量都很好。
特别是棉花和剑麻,收获很不错,不仅产量高,还抗病虫害。
此外,还有一个大产业老王也没有忘记----那就是烟草。
只不过因为前一阵子在收获了可可豆后,老王在资料室里找到了各种各样的巧克力的生产工艺和配方,然后试着用一公斤可可豆和一些牛奶加白糖,做了几大块巧克力糖,大伙试吃后纷纷点赞,于是老王的心就此大大活泛起来,也让他改变了开发次序,把烟叶的种植推后,提前开始了种植可可豆的大事业。
最后促使老王提出去紫霞岛搞开发的最后因素是:他的盆栽香料获得了成功——盆子里的土是从紫霞岛收集来的。
从这里可以看出,老王在专业上十分的老辣,做事情科学严谨滴水不漏,让众人不得不服。
于是在几天后的五月一日,两船三地的穿越者们同时召开了全体大会,经过现场讨论和电报往来,最后通过了王达士和朱存向联袂提出的《紫霞岛农牧业开发规划》。
该规划准备用两到三年的时间,把紫霞岛建设成五香粉生产基地和可可豆种植基地,然后将以五香粉、巧克力、各种罐头食品和腌腊肉食为核心产品,大力发展食品工业。
并且在劳动力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争取在五年内,再在紫霞岛新开荒地五千亩用于烟叶种植,最终让紫霞群岛成为香烟生产基地。
在这次全体会议刚刚开始的时候,老王和老朱就宣布,为了达成上述目标,两人将联合成立一家股份公司,专门从事这些产品的开发和销售,公司的名字很平铺直叙,而且是抄了旧世界的作业,叫:“澳洲联邦农牧产业供销合作社”。
从公司的名字就能看出,其经营模式与众不同,显然是一种与每个农户和农户的土地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运作模式。
果然,在随后的企划说明中,老王老朱详细解释了这个“合作社”的运作模式。
首先,合作社将与农户签合同,指定种植的作物品种,其二,给每个农户提供各种生产条件,包括工具和种子等,其三,按照质量收购全部产出,其四,出现自然灾害时合作社将给予救助。
事实上,这就是把土地上的农牧民们组织起来,共同参加到这个“供销社”里,成为一个有广泛群众基础的农牧业联合托拉斯。
很多人对老王老朱成立的这个公司点赞,认为这种经营模式很接地气,而且有前人成熟的运作经验,没有理由不成功。
在开会期间,骄傲号还发来任柯起草的一封电报,在电报里任柯除了点赞了这个“供销社”的运作模式外,还提出了几条“土地政策”。
结果,任柯的电报立刻让会议的议题跑偏了,不仅跑题了,还引发了一场具有重大意义的机构建设,从这时起,穿越者们终于开始了自己的建国事业。
事情的具体起因是任柯在电报里要求红楼方面同意他的一系列的土地政策,由此引发了两船三地的深入讨论。
任柯在电报里说,自己率领这群移民登陆紫霞岛后,为了稳定人心,他要当即宣布一系列事关土地问题的重大政策:
一,每一户,不分男女老幼,均按照人头平均划分一定数量的荒地到每个人的名下;
二,在此基础上,允许农户以户为单位新垦荒地,多垦多得,上不封顶;
三,所有开垦出来的土地,五年内必须连续耕种,而且在此期间必须种植总督府指定的作物,更不能搁荒,否则就要没收土地重新分配。
显然这一条是预防一些壮劳力多的家庭不顾自身条件滥垦充数占便宜。
四,所有开垦出来的土地,连续耕种八年后,即转为永久私有土地,可传与子孙。
对于这些政策,任柯的解释是:这样能最大限度调动移民的垦荒积极性,对此解释大伙当然认可,不过大家也意识到任柯的这一系列政策,其实就是在配合那个“供销社”的经营模式。
但是,由此又让参加会议的人们从任柯的这个土地政策中意识到一个问题,让大家严肃地讨论起一个延伸出来的重大问题,那就是:
是我们投如大量资金让移民垦荒的,那么问题来了----这些开垦出来的土地,其产权到底应该归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