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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历史人物——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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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寡妇清,今长寿千佛人,中国最早的女企业家,秦始皇眼中的“一姐”,出巨资修长城,为秦始皇陵提供大量水银。晚年被接进宫,封为“贞妇”。

    巴寡妇清生卒于秦惠文王设置巴郡之后到秦朝初期,为当时我国南方著名的大工商业主。据史籍记载,巴寡妇清一家,因擅丹穴之利数世,积聚了数不清的资财。到她掌管经营家业后,更至“僮仆千人”。她曾凭借财力而保一方平安,并对国家修筑万里长城给予过资助,连秦始皇也十分看重她,尊其为“贞妇”。她死后,就埋葬在家乡今千佛寨沟龙寨山。随后,秦始皇又下令在其葬地筑“女怀清台”,以资表彰。获此殊荣者,在有秦一代,并不多见。其事迹。《史记》、《一统志》、《括地志》、《地舆志》、《舆地纪胜》、《州府志》等史载有记载。

    中国最早的女企业家

    两千多年来,对巴寡妇记载最明确、详细的是司马迁的《史记·货殖列传》。但这个记载也非常简单———   “巴寡妇清,其先世获得丹矿,数代擅其利,家财之多难以计量。这个穷乡僻壤的寡妇,礼抗万乘,名显天下,难道不是因为她太富有了吗!”   在若干典籍中,我们还发现巴寡妇清“捐资长城,以赞军兴”的记录,这一点,在民间也有很多传闻。长城是当时一项耗资巨大的国防工程。   现在,我们对这个商业帝国有了第一个概念———礼抗万乘,财富难以计量。   《华阳国志·巴志》说,巴寡妇清是巴郡枳县人,死后葬于长寿县千佛场龙山寨。   《长寿县志》对她的记载则有更多的信息,说巴清家族的仆人上千、徒附和私人保镖上万。 秦始皇?恐怕没有人不知道的,他叱咤风云,统一六国,成为中国的第一任皇帝,他高高在上,无人能比……巴寡妇清?知道的恐怕就没有几个人了,然而,她与秦始皇的关系却非同一般。   巴寡妇清,有《史记·货殖列传》记载曰:有个寡妇名叫“清”,数代垄断丹砂开采的生意,秦始皇曾为她修筑了一座豪华的纪念碑——怀清台,以表彰她的“贞节”。巴清,秦始皇时期巴郡枳县人,其祖上从商业,开采丹砂,日渐形成了垄断,后等到她继承祖业的时候,他们家族产业已经如雪球般滚得很大很大了,在当时,她成了今天名副其实的商界女强人!但是,在重农抑商的秦皇时,她怎么会和秦始皇扯上关系呢?而且非一般的关系?!   正是由于巴寡妇清掌握并提高了炼丹技术,合理安排生产布局规模,从而被近代史学家、经济学家称作“中国最早的企业家”或“中国最早的工商业主”。   秦皇统一六国,除了在治理国家方面大肆改革,促进国家的发展,同时,却没有忘记给自己修建陵墓——郦山陵,有形容:秦始皇陵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相灌输。上具天文,下具地理。又据考古研究勘查推论,陵墓中地宫里的水银正如司马迁描绘的那样:以百川、江河、大海为蓝本。保守估计至少有100吨水银。100吨水银在现在的今天,也不是个小的数目,这100吨水银从何而来呢?再有研究:天然水银非常稀少,当时,水银主要是用丹砂提炼出来的!在当时巴清垄断丹砂和水银的时代,秦始皇陵中的水银理所当然,是由巴清提供的。   不仅如此,在秦皇修建长城时,巴清也出了巨资捐款,表面上看,在巴清与秦始皇之间架上桥梁的,是水银和提炼水银的丹砂,以及修建长城的捐资。但再细想下,在权力垄断的秦朝,始皇要获得水银,长城要获得民间资金的支持,并不需要通过对商人的极端恩宠来实现,可以直接强硬的没收或者拿来,不用费那么大的周折等着捐助,这个,还因为巴清的另一种身份所致。   一切的一切,已经明了,巴清,秦皇时巴郡枳县人,早年丧夫,无子无女,后又继承了祖上水银和丹砂产业,并形成全国性的垄断,后捐巨资修建长城,捐巨量水银修建秦皇墓,……秦皇敬重其人又专门下旨修筑“怀清台”以示褒扬,又誉其为“贞妇”者。

    编辑本段庞大的私人武装

    在《史记》、《汉书》等正史的记载中,专家们都注意到了巴寡妇“用财自卫,不见侵犯”这个描述。这是什么意思呢?   专家们认为,巴寡妇用她无法计量的财富豢养了一支庞大的私人武装,以保护其遍及全中国的商业网络。   《华阳国志·巴志》说,巴寡妇清是巴郡枳县人,死后葬于长寿县千佛场龙山寨。   《长寿县志》对她的记载则有更多的信息,说巴清家族的仆人上千、徒附和私人保镖上万。   比秦朝稍后的汉代,地方豪强拥有成百上千的徒附、家丁是常见的。“徒附”,既指豪强地主土地上的依附农民,又指豪强豢养的私人武装———家丁。结合《史记》、《汉书》记载巴寡妇“礼抗万乘”的情况,我们大体可以相信《长寿县志》的记载。   一些学者从秦灭巴国改设巴郡的历史,考证当时巴清家族的所在地———枳县(包括今长寿、涪陵、武隆、南川、彭水、垫江、綦江、黔江等地),全县人口总计不到5万人。那么,巴清家族的徒附家丁竟占据枳县人口五分之一。这可以让我们从侧面看清巴清势力的庞大。   我们可以确信,即使保守估计,巴清也应当拥有一支数千人的私人武装。   豢养这样一支武装是个什么概念呢?

    编辑本段不受法典约束的寡妇

    秦统一后,首先在全国各地展开了一场收缴兵器的运动。那时的环境,就连私藏一把残戈钝剑,都要受严厉的惩罚,更别说拥有私家武装。   《史记·秦始皇本纪》说,始皇兼并天下后,立即收缴了天下兵器,运到咸阳加以熔化,铸造成编钟,又铸造了十二个重3万公斤的“金人”(铜人)安放在宫廷里。这表明秦始皇对民间武装的忌讳之深。   《秦律》也有明文规定:天下兵器,不得私藏。   在一个严禁民间私藏兵器的时代,巴清竟拥有自己的武装,可见其个人势力的庞大。而这种势力,显然是以她庞大的产业实力为基础的。   现在,我们看见了一个能够凌驾于严苛的法典之上的,拥有无量财富的单身女人。而她,身处2200多年前被视为“穷乡”的峡江地区。

    编辑本段穷乡寡妇,礼抗万乘

    两千多年来,对巴寡妇记载最明确、详细的是司马迁的《史记·货殖列传》。但这个记载也非常简单———   “巴寡妇清,其先世获得丹矿,数代擅其利,家财之多难以计量。这个穷乡僻壤的寡妇,礼抗万乘,名显天下,难道不是因为她太富有了吗!”   司马迁为什么感叹?   “一个穷乡僻壤的寡妇”,居然“礼抗万乘”,与一个强盛帝国的君王相匹敌!这是当时任何人都不敢想象的,或者说,这是十分反常的。   在若干典籍中,我们还发现巴寡妇清“捐资长城,以赞军兴”的记录,这一点,在民间也有很多传闻。长城是当时一项耗资巨大的国防工程。   现在,我们对这个商业帝国有了第一个概念。(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