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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飞雄的葬礼都是按照他生前遗愿进行的。
不弄什么告别仪式,一切从简。
郑毅让沙波开来一辆破旧的捷达警车,约好第二天十点钟去公墓安葬骨灰。
前一天晚上,只要沙波和朱能,还有街坊邻居帮他忙乎着些杂事。
他一家人围在一起,对着老爷子的遗像,回忆着郑飞雄个性十足的一生。
门口传来一阵轻盈的脚步声时,郑毅懒得回头,但已经听出来是熟悉的脚步声。
等姐姐起身打招呼时,李大义已经站在了郑毅跟前。
他说了些安慰的话,一转身,孟达已经将一套崭新的警服捧在了跟前。
孟达恭恭敬敬的把新警衔新帽徽的衣帽放在郑飞雄遗像前面,眼含热泪的鞠躬说:
“师父,局里来看你了,以前你工作特殊,但是领导一直记着你呢。”
李大义握着郑毅的手,心情沉重的说:
“孟达告诉我后,我调出来很多资料看了一遍,
和那个在毒贩子老巢里潜伏了300多天,后来隐姓埋名的老张比较,郑飞雄同志比他贡献更大,一生奋斗在大要案侦破上,所以……”
按照李大义的紧急协调结果,郑飞雄的骨灰将安置在清风市黄山公墓最上面的一个地方。
这样可以让他死后能看着清风市的治安环境。
告辞前,李大义握着郑毅的手,劝他节哀顺变,然后悄声说:
“昨天为民市长找我了,说那个女企业家找他了,提到了你……”
郑毅知道那个女人肯定是刘桂芳,至于提到自己什么事,现在没有心情去想。
送走了李大义,已经从朱能那里得到消息的江若冰,一袭黑衣,素面朝天的走进了院子。
她虽然表情凝重,可谁都能一眼看出来,是个漂亮的成功女人。
来到灵堂里,她像个乖巧孝顺的女儿,轻轻的抱住了孙美兰,柔声说道:
“郑妈妈,小毅没结婚,我和他一起给老爷子送行。”
说完,她伤感的流下了眼泪。
这番话说的连郑毅都感到了惊奇:
这分明是以准儿媳的身份参加葬礼来了。
孙美兰虽然悲伤无比,可看着这么漂亮的女子主动给自己当儿媳,顿时喜从悲来,感动的连声说好。
米雪过来悄声告诉郑毅,江若冰从全市最好的礼仪公司,雇了十几台豪车,明早一起给老爷子送行。
之所以没用集团里的,省得张正才那边有所察觉。
深夜时分,院子里开始络绎不绝的人来人往。
大师兄冷锋来了,带着当年十几个重案大队的人。
这些人,有的郑毅认识,有的不认识,可看起来都是些各个行业里的成功人士。
一个做外贸的师兄,正被围在中间,给兄弟们交代任务:
“没有师父带我的那两年,哪有我孙朝阳上市公司的今天,
一会重案大队三个中队排开,一组四小时,给师父,守灵!”
郑毅远远的看着,感激的冲他点点头,心里不由的欣慰了些:
这不是朝阳科技高能集团的孙朝阳吗?
国内江南省乃至亚洲最有名的上市公司老板,竟然也是老爸当年亲手带出来的徒弟。
他转头向着灵堂里看去,里面的箱子里,还有郑飞雄遗像旁边,到处放着厚厚的成沓钞票,还有各式各样的信封,不用去想,肯定是这些人送来的。
后半夜时分,冷锋、郑毅、孙美兰坐在了卧室的炕上,三个人说起了郑飞雄的死因。
孙美兰看着没有外人,犹豫着说:
“十多天前吧,燕京刑侦大案总队有人给他打过电话,
说是有个八.九年前的案子,挺大的,到现在还没结案,人家家属去部里申诉呢,老爷子开始上火了……”
因为郑飞雄和别人不一样,在家里很少具体案子的事,所以孙美兰也只是半知半解的。
冷锋虽然游.走在各国神秘的事业上,可经常为国内的大事效力,所以多少知道些情况。
“那个案子师父说过几次,好像是个太平间尸体器官丢失的事,
市里好几家殡仪馆经常丢些心肝肺什么的,等有人报案再查,就查出来十几起,
但是师父预测应该至少一百多起,毕竟发现的是少数,唉……”
他想起当初的情况,郑飞雄带着他们十几个人调查取证,整夜整夜的分析数据和各种线索,最终还是没抓到真凶。
“一个副市长的女儿意外死亡,听说局里要停进一步解剖,
人家不干了,直接责令警局停止这个荒谬的做法。”
说起这件陈年往事,冷锋见多识广,虽然没有进一步多说,但意思很明白了:
人家女儿本来就出事了,警方再查来查去,这年头有几个大佬经得住深入调查的!
“不就一个案子吗?
我华夏国破案率从来就没百分之百过,唉……”
郑毅坐在墙角上,虽然只是随口的说着,可表情已经凝重起来了,眉头皱的紧紧的,仿佛在分析着里面的信息。
“小师弟,那个案子后来被调到总部神秘案件研究中心了,存档了,要想重新调查,必须去那里调阅档案,
我听说只有警监级别的领导晋升培训时,才能有机会阅读那些稀奇古怪的案卷,好好干吧。”
冷锋扶着郑毅的肩膀,安慰他先把这件事放一放,等以后有机会再好好研究。
后半夜,冷锋陪着那些师弟们喝酒去了。
他们三三两两的举在一起,除了喝酒怀旧的,
就是一起抽烟聊天的,聊的都是当年郑飞雄怎么冷面训练,怎么关键时候帮助自己的话题。
看着郑毅这么长时间了还没睡觉,眼睛瞪得溜圆,显然是在想着郑飞雄临时不甘的那件事:
神秘的器官丢失案,而且受害者都是年轻貌美的女性!
现场没有任何指纹和脚印,死者其他地方没有受损,哪到底是什么人在做这种事呢?
他陷入了重重的思考中。
看他还在想着案子,孙美兰从墙边的橱柜里,翻了会,
拿出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像个手电筒,走到他跟前,怪怪的看着郑毅,犹犹豫豫的说:
“儿子,你爸出事前,好像知道自己要走了,说把这个眼睛送给你,一定的给你,你看看。”
是一个看起来很普通,样子也很过失的眼镜,亮晶晶的镜片,镜腿寻常无奇,看起来寻常无比。
“这破玩意咋了?大街上三四十块钱就买一个,没准还买一赠一,我不用这玩意。”
郑毅随口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