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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一杯敬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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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七年元月中旬,在原西县城读书的孙少要毕业了。

    这个年月,黄原上的中学,无论初中还是高中,都是两年制。而且,还是年初入学,年末升学升级。不是后世的三年制和年中升学升级。

    不但没有课本不说,??上课也没有正经上课,不是读报纸,就是参加劳动。学生们的学习成绩普遍差的很。

    不但比不了老三届以前的,也比不了恢复高考之后的。所以,文昊宁肯自己办个小学校,也不让郑娟光明他们去上学。

    临近毕业的最后几天里,所有的毕业班都处于一片混乱之中。共同学习了两年的同学们互赠礼物,整理自己的东西;单个照像,集体合影;要好的朋友也纷纷聚在一起,照一张留念的照片。

    许多手头宽裕的学生,还都三五成群的到街上的国营食堂去聚餐,再像大人一样喝一点酒,以纪念今日分别,祭奠青春并相约以后再相聚。

    他们一板一眼的,做着在成年人看起来很幼稚的事情,并且乐此不疲,往往还会热泪盈眶。

    在这样的时候,同学们心里都有一种说不出的复杂感情。入学时盼着毕业,可临近毕业又有些依依不舍。更主要的是,所有人都认识到——他们的少年时代,随着毕业结束了。

    走出校门之后,他们就是成人,适用于另一套社会规则。

    因为,现在的大学不直接在应届高中生中选拔。

    这就意味着他们从此不得不走向社会,开始过另一种生活:城里的同学除过个别情况特殊者,??都要到附近的农村去插队;乡里的学生需要各自归家,开始自己的农民生涯。

    截然分明,殊途同归。

    别了,无忧无虑的少年时代……

    孙少平和他的同学们心情一样。

    他对终于能离开这学校而高兴,同时又有一种说不出的惆怅。再过上几天,他就要回双水村了。从这一点上来说,他内心里隐隐地充满了烦恼。说心里话,他虽然不怕吃苦,但是也很不情愿回自己的村子去劳动。

    他从小在那里长大,一切都非常熟悉,但越是自己熟悉的地方,反倒越没意思。他渴望到一个陌生的世界去!

    他有时候甚至在想:唉……我要是无亲无故、孤单一人就好了!那样就可以无牵无挂,哪怕漫无目的地到处去流浪呢……

    当然,他超越不了严峻的现实,也不可能把这种少年可笑的浪漫想法付诸行动。他孙少平是一个冷静而不浮躁的人。

    孙少平热爱自己家里的每一个亲人。但是,他现在开始对这个家庭充满了烦恼。

    一家人整天为一口吃食和基本的生存而活,有了黑面馍时想黄面馍,黄面馍拿在手里又想白面馍,白面馍吃到嘴了又想吃肉……

    谈不上诗情画意,??也不允许有想象的翅膀,??一辈子在嘴上抓挠,??能有啥出息?!

    而他从此以后,??就要开始这样生活:他每天要看的是柴米油盐,操持的是油盐酱醋。早上起来吃饭,吃完饭出山,出山回来吃饭,然后再出山,之后回来吃晚饭,最后睡觉。等到了第二天太阳出来,就再重来一次。

    他还是第一次觉得,书上描写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是那么的讨厌和……无聊。

    毫无疑问的,他将再也没有读书的时间——白天劳动一天,晚上一倒下就会呼呼入睡,也没有地方能让他找到书看。

    他将不可避免地又一次和外面广大的世界隔绝。

    如果,他像以前那样,不知道这世界的广大也就罢了,但现在已经知道了,他的思想怎么会再仅仅局限于石圪节那个小天地呢?

    现实终究是现实,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几天以后,铺盖一卷,他就得动身回家。两年的学校生活,行李卷里也不过是多了几十张照片、一堆笔记本和十几块手帕罢了。

    在离校的两天前,他把所有的公事和私事都完结,收拾好自己的行李之后,就一个人出了校门。

    他一不去逛商店,二不去电影院,三也根本没有什么具体事可办。他只是想到自己曾熟悉的那些地方去走了一走,看一看。

    这些“熟地方”大部分在城外。有些是他经常去寻觅吃食的山野,有些是他读过书的土圪崂,也有些是他曾饿着肚子睡过觉的小草窝。

    最后,他来到原西河畔,这是他最初失恋落过泪的地方。

    当初替他打顾养民的金波已经去了平京,据说是跟着思远哥的大哥做事——他信里说是在练功夫,偶尔也去公园里客串吹长笛。

    冬日西沉的残阳余晖在原西河对面的山尖上留了不多的一点,河两岸已经结了很宽的冰,快要在河中央连为一体了。寒风从河道里吹过来,彻骨般刺冷。

    返回是的街面上,冷冷清清的已经没有了多少行人。城市上空烟雾大罩,远远近近灰漠漠一片。县广播站高杆上的信号灯,已经闪烁起耀眼的红光。从不远的体育场那里,传来人的喊叫声和尖锐的哨音……

    所有这一切,现在对少平来说,都有一种亲切感。他在这里生活了两年,渐渐地对这座城市有了热情——可是,他现在就要向这一切告别了。

    再见吧,原西县。

    记得我初来之时,对你充满了怎样的畏怯和恐惧。现在当我要离开你的时候,不知为什么,又对你充满了如此的不舍之情!

    你曾经打开窗户,让我向外面的世界张望;你还用生硬的手,拍打掉我从乡里带来的一身黄土,把你充满炭烟味的标志印烙在我的身上。

    老实说,你也没有能拍打净我身上的黄土,但我身上也的确烙下了你的印记。在这里,我没有能变成一个纯粹的城里人,也不完全是一个乡巴佬了。

    再见吧,亲爱的原西……

    晚上亮灯的时候,少平正破例和几个同学在宿舍打扑克,跛女子侯玉英突然来找他。她也不进宿舍,只踮着脚立在门口,让少平出来一下,说她有个话要给他说。

    少平看见她脸上带着一种紧张和激动,并且气喘嘘嘘的,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就把手里的扑克塞给旁边一个观战的同学,跳下炕走了出来。

    在院子里,侯玉英悄悄地对他说:“郝红梅做下丢脸事了!”

    她说这话的时候,脸上露出一副幸灾乐祸的神色。

    “什么事?”

    少平的头皮一阵发麻。

    “你猜!”侯玉英故弄玄虚地向他挤了挤眼。

    少平着急地说:“你快说是什么事嘛!我猜不着!”

    侯玉英这才一脸的神秘,说:“郝红梅在二门市上偷手帕,让售货员抓住了!”

    “啊?”

    少平一下子震惊得张开嘴巴,“什么时候?”

    “今天下午快吃饭的时候。”

    “现在她人在哪儿?”

    “二门市后面一个办公窑里锁着。我爸让我到学校来找领导……”

    “你去了没有?”少平一步跨到侯玉英面前,瞪着眼问她。

    侯玉英被他的凶相吓了一跳。

    本来,她来是给孙少平报喜讯的。她知道过去郝红梅和少平相好,后来又抛开少平,和班长顾养民相好了。

    自从孙少平救了她的命以后,她就一心一意想报答少平;并且对这个过去她瞧不起的乡巴佬崇拜得五体投地。

    今天郝红梅大概穷得给同学送不起毕业礼物,买手帕的时候又偷着拿了几块,让售货员抓住了。

    她父亲听她说,这女贼是她的救命恩人的仇人,就立刻让她到学校来找领导,好把这个贼娃子美美处理一家伙!

    她还没顾上找领导,就先兴奋地给少平报讯来了。但是看见少平一脸凶相,她又很奇怪少平听了这事为什么不高兴,反而给她瞪眼睛?

    她看少平这样逼问她,只好说:“我还没顾上找领导呢……”

    “你不能去找!”少平很凶狠地瞪着眼,“对谁也不能说!也不能对顾养民说!你听见了没?你要是说了,我就掐死你!”

    侯玉英吓得跛腿倒退了一步,惊慌地看着孙少平,以为这个人疯了。

    她赶忙说:“我听你的话!谁也不给说!”

    “这事除过你爸,还有谁知道哩?”少平问。

    “再就只有你们村的金光明。人就是他抓住的……不找领导,那现在怎么办?”侯玉英有些畏怯地看着孙少平那张火爆爆的脸。

    少平抬起头想了一下,说:“走!我跟你到门市上去!”

    侯玉英只好转过身,一瘸一跛地引着孙少平,向自己家里走……

    郝红梅象一只被猎人关进了笼子里的兔子:惊慌、绝望、痛不欲生。

    她在窑洞里哭得死去活来,觉得人生灰暗,所有的一切都完了,恨不得一死了之……

    毕业在即,心中充满了无限的快乐的她觉得终于熬到了头。

    她和养民的关系虽然还没有到具体谈论婚姻的时候,但她相信顾养民确实爱上了她。

    未来的生活已在她面前展示了灿烂的前景。养民的父母亲都是黄原地区象样的人物,他们不会让儿媳妇在农村劳动的!

    养民实际上已经给她暗示过,他父母正在想办法在黄原给她找工作!她将在那个梦想中的城市和养民一块幸福而荣耀地生活。

    所以,农村来的同学都心神不安、忧郁惆怅的时候,红梅心里却象五月的阳光照耀着一般,亮堂堂,暖洋洋。

    太阳就是顾养民。这位高贵人家的子弟不嫌她的地主成份。他说成份不能决定一个人是好是坏。

    多有水平的见识啊!亲爱的养民是世界上最好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