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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无所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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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愁善感的曹支书现在以为自己只是在教村民们自保,肯定没有想到他这些举措在今后培养出了一个多么恐怖的战斗民族。

    巨林野猪人这种天生的好苗子,半大小子就已经是合格的战士了。他们曾经的光辉历史不用多说,哪怕在这深山老林当中,倒在这些早就疏远了格斗技巧和战斗的巨林野猪人脚下的魔兽就不知凡几。依靠天赋身体就达到这种程度,那岂是一般种族可以比拟的!搏杀青眼蛮牛的巴克利甚至连狂化都没有学会,货真价实是靠拳拳到肉搞定的。而巴克利这肥货今年才多大?才十九岁!

    腹黑的曹支书还嫌不够,对于这些淳朴的村民,他有着近乎伟大母爱一样的关怀,怎么爱他们都不嫌多。曾经曹支书接受过的军队的那一套纪律和团结,几乎都不用曹支书来提倡。他们天生就很团结,是血浓于水的同胞。至于纪律性,只要他们认同你,那刀山火海都跟着你走,你说打东他们绝不会戳西。

    这是事实,现在的曹支书享受的就是这种无条件信任的待遇。无论是教他们战斗技巧还是下狠手,耍花招,他们都在飞快的接受。

    没几天时间,所有村民造型都有了新的变化。短短的几天时间当中,他们已经弄出了不少的标枪,现在每个人标配就是背上背着五根一米五长短的标枪。这种长度和重量非常的适合他们投掷,都是曹支书仔细计算和研究的。

    若是不清楚村子里变化的人走进来估计会吓一跳,这种威武不凡的打扮就像是一群彪悍的匪徒,男男女女都一样。而且还有演变成新潮服饰的趋势,自从巴克利那天无意中这么装过一次逼过后,第二天这种打扮就如同雨后春笋一样冒出来了,挡都挡不住。要是再多给他们一些时间,曹支书甚至怀疑他们会不会把自己武装成刺猬。

    “记住了啊,无论遇见什么魔兽,或者遇见不坏好意的敌人。开干之前都先别主动拉近距离,尽可能多叫点人手,先在有效射程一通齐射。有多少射多少,他们能扛过去不死,再依靠肉搏来一锤定音。”这个指导方针简单明了,大家都能明白。

    “以后多买点瓶瓶罐罐什么的,没事就让旺财吐点口水什么,全给攒起来。每家每户至少要保证一罐的量,要是有什么人来找晦气,先往枪头上抹点再说。”还不满月的旺财因为支书大人的这一句话,在这一刻起被全村人当做了战略储备资源来对待。

    就巨林野猪人用的那些瓶瓶罐罐的容量来说,旺财以后注定任重而道远的,成长的过程也绝对非常的艰辛。

    严格来说,双足飞龙的毒液都不能叫毒液,更适合叫做腐蚀酸液。因为那具备的是超强的腐蚀性,量多是会致命,那也是腐蚀死的而不是中毒死的。现在韦帅哥身上还有的那些斑点就是最好的佐证,可这绝对不影响其战略意义,只要利用到位,一枪射进去,这腐蚀也是由里到外的,痛也痛死人了。

    各种简单有效的小团队配合什么的,也是被曹支书一股脑的传授了下来。村民们也都在按部就班的学习,成立的学习班的课程也被曹支书要求尽数记录,通过实践去熟悉和掌握。

    村民们不明白,但是曹支书自己清楚,这都是按照训练大头兵的模式在潜移默化的改变他们。

    只要有足够的时间,曹支书敢肯定,就算是一个千人团的军人,只要不是王牌精锐。要和这彪悍的六百村民干上一场,估计都只能爬着跑,别说是那些落单的魔兽了。

    这么严格,也仅仅是因为曹支书很有居安思危的意识。要是有足够的条件,曹支书恨不得用精良的装备和各种阴险腹黑的思想把所有村民的*和灵魂都给武装上!

    一个无意,曹支书发现苏珊大妈喂猪的那些裹着不少泥巴的东西非常的眼熟。洗干净了一看,竟然是马铃薯,个头特别大。

    据苏珊大妈说,这玩意儿天生就是猪饲料,只能用来喂猪。这种长在泥地的疙瘩以前有人试过去吃,非常涩口。除非是快要饿死人了,不然没人吃。问了一问,这东西在这漫山遍野都是,差点没把曹支书给吓一大跳。

    曹支书笑了,神神秘秘的说以后大家有好东西吃了,大妈只以为他是开玩笑。结果曹支书传授了大妈一手炒菜的技术,用了一些油就把那些猪饲料弄出了一桌子菜,土豆丝,炸薯条什么的应有尽有。

    大妈一脸可惜油的表情让曹支书郁闷了半天,但等大妈尝了一口之后,大妈一时的思想非常极端而且危险。她忽然很想把家里的猪都杀了,这么好吃的东西这么多年全被猪给糟蹋了。以前村民们想过不少的方法来摆弄这些土疙瘩,却都因为这些土疙瘩不好料理而放弃了。

    曹支书只能说是这个远离红尘太久的小村子烹饪手法太粗犷了,甚至可以说原始。洗干净了连皮都不削,还不切片,就丢锅里煮。这些大土豆的个头那么大,煮很长时间都不一定能熟透,当然涩口。

    还好这玩意儿漫山遍野都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挖了又会长得满满的,这种情况也救了村子里那些獠牙野猪一命。

    曹支书的炒菜可是一绝,这种新奇的烹饪手法在这个世界上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简单,但是非常实用。教会了大妈之后,大妈立马开了个烹饪培训班,这成为了改变村子饮食结构的一个重大变革,意义深远得让人叹为观止。

    这种一个烹饪技巧就变废为宝的桥段,更让曹支书成为了村子里活神仙一样的存在,在不知不觉当中,这个曾经被他们鄙视得差点精神奔溃的祭司简直成了无所不能的代名词。

    现在曹支书一出门,全是村民们发自心里的爱戴和尊敬的目光伺候着,就连不那么虚荣的曹支书都有点飘飘然了,也渐渐理解了巴克利。

    双手往背后一背,外八字的步子一迈,微笑的四处点头,曹支书越来越有了领导的味道。

    曹支书甚至上山下乡看看还有没有自己可以利用的东西,虽然没能再找到这种量大又天然的饮食材料,但却有了一个让曹支书差点幸福得晕过去的发现。

    多翻了两座山,有着成片成片的向阳矮坡,密密麻麻全是烟叶!二话没说,曹支书就滥用职权,调了大批年轻村民狠狠的收割了一大片,回去就开始了烘焙加工。

    烟这玩意儿,一直都是曹支书惦记的好宝贝。当初赤条条的来到这里,身无一物,可算是把曹支书给憋坏了。有段时间曹支书还以为自己有生之年都抽不上一杆了,没想到幸福来得这么突然。

    曹支书以前就是烟酒都来的*主义青年,因为这两大行为可以让当时半大的他觉得自己成熟有魅力。而烟酒沾身,久而久之也就养成了习惯。

    以前曹支书还特地研究过这两大宝贝,所以卷烟和酿酒都是曹支书的拿手好戏,上次让韦帅哥换回来的粗粮,曹支书就正在发酵酿酒。这世界上的酒,对他来说简直就是马尿一样的存在,早就让曹支书决定自己弄点出来了。这事他还谁都没告诉,准备留着给乡亲们一个惊喜。

    卷烟的过程倒不复杂,几天时间第一批雪茄就出炉了。当熟悉又带着陌生的味道滚到肺里,烟雾缭绕而起的时候,曹支书仿佛到了云端一样飘飘然。

    曹支书这种看上去非常潇洒的抽烟动作也很快成了村子里争先效仿的一个潮流,无论男女老少全都叼着一根乌黑的大雪茄。

    经过一段时间的熟悉,这个习惯只是在村里男人之间流传开来了,那种抽的是寂寞的文化理念让习惯了家长里短的妇女同胞们难以融入,辛辣的感觉她们也并不是特别的喜欢。

    曹支书对此只是一笑,说只有粗糙的爷们儿才喜欢这玩意儿。

    这种说法得到了巴克利的赞同,这货嘴上一般叼三根。一点上火整个人常常看不清头脸,几乎整个脑袋都被烟包着,多了一股神秘感。

    等到曹支书窖藏白酒的出炉,整个村子疯狂了。酒水一直就算得上是奢侈品的存在,特别是在比蒙帝国。比蒙帝国酿酒工艺一直都很落后,不但产量低下,而且酒水也不好喝,甚至一般只有大富人家或者贵族才有酒喝。当初若不是敲诈了斯特恩冕下一笔,曹支书连口酒水都喝不上。

    又是烟又是酒,差点没让曹支书在这穷乡僻壤走上神坛。

    曹支书的烟,是潇洒和寂寞的完美结合,是男人的一种独特气质。曹支书的酒,是让人放荡不羁忘乎所以的极品饮料。

    有幸喝过从外面换来劣质酒水的村民们被白酒的醇香浓厚给迷得晕头转向。他们没有想过不值钱的杂粮会变成这么好的酒,完全就不是那些劣质酒可以媲美的。只是小小的一碗酒,都能让人飘飘然,劲道也不是一般人受得了的。

    窖藏白酒问世,让很长时间没有喝过白酒的曹支书狠狠的醉了一番。

    为什么要酩酊大醉一场,曹支书自己也说不明白。有太多原因了,在这个世界上越久,曹支书就越有种想不起自己从前的感觉。在这村子里面的时间一长,他更有了一种茫然,不知道自己到底该干什么。唯一比较有感触的就是,他对比蒙兽人的感情越来越深了。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所以曹支书一直在抓着眼前能够抓到的一切,不愿意放手,害怕这一切会忽然消失,那种患得患失的感觉很难形容。

    无论什么情绪,都是需要寄托的。曹支书现在的感情寄托,就是这荒僻的小山村,就是眼前这些淳朴憨厚的村民。

    酒醒了,曹支书想了半天,有了一个想要发展乡镇企业的念头。一向很有经济头脑的曹支书还是知道自己学来的酿酒方式有多独到,完全不是这个世界上现在的酿酒工艺能够比拟的。别说白酒了,就是葡萄酒,都是能够炒作出来,然后被无数人追捧的超级奢侈品。

    烟就更不用多说了,这玩意儿自带的那种神髓,意味着它是一种独特的文化,无论是实用性还是装逼的功效都别具一格。只要推广得到位,很快就会被大众接受。

    钱的重要性,只要不是傻子都知道意味着什么。只要能够搞到足够多的钱,那么要把这个地方打造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同时让村民们大步流星奔小康将不再是遥不可及的梦想。

    这些都是大好情况,曹支书决定要把这些东西好好的安排个档期来捋一捋,发展成为一个确实可行的路线。

    好消息很多,但坏消息也接踵而至。曹支书最不想听到的消息终于来了,老约瑟家出事了。巴克利曾经偷偷意.淫的对象,少妇小村姑约娜流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