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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路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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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支书的智慧以及决策成效,在接下来的几个月得到了证明。

    查尔斯部落很久没有在一段时间连续添丁进口了。而这几个月,提心吊胆的孕妇们最后都很顺利的产下了大胖小子和肉嘟嘟的小丫头。这些都无疑证明了曹支书的判断是准确的,诅咒之地千年的诅咒,就是吃错了东西而已。纸老虎被戳穿,整个村子也一片欢腾。

    自从曹支书来到这里了之后,只有小村姑约娜出现了流产的情况。这个都是因为之前没有办法预警,这个并没有人怪曹支书,他们知道这个祭司大人为了这个诅咒比他们任何人都还犯愁。能够在接下来两三天时间当中就解开千年以来都没有人能解开的谜题,这更是对曹支书劳心劳力的最好褒奖。

    哪怕经历了这个意外,在苏珊大妈的动员之下,家家户户都给老约瑟家送去了不少好东西帮约娜进补。这个坚强的女子也再度有了喜脉,展现出了自己英雄血脉坚强的一面,相信再过几个月,就可以顺利吃老约瑟家的喜酒了。匹格族让人羡慕的生育能力着实不一般,其后来报喜的比比皆是。虽然还只是怀孕,但显然已经没有村民会担心什么诅咒了。

    “只要有曹支书大人在,村里的哪个女人生不出来娃?”越来越多的村民都这么说。

    这个口口相传说法传到曹支书的耳朵里,直接把他吓了一大跳,自己什么时候变成生殖膜拜这种歪风邪气的掀起人了?而且这句话怎么听都让他有点不自在,要是传将出去,那怎么得了!万一那些不孕不育的夫人为了借种络绎不绝踏破了自己门槛怎么办?万一被那些心怀嫉妒的男性同胞抓住了机会那还不得把自己乱刀捅死?

    “听见没?什么叫先见之明?我巴克利可是有着当预言家的潜质的!我早就说了,曹大人那是不一般,那是司掌生殖之神普赖阿帕斯的私生子!”巴克利把韦德扯到一边,一脸炫耀的说道。

    要是被曹支书知道自己继兽神私生子的头衔之后,又被巴克利这货弄出了一个生殖之神私生子的头衔,估计会把这货捅个十刀八刀煞煞这股歪风。

    “看看他那话儿!生下来就是播种天下的命。”韦德忙不迭的点头,他总算找到一个能够让自己多日来的郁闷能够释怀的理由了。

    男人嘛,都喜欢比比这之类的东西,就如同女同胞也喜欢相互之间挺胸较劲一样。当差距过大的时候,找出点客观原因来心情就会好得多,

    曹支书顺理成章的赢得了所有村名发自心底的疯狂崇拜和热爱,这个把一切不可能都变成了可能的大人简直就是世界上最好的人。诅咒之地能够变成今天这种喜气洋洋的模样,哪一点都是和他分不开的。

    曹支书本人也非常欣慰,自己的努力能够收获回报,本来就是值得高兴的。虚荣也有点,瞧瞧,村子里这群众基础,本支书打得多扎实!我以真心待人,人以真心待我,多么美好的社会风气!

    “小家伙长得挺结实啊!叫什么名字?”喝着村民满月的喜酒,自诩为酒量还算不错的曹支书都有点微醺。捏了捏被抱到自己面前喜宴小主角双腿之间的小丁丁,曹支书觉得这小家伙好是可爱。

    “他叫道格拉斯·曹·查尔斯。”孩子的母亲薇莉一脸甜蜜的笑容,她也是怀了三次才有了这一个结晶,别提有多爱不释手了。

    “曹?”曹支书一阵疑惑,除了自己的姓氏有这么独特,这个世界上哪里有这样的姓氏中缀?

    “是啊!因为大人您可是我家小宝贝的恩人,没有你我怎么会有这个可爱的小宝贝?我决定了!我的孩子就要有大人您高贵的姓氏在里面,还要世世代代的传下去,让后代子孙不能忘了这份恩情,希望大人您不要介意。”保持着母系氏族传统的查尔斯部落,给小孩取名字的当然也是母亲。

    “不……不介意……”曹支书酒都差点吓醒了,心虚的瞄了孩子父亲一眼,还好别人没有什么反应,这大姐说话也忒不清不楚了。

    薇莉·查尔斯的决定有理有据,也让参加喜宴的人都一阵赞同,纷纷表示这是一个睿智的决定。自此以后,查尔斯部落的后代都有了一个传承的中间姓氏,曹。

    作为一向贪慕虚荣的巴克利没有放过这个机会,没有考虑就把这个姓氏也加到了自己的名字中间,这货算是村子里出去得最多的人了。他听人家说过,名字越长姓氏中间的中缀越多,就越值得尊重这样的说法。足够长的名字,往往代表的是家族历史悠久,有诸多的高贵血统。哪怕一个字,也可以让自己名字长点,巴克利是这么想的。

    “你真不要脸。”在从巴克利嘴里知道了这种说法后,韦帅哥愤怒了。他的名字本来就没有巴克利长,如此一来差距更大了。

    “瞧瞧你那没出息的样儿!改明儿让大人去你们部落帮你们生几个去,你不也能加了?”巴克利一句话就让韦德不生气了。

    “有道理。”韦德认真的想了想,这也是一个睿智的想法。

    曹支书在这两货心中的地位,只怕不会比一头种猪的分量重多少,就如同是曹支书当初骑来村子里的那头大种猪一样。那头大种猪不愧也是曾经跟着曹支书混过饭吃的存在,因为独特的长相和气质,还真在这个地方吊了不少的远方表姐表妹,没给曹支书丢人。

    “我看青山多妩媚,料青山看我应如是!”吃完喜酒晃晃悠悠走在路上的曹支书也颇有几分志得意满的闷.骚,当初的茫然似乎也不复存在了。

    曹支书的姓氏被查尔斯部落传承,或者是村民建议给他立一座石像……等等这些他都没放在心上,但是看见他们那快乐的模样,曹支书觉得自己乐在其中。

    只不过是能够健健康康的生育和繁衍下去的渴望而已,这完全就是属于应该的,实现了却能够让查尔斯部落高兴成这样,还真是让人感慨万千。

    曹支书也想明白了自己在这异世界想要的是什么,让自己身边的人快乐。这简简单单的一点,何尝不是人生的一种意义?

    布莱希“好汉两个半”开了个会,这个组合名字是巴克利想出来的。

    理由很充分,在巴克利看来,被全村人视为偶像恩人的曹大人不但有着让人惊叹的智慧,还有着一身堪称恐怖的本事,肯定是一条好汉,这毋庸置疑。

    而身高三米,膀大腰圆,有着徒手格杀青眼蛮牛这种不错战绩的巴克利本人显然也是一条好汉,这同样毋庸置疑。

    韦德就不好说了,个子矮小不说,身材还瘦削,几块肌肉加一块还没自己一块臀大肌大。虽然他的战斗套路像是在复刻曹大人的模式,但是明显配置是缩水的。屠龙大战也就韦德一个人挂彩了,看在曹大人追随者的面子上,也只能算半条。

    “我日。”韦德这样表示了自己对于这个组合名称的赞同之情。

    韦德很想用霸气的布莱希三巨头为名字,想了想还是只能作罢。和巴克利单挑,他不一定会输,块头大小从来都不能代表强弱。但现在是在巴胖子主场,这卑鄙小人能够动员小伙伴群殴的时候,那是绝对不会和自己单挑的。曹支书也经常说,好汉不吃眼前亏。韦德觉得自己现在还是低调一点比较合适。

    会议是东道主巴克利盛情主持的,唯一的问题也很有一针见血的味道。

    “你什么时候离开我们?你肯定不会想一直留在这里的。”巴克利眼中闪烁着泪光,这分不清是演技还是真情流露的一幕,颇让人有点默然。

    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巴克利的问题都是无可厚非的。想起曹支书骑着大种猪来这诅咒之地上任的情形,彷如就在昨日。

    巴克利也没有忘记这位大人是如何来到这里的,他是接受神殿的调派来到这里的,就算是得罪了神殿的大人物,他也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任务,甚至是超额的完成了任务。神殿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召回他,甚至于他自己都可以昂首挺胸的离开这。

    这位祭司大人有着一身多么让人惊叹的实力,别人不知道,巴克利会不知道吗?光是巴克利能够看到的那冰山一角,就已经不是用言语能够形容的,这样一个人会甘于与村民们为伴,空老于山林之下么?

    用苏珊大妈的话来说就很中肯,这位大人本来就不属于这个地方,这一切只因为这个小地方当真装不下这么大一个人物。巴克利相信只要有脑子的族人,跟自己都是同样的感受。无论有什么样的想法,要把这样一个人留在这穷乡僻壤,都是自私的表现,这个巨林一族传承的无私奉献精神背道而驰。

    “我为什么要离开你们?为什么不会想留在这里?”好不容易刚有了点明悟的曹支书又被巴克利这问题搞得有点莫名了。

    曹支书当然知道这家伙是什么意思,但是自己的情况又岂是他知道的那么简单。斯特恩已经重新上位了,这些东西曹支书让韦德出去打听过,情况非常的详细。

    斯特恩上台了怎么可能不知道曹支书这个狗头军师被蒙哥马利潜规则了。如果那老货有心拉曹支书一把的话,早就让人来召回曹支书了。这都几个月了,那老货完一点表示都没有,显然他是走的另一个极端,完全不想再见到曹支书。

    曹支书也能够理解他的想法,换成自己可能也会用同样的方式。双方之间的关系并不算好,甚至还有点仇怨,自然能够让对手滚多远就滚多远。曹支书是洞悉了斯特恩阴暗一面的人,如果时时刻刻斯特恩都得看到曹支书,岂不是太煞风景了?

    这些情况,曹支书会不明白么?曹支书是太明白了!曹支书当初是真的只想做一只闲云野鹤而已,也是正因为有了这诅咒之地的经历,方才明白自己和比蒙兽人这个大家庭已经有了多么强烈的感情羁绊!

    至于接下来该怎么走,曹支书自己都还没想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