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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米尔眼中异彩连连,很简单。一直是由她照顾的这个大男孩并没有说大话,他的确会做菜。而且做的很好。从他精致的刀工,和那熟稔的抓锅。
是不是懂做菜,便一目了然了。尤其是很多人不知道,卡米尔除去是一名出色的营养师之外还曾经是一名米其林三星大厨。只不过她后来觉得要维持米其林三星的招牌实在压力太大了,才忍痛转型做了营养师。但本质上来说,卡米尔最拿手的还是做菜。
“笃笃笃……”侯大盛手上的菜刀飞快的在案板上将包菜切成丝,刀锋的残影让卡米尔不由得点头。随后侯大盛抓起南瓜,刷刷刷三两下去皮后开始了雕刻。
卡米尔沉默的看着侯大盛就这么将一截南瓜,篆出一道道祥云。看得卡米尔那不断闪彩的眼神,侯大盛不好意思的道:“我也只会简单的篆刻,其实还有大师傅会的更多。他们能在南瓜上雕刻出龙凤来,很是漂亮。但我手艺比较差,只能雕这个。”
嘴里说着话,手上的活儿却不慢。侯大盛三两下便将雕刻好的南瓜盅开盖、去芯。胡萝卜、魔芋海参、粉丝鱼刺、香菇、扁豆、松茸……被他依次倒了进去。
放上大锅内开始蒸。随后侯大盛拍蒜切碎,卡米尔皱着眉头连连靠边。侯大盛不由得笑了,这帮子老外都这德行。嗅到大蒜的味道,就跟见了鬼似的。
大概他们觉得吸血鬼怕大蒜就是这么来的吧?!因为他们自己也怕大蒜的味道,所以觉得吸血鬼肯定也怕?侯大盛心里暗笑,这帮鬼佬不懂好玩意儿。
生粉抓过腌制好的牛肉丢在盘里,碎末大蒜和切成丝的生姜被堆拢到了一起。炒锅里面的油已经有八成热了,侯大盛直接将碎末蒜和姜丝甩进去。
“兹啦~!”一声爆响,猛的便见那火焰飞起三尺高!卡米尔喊了一声“上帝啊!”便要冲出去,但却被侯大盛喊住了:“不用去叫人,这都在我控制之内。”
却见侯大盛用最快的速度翻炒了几下,火焰顿时熄了下去。一股难以言语的香气在厨房内蔓延,卡米尔这下愣住了。这股香气吸引了她,让她忘了去喊人来灭火。
却见侯大盛直接将切好的胡萝卜丝甩入锅内,呼呼呼的开始了翻炒!待得胡萝卜丝松软开来,便将腌制好的牛肉丢入锅内,却见“哗啦~!”一下火焰再次喷溅起来。
侯大盛起手猛然颠锅,锅中牛肉直接随着汁液被他抛起一尺有余。再被锅接住。“呼呼呼……”炉灶的火被调到最旺,却见那锅被猛火烧的通红。锅内的牛肉汁液不断的翻滚着,侯大盛将锅拎起放在灶台上调小了火。
大勺子里将酱油、食盐、耗油、鸡精……等等各色调料打入勺子里。合上了一些勾芡的淀粉水,再次将炉火调至最旺!猛然下锅倒入调料,猛火翻炒。
“呼啦~”没一会儿,一盘胡萝卜炒牛肉随即出锅。整盘菜,色泽鲜亮勾芡清明。侯大盛笑呵呵的拿起抹布擦了一下手:“来,试试!”
还没有吃,卡米尔已经认定这盘菜至少不会难吃。很简单,这盘菜透出的香气已经说明了很多。至少它的色泽看起来很漂亮,香气让人垂涎欲滴。
拿起叉子,卡米尔小心翼翼的插起一块牛肉。沾了些芡汁,和胡萝卜一起送入了口中。在入口的一刹那,喷香的味道随即在味蕾炸开。
这是一种卡米尔没有尝试过的味道,甚至可以说卡米尔第一次尝试这种味道。一口牛肉,吃的卡米尔眼中异彩连连,望向侯大盛的眼神都不同了。
“先生,我虽然不知道你是做什么的工作的。但我肯定你所从事的工作很危险。我想对你的说的是,如果你从事厨师的话那么你所能取得的成就将会比你现在所从事的职业要大。”
卡米尔无比肯定的看着侯大盛,道:“你的基本功很扎实,而且你现在很年轻。相信你只需要适应一下法国的做菜方式,那么你将会很快的创造出自己的独到菜色。”
侯大盛闻言先是一愣,随即笑着摇头道:“我从事什么工作,大约你也看出来了。实话实说,我喜欢和我的兄弟们在一起。尽管这很冒险。”
说着,侯大盛转身将蒸好的南瓜盅关火端出来。随后从煮好的电饭锅里面,盛出一碗饭来。用勺子上胡萝卜牛肉的芡汁倒到饭里,搅拌了一下交给卡米尔。
“我最喜欢这么吃,你也可以尝试一下。”侯大盛呵呵的笑着道:“还有这道南瓜盅,很解油腻。配合着吃,不会觉得油腻。”
卡米尔很顺从的按照侯大盛教给她的方式开始用勺子吃饭,她发现当芡汁倒入饭内后猛然有一种不同的味道传出。煮的有些干的饭,吸饱了芡汁满满的都是牛肉和胡萝卜的香味。
找了一把干净的勺子,卡米尔喝了一口南瓜盅浓汤。眼中的欣赏之色更浓了,这南瓜盅无疑做的极好。味道也是她从来没有尝试过的。
当然,如果她尝试过真正的中餐大约也不会这么欣赏侯大盛了。毕竟侯大盛只是野路子,虽然做菜侯大盛自有一手。但要跟真正的大厨相比,那真差了不是一星半点。
不说一些大菜,就算是一些小菜他也未必都能做好。拿手菜就那么几道,南瓜盅是其中一道。他更擅长的,是药膳。这也是常年在山里,一帮子老猎人和大伯给教会的。
“我做饭的确还可以,但要说有多好那你真是抬举我了。”侯大盛很有自知自明,笑呵呵的对着卡米尔道:“在中国,做菜比我好吃的人很多。真的很多。”
“我嘛……勉强算是个厨子,但要说厨师那真是不敢当的。”侯大盛笑呵呵的给自己盛了一大盆饭,然后在卡米尔目瞪口呆之下把整盘的胡萝卜牛肉倒进盆里。
稀里哗啦的就这南瓜盅,三两下干完了一盆饭。末了,还把南瓜盅整个切开。放了一块在卡米尔面前,自己三两下啃掉了剩下的南瓜盅。
“别浪费了哈,这个用了不少药材。都是滋补的。”侯大盛总算是吃了一顿饱饭了,这会儿的他心满意足的打着饱嗝:“这玩意儿对皮肤不错,建议你多吃。”
也是从这天起,卡米尔总算是同意了侯大盛自己给自己做菜吃。这是基于侯大盛的恢复力的确很惊人,不过是半个月的时间他的身体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
继续吃流食已经没有太大的必要,适当的增加其他营养并配以适量的恢复性运动则成为了必须。健身房里开始出现了侯大盛的身影。
每天呼哧呼哧的在房间里进行专门的锻炼,同时还在室外进行有氧运动。一周后,侯大盛算是基本痊愈。卡米尔给侯大盛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小家伙,我发现我有些喜欢你了。”
“如果进巴黎市内,你可以来找我。”却见卡米尔笑嘻嘻的对着侯大盛抛媚眼:“我不介意和一位东方美男子发生一些什么,尤其是你的身材很不错。”
侯大盛红着脸想要拒绝,但却到底没有推开这张名片。有些不知所措的接下了名片,奥托这家伙就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出来了。
“嘿嘿嘿……这位姑娘可是很不错啊,伙计!有机会一亲芳泽,你就没有半点想法?!”奥托挤眉弄眼的看着侯大盛,后者则是叹气道:“说没想法那是假话。”
“可我这种人,今天就不知道明天会不会死在哪个角落的。还是别去祸害人家了,与其留个念想不如干脆就别接触了。对她也好,对我也好。”
其实,在纽约的时候侯大盛看得出来肥狗和那位关系不一般。甚至在看肥狗的时候,眼神都不一样的。侯大盛不是笨蛋,能读懂。
他相信肥狗自己也清楚。但肥狗却选择连自己的真实绰号,都不告诉。这实际上也是一种保护。雇佣兵,永远是今天不知道明天的事情。
也许一早醒来,接到一个去非洲的任务。然后那天下午,你就在某个不知名的角落里,被人炸的尸骨无存。没有人知道你死了,也没有人在乎你死了。
这样的人生,又何必去祸害其他人?!大家相遇了,就淡淡的处着。欢喜了,便鱼水之欢。结束了,各奔东西。不要去谈感情,这对于肥狗来说是奢望。感情,会害死他喜欢的人。
“先生已经给你准备的练习场地,你的宝贝们已经运抵了。”奥托沉默了一会儿,叹气道:“我们现在就过去么?!其实,我是希望你可以进巴黎一趟……”
“如果我和她有缘分的话,会再会的。如果没有缘分,就这么分开了也挺好。”侯大盛把名片塞到了口袋里:“走吧!太久没有摸枪了,我怕我手生了。”
收拾了一下自己不多的行李,侯大盛和奥托钻进了一辆黑色的雷诺。缓缓的离开了这处庄园……(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