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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霄今天刚刚被调到h市来,h市他本身不熟悉,只是一年前在隶属h市的一个小镇执行过任务。此次被调来h市任职,也是带着机密任务前来,只是事情大可放手去做,不必束手束脚,却依旧要寻着由头才行。h市地方虽小,却鱼龙混杂,关系网错综复杂,但凌霄身份特殊,怎么着也是能压着的!
凌霄今天赶过来,本是风尘仆仆,想早点收拾好休息,可一下飞机却有人在等着他,本身下级接待上级只是过场式的,只是接待的人恰恰是他以前带过的兵。这个兵凌霄很有印象,黑黑瘦瘦的很会说话,却格外能吃苦,很多老兵都挺不过的坎他却咬咬牙过去了,见凌霄下来,立马正步走过去,绷着脸认真的敬了个标准的军礼,随后裂开嘴憨厚的笑了一下,喊了句:“凌队。”
凌霄点了点头,拍了拍他肩膀,道:“这几年这么样?李云。”
“哎,回了市里就混了,平时也没啥事,这几年没被你训着还真有点不习惯了哈哈哈!”说着眉毛一挑,道:“凌队,这回我可逮着了,咱们可好久没喝了,记得以前啊,您带咱们这帮兵,大伙看你可不顺眼了,啥都被比过,喝酒也是!”
“我回去换身衣服。”
“没事儿,就我姨开的小餐馆,我以前带过的那帮小崽子也在,正给小孩儿军训呢,哎现在的小孩吃不起苦哟!站几下就哭爹喊娘的….哎我跟你说,那些小崽子见到你一定会两眼放光,一个个都把你当那个…那词怎么来着?偶像!对就是偶像哈哈哈!”
凌霄拍了拍衣服,制服穿的一丝不苟整整齐齐的没有一点褶皱,从车里下去,李云还在有一搭没一搭的胡扯着,不一会儿就到了李云所说的小姨开的店,凌霄破天荒的眼皮跳了一下,街道上已是灯火阑珊,店里热闹的气氛和温暖的光穿透过来。
店里喧闹的声音漂浮在空气里,却并不惹人生厌,到处都是十几岁的孩子,一个个围着教官,眼神清澈,笑容真挚又放肆。
凌霄缓步走了进去,如同一颗搅乱水面的石子,顿时场面莫名的安静了一瞬,年轻的士兵个个立刻敬礼,眼里带着崇敬。凌霄走过之后,气氛顿时又恢复起来。
凌霄总觉得像是忽略了什么,他回过头去,眼睛直直的看着某个方向,微亮的光洒在少年的脸上,像一株喧闹中寂静绽放的夜昙。四目交汇时,像是心脏突然抽了一下,如同电流串过,全身颤栗,那是王仁。
凌霄面无表情,与李云和几个兵一起进了包厢,端正的坐着。心里把刚才的情景慢慢碾碎细细的品尝起来,酒一杯一杯下肚,他满脑子都是刚刚那双眼睛,凛冽而清澈,像是散发出氤氲的冷香,比这酒还要醉人。又是一杯酒下肚,周围的人都趴下了,已经没人劝酒,他却继续喝着,就像一个已经喝醉了酒的人,下意识的不想离开酒,可是他的眼睛却一片清明,没有一丝醉意。
王仁回到家时已经快九点了,奶奶又是一阵数落,幸好王仁早就跟奶奶说过今天会和同学聚餐,才没让奶奶担心。洗过澡以后,王仁拿出新发的课本,他摸了一下崭新的封面,一阵满足的暖意流入心中,前世16岁的他在干什么?在终日混迹街头,在与成年人勾心斗角,在欺负弱者,心中一片空虚唯有追寻恶劣的刺激饮鸩止渴,如同行在雾里分不清前进和后退,分不清自己是驴是马。而现在,时光缓缓流过,岁月静好,亲人犹在,在厚重的书香里填补精神世界,在寂静的夜里奋笔疾书,没有更好的了。
次日,终于迎来了高中的第一天,热烈的新生欢迎会,校长致辞,学生会声情并茂演说,以及带着无限憧憬的莘莘学子。
第一天的上课没有什么实质内容,大多数是老师的自我介绍,然后为学生展出一张希望的蓝图,几乎每个学生脸上都带着兴致勃勃和跃跃欲试,不愧是一中的重点班,这简直像是一场竞赛。
学下来王仁才发现,高中知识真的深了不少,老师的教学模式也与初中有这微妙的差别,兴许是觉得学生年级到底大了些,也不好用唬小孩的手段,不在压迫学生学习。只是在这种环境中,必须自己强迫自己。
不过王仁觉得其实也没有很辛苦,他基础在这些年的努力下,早就扎扎实实不动分毫了,而且有时候也觉得有种趣味,沉静在书海里像是无比安宁,除了课本知识,课外其他领域也开始了涉猎,读的书越多,也越来越觉得自己渺小。
开学后不久,就迎来了校运会。
王仁他们班都是学霸,但并不代表学生就是整天捧本书的书呆子。想反,很多人都积极参加各种运动,他们很多人家室好,从小就各方面培养,集体荣誉感也很强。王仁并不是合群的人,并没有参加其他活动,只是偶尔看着别人练习或者帮忙加油。
那天,参加篮球赛的同学正在练习,因为李泰然也在其中,王仁坐在树荫下帮忙加油,大家兴致勃勃情绪高涨简直觉得自己班可以战无不胜了!这时,一个男生快速的跑去抢球,他跳跃力十分良好,单腿一垫就跳到空中,漂亮的盖下了球!王仁心提了一下,心道不好,那男生膝盖弯曲的程度显然不能正常落地!果然,不一会儿那男生摔倒了,双手捧着膝盖痛苦的倒在地上,大家关心的围了上去,马上把他背到校医室。
摔倒的男生叫刘忠,速度和爆发力十分厉害,最擅长的是盖球,是一班篮球队里不可或缺的一员,现在他受伤了,大家都情绪低落起来了。
这时李泰然大声的说道:“大家别灰心,我们可以换王仁上场啊,我记得王仁没有参加其他活动的!”
一中有个规定,就是参加过一项比赛的学生不能再参加另一项,为了防止一些运动很厉害的同学每项比赛都占名次,这也是为了一种平衡的公平。然而,在一班男生本身就人数少,除去王仁之外就只有一个叫程志的男生没有参加比赛了,而那名叫程志的男生有先天性心脏病,连军训都申请没参加的。
这时刘忠却大声质疑起来:“他?他我都没见过打球!你会么?”说着望向王仁,然后又撒气似是说道:“要不还是我去吧!我其实不疼的!”说着把脚自然的伸了一下。
同学们看着李忠那只红肿的脚,沉默了一下。
然后班长咳嗽了一下,声音沉沉道:“李忠你别逞强了!如果王仁不上,我们就弃权吧!”然后看向王仁继续道:“王仁你没事吧?就靠你了!这几天咱们一起练习,好么?”
王仁想了想点头道:“大家多多指教了,我会尽力的!”
其实王仁已经好多年没碰篮球了,这辈子几乎摸都没摸过,上辈子初中过后就进入社会,哪里有这闲心玩篮球?王仁记得上辈子初中时打球打的还算好,只是这么久了还不知道怎么样了,不管怎么说,既然答应好了就要尽力,无论结果如何。
放学回家王仁就去体育用品店买篮球,因为今天原因特殊大家没有练习,正好王仁可以先自己练一下,以免自己水平太差让队员失了信心。
凌霄住的地方离大型超市有些远,刚刚过来h市,来的时候只简单的带了一个包,其他都要自己添。这天他一个人开车开得远了点,这时正值学生放学,开车有些慢了,索性把车停好开始步行。h市他不太熟,好一会儿才找到一个大型超市,正想进去,这时眼角瞥见一个人影,正是王仁。
少年穿着宽大的校服,抬头认真的挑选篮球,睫毛又直又长,像蝴蝶的翅膀一样扫的人心里痒痒的,脖颈白净修长,侧脸透过橱窗看去有些漂亮的不真切。这时少年突然往这边看过来,凌霄吓了一跳,下意识的躲起来。随后又见少年若无其事的挑选篮球,不一会儿拿着个质地很好的篮球走了出来。
其实这时凌霄可以有很多种选择,他可以选择走进眼前的超市继续买东西,也可以装作偶遇跟少年打个招呼问一句“还记得我么?”,万一他不记得我了呢?凌霄一想到这个可能性就浑身难受,然后就越来越钻牛角尖,他一定不记得我了!凌霄这样想着,他不知道他现在的心思简直像初恋的愣头青一样敏感,他甚至没有细想自己怎么变成了这样,他也没有时间细想了,因为王仁已经开始走了。
于是凌霄发挥了他优秀的侦查能力,一路跟着王仁,他步伐是比任何一次出任务都要轻盈,屏住呼吸,像一只潜伏的花豹。很久以后凌霄回想起自己第一次跟踪王仁时的情形,于是更加确定了自己果然早就有了变态的潜质。
少年带着篮球,身形有些单薄,从后面看去有种孤零零的冷寂,他皮肤白皙,有种白玉的质感,摸上去的话一定很冷,但是过一会儿就会浸出温暖,如果拥抱起来,肯定会让他暖和,凌霄边走边想着。他搓了搓带茧的大手,步伐更加轻了。
王仁带着篮球来到小区的篮球场,他向后望了望,不知怎的总觉得好像被什么盯着一样,兴许是自己想多了,他从小就动态视力就十分强,就是是只猫也能发现,所以在上辈子跟踪暗算王仁的人几乎都没有成功过。王仁热了热身,就开始练习,许久没碰篮球,手生的很,只能从基础开始练习了。
王仁练得十分认真,天渐渐黑了下来,球场开始亮起了灯,王仁见天色有些晚了,今天都没有早早回家煮饭,想着奶奶肯定煮好了饭,就先回家了。
回到家中,奶奶果然做好饭了,王仁草草吃过饭,跟奶奶解释了一下自己参加了篮球赛,所以要去公共球场练球。奶奶听了十分高兴,她现在是生怕自己孙子整天关在房里看书以后都不知道玩了,不过还是叮嘱王仁要注意安全,早点回家。
王仁在小区散了步差不多消化了就去球场练球了。
王仁练习了会基础,又开始练投篮,王仁前世投篮水平就一般,这辈子刚刚练习自然好不到哪里去,练了好久还不见效果。
这时突然听见一个人道:“五指自然分开,手掌接触球的面积要大些,食指和中指对准球框,手腕后仰,你再试一次。”
王仁寻着声音望去,看到了凌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