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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 追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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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天傍晚,凌阳带着小五和大伟,三人鬼鬼祟祟地走近一家高档宾馆,左右查探一番,确定没有特殊情况,这才昂首挺胸地推门进入大厅,在服务生的引领下来到了1408房间。

    老战兄弟和程二伟已经在房间内等候多时,三个人也是分两伙儿分批入住,因为白天的动静闹得太大,众人好不容易才甩脱了身后的执法车,豪哥生怕引起警察的注意,连车都不敢要了,随手低价卖给了一家黑修配厂,几个人分成三组,分别在城区绕了几个圈子,这才电话联系预定了酒店房间碰面。

    “豪哥和小白呢?”凌阳推门进屋,看见少了两个人,以为豪哥和小白还没到。

    老炮撇撇嘴:“他俩出去买车了,咱们一共就两辆车,这一辆刚卖,老爷子开走的那辆估计也凶多吉少了,在省城这块地方人生地不熟的,这么多人没有车用怎么办?”

    一提起“车”字,凌阳气就不打一处来,涨红了脸指着老炮的鼻尖,口沫横飞地咆哮道:“你们还有脸面对我,还站在那儿装没事儿人一样,你们这些大傻比都是猪脑袋吗?你们卖车的时候难道忘了后备箱里还有个人吗?要不是老子拼命地用脑袋撞铁皮,拼了命弄出点儿声响,你们差点把我买一赠一卖给收破烂的,你们看我这满头大包,每一个上面都写满了我的血泪史……”

    老炮一看凌阳磨叽起来没完没了,赶紧一个爆栗敲在凌阳的头上:“行了,别嚎了,你受那点委屈算个屁,还是先研究研究怎么找到老爷子吧!”

    提到老爷子,凌阳也没心情胡闹了,垂头丧气地坐在一屁股坐到床上,歪着头沉默不语。

    房间里的气氛十分沉闷,大伟二伟心里挂念爷爷,更是急的满屋子团团转,剩下的人则把目光聚焦到凌阳身上,企盼凌阳肚子里坏水一冒,多少能想出个主意来。

    饶是凌阳狡诈多智,此刻也束手无策。本来省城就不是自己熟悉的地盘,何况如此多的人口,如此大的城市,想要寻找一个刻意躲藏的人谈何容易,何况老爷子还是带着有去无回的决心,怕带累了别人,故意一个人前去找东哥拼命,行踪更加难测。

    “事到如今,就只有一个办法!”凌阳抬起头,双眼布满血丝:“既然我们已经知道老爷子是去找东哥拼命,那么我们就不用大海捞针一样去找老爷子了,我们干脆就盯住东哥的行踪,早早晚晚老爷子一定会现身的!”

    …………

    黑夜已经拉开了序幕,城市里到处霓虹闪烁,把无数的高楼大厦映照得如同隐藏在暗影中的怪兽,街上的行人不减反增,熙熙攘攘的人群喧哗着出入每一个灯红酒绿的夜场,酒精和女人,烟草和奢侈品,无一不刺激着疯狂的人群,似乎在进行着世界末日前最后的一场狂欢。

    程红军盘膝端坐在床上闭目养神,耳边传来逐渐变大的喧哗声,透过眼皮传递到眼球的光感也越来越暗淡,程红军耳聪目敏,心里约摸着时候差不多,轻轻从床上跳了下来,简单的整理一下衣服,挂上房门后左右看了看,沿着走廊尽头的木质楼梯闪出了旅馆,自始至终没有发出一点响声。

    东哥是省城的名人,开发楼盘的初期,生意做得风生水起,不止一次地接受过记者的采访,登上过省城的报纸和电视台,程红军有心算无心,用一下午的时间早已经做好了充分的调查,把东哥的样貌深深刻印在心里。

    程红军手里攥着一张皱巴巴的旧报纸,报纸上隐约可以看清半张人脸,西装领带,嘴角挑着一丝成功人士特有的、一切尽在掌握的微笑,正是登报的东哥。程红军用力地捏着掌心的报纸,骨节微微泛白,如果细看的话,程红军的指尖处居然闪烁着一小团微弱的白光。

    程红军看似沿着马路毫无目的的行走,眼神却一直瞟向自己指尖的白光,这团白光明灭不定,随着程红军不停地改换前进的方向,白光时而消失,时而出现,忽强忽弱。最终,程红军脸色一松,终于锁定了一个方向,大踏步地向前走去。每前进一步,那团白光就更盛一分。

    如果有异能组织的人在场,一定会对程红军所展现出的能力惊讶不已。因为老爷子赫然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追随者”。

    “追随者”在异能者中的数量非常稀少,一直都是各股异能势力争取的对象。追随者的异能用途十分巨大,这一类人可以通过目标人物的体貌特征进行感知上的远距离跟踪,像程红军这种纯粹的血脉更是可怕,一旦锁定了目标,只要接触到目标人物使用过的物品,或是从各种渠道获得目标的特性,无论你躲到天涯海角,都可以单纯通过感知异能找到目标的具体方位。

    眼下,程红军仅仅依靠东哥登载在一张旧报纸上的肖像,通过简单的搜索,就锁定了东哥所在的位置,随着程红军前进的脚步越来越快,老爷子指尖上的那团白芒随之越来越耀眼,最后终于像一颗日光灯泡一样,光芒大盛。

    程红军一直用那张旧报纸裹住自己的手掌,那团白光看上去就像塞在报纸里的一只手电筒一样,程红军最终停下脚步,望了望街对面一家喧嚣吵闹的酒吧,只见酒吧闪烁的灯牌上赫然刻印着四个大字:金碧辉煌。

    金碧辉煌是酒吧的名字,当然也是东哥名下的生意,酒吧的营业场所是一栋三层高的独楼,这在寸土寸金的省城可是一份不小的产业。酒吧内的整个装潢极尽豪华之能事,从头到尾都装修成西方黑铁时代的古典风格,哥特气息浓厚。

    酒吧的一楼对所有客户营业,室内按照美国西部的样式摆放着四圈长长的吧台,高脚凳随处可见,有穿着火爆的应招女穿梭在人群中,手里的托盘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烈酒,不时朝酒醉的揩油男人抛下一个故作娇嗔的媚眼,然后扭着水蛇腰款款离去。

    吧台的正中央是一个钢铁颜色的巨大舞台,舞台上常年有当地的地下摇滚乐队驻场演出,整齐的金属段子,蛮牛一样的鼓手,披散着漆黑长发的吉他手,身体上到处是钉子和穿环的歌手,后朋,硬核,英伦,你方唱罢我登场,把酒吧的气氛一次次推向**。

    就是这样一个省城流行的前沿阵地,却闯进了一个不速之客,一个穿着朴素,满面皱纹,浑身散发出淡淡泥土腥味的农村老爷子,拎着一张旧报纸,颤巍巍地走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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