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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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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着裁剪合体的绛红色外衫的跑堂把菜端到包室门口,早有包室的小二接来双手摆上桌面。

    从传菜、上菜、布菜到端茶倒水,一整套动作做得井井有条,绝不拖泥带水,也绝少磕碰、撞击,连一丝杂音都听不到。

    老钟叔僵直地坐在位子上,望着一道新上的菜发呆。

    一开始糊里糊涂就被柳万小公子吵吵嚷嚷带进了这里,他当时凭本能就觉得这家饭庄不会便宜,但是也没有料到会如此高档。

    小小一间包室,从地下往墙上往屋顶一一细看,越看越惊心,越来越不敢看,恨不能逃离这里。

    他年轻时候跟着老爷也出入过一些奢华的场所就餐,也算是略微见过世面的人,但是这家饭庄的装饰、布置、规矩依旧让他觉得很吃惊。

    “白水煮豆腐——嘻嘻,闻着好香!”

    柳万面对新上的菜笑嘻嘻举着筷子就去夹。

    “客官请您等上一等——”小二笑眯眯提醒,同时从掌在手心里的一个盘子里拿出一把一把的小勺子来,却不是刚刚喝第一道汤用过的那种圆润小勺,这次的勺子形体宽扁,磁体单薄,轻盈盈落在一个配置好的铜钱大的小瓷盘里。

    白盘,白勺,通体炫白,几欲透明。

    小二弯腰,举着小盘挨近大瓷盆,然后用勺子小心翼翼舀起一勺豆腐来。

    奇异的事情在大家眼前发生了。

    那大瓷盆里的东西盛在灰瓷钵里本来白生生的,像刚刚剥皮的鸡蛋,等和着透明的汁液落进白勺白盘里,那圆溜溜白森森的一团竟然变成了一团殷红。

    柳万好奇地瞪大了眼珠子。

    “哇,变色了呀——”

    胡妈等几个婆子早看傻了,一个个扯着脖子瞧恨不能把脖子给扯断了。

    “哎媳妇这白水豆腐好奇怪,还会变色呢!”

    兰草等人也夸张地长大了嘴巴。

    老钟叔气得只想骂娘,心里说肯定是这家久香居有意搞的把戏,白水豆腐里掺和了什么带颜料的玩意,用来哄小孩子罢了,别想瞒得过他老钟的火眼金睛。

    哑姑学着小二的动作率先舀了一块。

    那豆腐一样颤抖抖的软体一旦滑进白瓷盘,从下面开始很快渗出一层殷红,转眼间那红色浸透了整块豆腐。

    柳万瞅了瞅,迫不及待去端起磁盘就往嘴里灌,他久病孱弱,手一举起来就颤抖,汁水流了一下巴,却就是把那块豆腐吃不到嘴里。

    还就不信这个邪了,柳万伸手就往盘里抓,他以前吃饭,心情好的时候由丫环们喂,不好的时候干脆就用两个脏手乱抓。自从跟哑姑在一起,他开始学习用筷子夹饭菜。这一着急,老毛病又犯了。

    那细细的小手抓起来就往嘴里送,但是那豆腐块就像鱼一样滑溜溜的,顺着下巴跌下,在桌子上摔碎了。

    柳万觉得可惜,忙去抓摔碎的渣,奇怪的是那些渣看着清凌凌的,但是手一碰上顿时化作一团清水,哪里还能抓得起来。

    柳万把弄湿的手指伸进嘴里吮吸着,直喊香。

    这一桌除了柳万哑姑算得上主子,别的都是下人,但是豆腐大家都吃过,谁也没有见过豆腐会这么奇异,会变色,会化水。

    胡妈小心翼翼舀起一勺子送进嘴里,咂巴着嘴好半天,忽然笑眯眯嚷起来:“这清水豆腐真好吃,就不知道怎么做,要是学会了回去我们也常做来吃。”

    一直站在身后含笑不说话的小二这时候才接过话去,笑道:“这位大嫂,听口音你们不是我们灵易人若说您要学别的小的不敢多嘴,如果您要把这手艺学会了带回家去,那小的就多一句嘴,这清水豆腐您还真学不会,离了这灵易地界,您也做不来!”

    一席话说出口,满桌子顿时静悄悄,大家都停下筷子瞅小二,这口气,不小啊。

    胡妈好胜,冷笑一声,“什么好东西,还非得在你们本地做才好?老身我偏偏就不信,我们府里什么食材都不缺,东西南北各种菜肴的大厨更不缺,就不信做不来你这……”

    哑姑咽下一块,清清嗓子,忽然打断了胡妈,望着小二,“其实这根本就不是豆腐,也不是清水。我记得《灵州百年掌故考》上略微记过一笔,说灵易这地方地势偏低,气温温暖,暖河从北往南流淌,河水清澈清甜,河中盛产胶鱼,是灵易特产,这胶鱼独特,只有在灵易本地存活,一旦离开故土河水就会死去,就算有人把胶鱼连同暖河水一起装进器具带往别的地方,可是出了灵易地面,那胶鱼烹调出来早就变了味道。暖河水,清煮胶鱼,相貌酷似清水豆腐,这道菜数百年前天下闻名,可惜自东凉建国以来,气候突变,暖河水日渐降温,这娇贵难养的胶鱼也早就绝迹于暖河了。所以我们不敢肯定,贵饭庄这道‘白玉点骨’的原材料还是不是珍贵的胶鱼。如果是,那我们也就太幸运了。”

    白玉点骨?

    大家面面相觑,一个个听呆了。

    一直显得矜持的小二也傻眼了,不由得重新来打量这位一开始并不怎么起眼的小姑娘。

    不错,是小姑娘,却梳着妇人头,一身素白,乌发上不见任何珠环钗饰。

    单单瘦瘦的一个人,身子裹在一件素布棉衫里,交衽圆领里露出一张略带苍白的小脸。

    那个小瘦子喊她什么?好像是媳妇,还有娘子,这么说来她是这小男人的老婆了,看他们这年纪,那就只能是童养媳了。

    一个童养媳,会有这么高的见识?

    居然只是随手一翻就记住了菜名,还尝出了具体所用的食材。

    小二赶忙赔笑,“这道白玉点骨所用食材确实是胶鱼,今冬以来河水结冰,正是胶鱼最肥美的时候,我们特意养着一个捕捞队呢,大家凿冰捕鱼,本来是为了捕捞别的鱼种,意外的是竟然捞到了多年罕见的胶鱼。”说着对柳万竖起一根大拇指,“这位公子爷真有眼光,一眼就从上百道菜品里点出了我们饭庄的镇店之宝,招牌菜。”

    原来这是白玉点骨啊,原来是招牌菜加镇店之宝啊?

    大家不由得都瞪大了眼睛。

    只有老钟叔一个心疼得挖肉一样,什么招牌菜,所谓镇店之宝,统统都是狗*屁,前面那么一个看着像清炖母鸡的,就足足十两白银,现在这个又是什么招牌了,那肯定更贵!这个小公子,真是个败家子啊,这一顿饭吃下来肯定花费不低。

    老爷让自己护送这个群体出来,那其实就是把一切都交付自己做主了,自己却没能及时阻止他们来这里,任由他们在这里吃这么名贵的东西,挥霍老爷的钱财,自己回去可怎么跟老爷交代呢?

    老钟叔越想心情越沉重,再也无力举起手中那一双筷子。

    奇怪,他们的碗碟看着金贵,好像这筷子也不是一般的东西,不是竹筷,不是木筷,而是……象牙做成的。

    怪不得抓起来沉甸甸的,压得手腕酸楚。

    柳万尝到了香味,干脆把那个瓷钵端到自己面前,一把大勺子就往里面伸,意思是这钵他自己独占了。

    哑姑斜刺里一抬手,一根筷子直直搭在手腕上,疼得他大叫“媳妇你干什么?”

    “不干什么,美味大家分享,没有你这种吃法,再说老钟叔胡妈都是比你我年长的人,在他们面前我们不应该把好吃的一个人独占。等他们尝过了,我们再吃不迟。”哑姑不看他,口气淡淡,似在说家常。

    柳万傻傻瞅着媳妇,满眼难以置信,这媳妇是怎么啦,不是一直对自己很好很宠啊,事事依顺,怎么忽然教训起来了,还这么铁面无私?

    要不要就此撂下筷子跟她耍脾气?

    要不要两眼一翻倒地睡下装死装发病?

    要不要两手抹眼大哭不止?

    他把以前折腾人的那些王牌办法一一在心里播放,整治那些老婆子小丫环他可是一来一个准,百发百中,常常折腾得她们哭笑不得。

    要不要对这小媳妇也试一下?

    哑姑伸出一根细细白白的手腕,擎着一枚勺子,为老钟叔面前的小盘里盛一片胶鱼,为胡妈等人盛,给车夫盛,给三个丫环盛,却就是没有为柳万盛。

    一圈儿轮下来,瓷盆里空了,只剩下最后一块。

    每盛出去一勺,柳万的心里就疼一分,这死婆娘,臭婆娘,竟然这么过分啊,本少爷还没吃够呢你竟然敢……

    但是这臭婆娘显得一点都不怕他,放下瓷钵用雪白的布巾擦手,目光淡淡投向小二,“胶鱼,也叫转色鱼,放在深色餐具里是透明色,可是一旦盛进白色器具,马上就会转色,转为胭脂色。这种娇贵的美食不能用一般的器具烹饪,只能用暖河畔所出产的暖石凿刻成石锅,然后需用麦秸秆慢火清炖,在才能吊出最充足的鲜香和透亮的胶汁来。至于你们用这精致的瓷器来吃胶鱼,其实讲究得有些过了,天下美食,最高境界不是精益求精,而是要遵从自然,从自然来,到自然去,要是用乡间常见的那种粗瓷碗来盛这种鱼汤,感觉会更好。”

    小二喏喏,这、这小姑娘怎么什么都知道?瞧她这么小年纪,能尝出胶鱼的味道来,已经很罕见,想不到还能说出这一番见解来,这些他从前也根本不知道呢,要不是那天重新发现胶鱼后饭庄庄主大喜过望,给大家当场讲了这些关于胶鱼的秘事,他肯定会觉得这小姑娘在信口胡说。

    柳万眼巴巴看着每一个人都迫不及待地端起自己面前的白瓷盘,贴近下巴然后十分小心地享用了自己的美食,胡妈吃完添了勺子和小盘还一个劲儿咂巴着嘴巴,好像在一个劲儿表达着她没有吃够还想吃的心思。

    他们就这么吃了啊?他们真的吃了啊?

    呜呜,这群过分的人,难道不知道我柳万大公子还没有吃够呢吗?

    如果再继续耍脾气的话,会不会连最后哪一块也被这些过分的人捞去吃了?看他们一个个那垂涎欲滴恨不能把自己舌头都给咽下肚子的眼神,还有什么不可能?

    所以此刻耍脾气是愚蠢的,不明智的。

    于是,胡妈兰草等人,第一次看到这位曾经的小霸王爷柳万,不用人帮忙伺候,他乖乖举起勺子,把剩下最后一块胶鱼捞起来放进了自己的嘴巴。最后连那个瓷钵里剩下的一点汤也全部端起喝掉了。

    “一共二百十三两零九钱银子。请您自己核对一下菜单。”

    小二最后端来的不是一道菜,而是白玉盘里的一片白绫,那上面已经用小号羊毫工工整整书写了一份菜单和单价,最后是一个总价。

    “零头抹去,你们只需付二百一十三两白银就行。”

    柳万比谁都活泼,早就抓过那白绫抖开了看,他识字不多哪里看得明白,扫一眼就没兴趣了,回头看一眼老钟,“老钟叔付账了。”

    老钟蹒跚着走出来,两手颤抖从腰里解下荷包,哆哆嗦嗦好半天,摸出一张银票,等小二拿着银票去找零,老钟叔终于支撑不住,一屁股跌坐在椅子上,面色苍白,抬手指着柳万,“你、你……很好……”

    柳万懒得解读别人的眼色,反倒嘻嘻一笑,薄薄的嘴唇一咧,“媳妇儿,娘子,以后我们天天来这里吃好吗?直到吃厌为止——”

    “二百多两银子?”胡妈惊讶得差点把刚吃下的美食给吐出来。

    “白花花的银子啊!”她的另一个同伴念叨。

    “我们十年的月钱攒起来也不够这么多。”深儿嘀咕。

    “不能再这么纵容他们挥霍下去了——”胡妈的脸黑了,“回去我怎么跟大太太交代?”

    各种奇怪的目光齐刷刷投在了哑姑身上。好像她带着大家吃这么一顿好东西就是她的错,而她应该带大家去吃猪食才合适。

    柳万是病人,又是那种病,他做的事儿自然不靠谱,可是你哑姑也不能这么纵容他呀,这么下去还得了?

    人真是奇怪,刚刚享用美食的时候怎么就不计较这些呢,现在酒足饭饱了记起来了?

    哑姑把这些看在心里,悄然一笑,拉起柳万的小手故意把声音扬得高高,“好,娘子答应你,娘子天天带夫君来久香居吃,直到我们吃厌了再换地方!”

    这话差点气歪了胡妈鼻子,她在心里狠狠地积攒着回家向大太太汇报的情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