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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苏珊及塔斯克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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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和你那同父异母的姐姐奥菲莉亚一比,什么都不是。真的,什么都不是。

    打你小时候记事起,奥菲莉亚·斯佩德就是宫闱中的老人们低声赞誉的对象,正儿八经的皇室正统血脉,师承“一剑割分生死界”的娜塔莉亚,天资聪颖,冰雪可爱,善解人意,你呢?就连被提起来也是轻蔑的,嘲讽的,最不恭敬的态度永远隐藏在最虚伪最热情的笑容下。

    绿野长秋空有野心却头脑不足,她那来自绿野的血脉也并未让你增添多少颜色,在长久的、有意无意的鄙视与比较当中,生生把一个二公主贬到了尘埃里。

    所以当年奥菲莉亚连夜出逃的时候,你的心里并未有多少对这个姐姐的不舍,反而更多的,是隐秘的窃喜。你完全忘记了她对你的好,忘了那些教导过你的言语与一切一切的爱护与关心,只欢喜地记得这么一件事——

    从此能摆得上台面的皇室正统,就只有你一个啦。

    绿野长秋特别宠你,你幼时曾惊鸿一瞥绿野青岚的容貌便惊若天人,她便为你遍寻明珠碾粉,调制成千金一品的珍珠膏服用,你撒娇说你不想学绣花,扎得手疼,她亲自做主让你对着战战兢兢、生怕被开除的一打老师们挑选自己想上的课。

    归根到底,都只是因为爱的太过,世上哪个母亲不爱自己的孩子呢?

    后来你长大了才知道,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那时的你已经入了学院求学,本以为可以凭着你公主的名号在事事上拔得头筹,却不想无论哪方面都有人先你一步,青歌,凯撒,绿野鸿影,塔斯克。青歌袭承了绿野青岚的好颜色,师从百家让她在法术上颇有造诣,黄金少领主和四海之子自幼苦修,两位绿野血脉风华夺人清妍俊美,四座大山直直压在你头上,让你连喘气的空闲都没有。

    你其实那时就已经模模糊糊地发现,绿野长秋把你惯废了,只不过你不敢承认。

    直到后来奥菲莉亚自雅克边境勇夺格林法师遗躯,长刀一斩十三人,与青歌并马归来的时候,再到在那场掀开了乱世长卷的战争中,奥菲莉亚拔出胜利的长剑的时候,或者再说明白点,塔斯克亲口承认他喜欢青歌的时候——

    你当时就想,奥菲莉亚·斯佩德,青歌,你们怎么没死成。

    你喜欢塔斯克·马尔斯,你讨厌奥菲莉亚,你爱戴依赖着绿野长秋,你和你崇拜过的青歌少君侯愈行愈远,还抢了一直倾慕青歌的塔斯克的夫人的位置。仁至义尽,就是说你。

    ——但是这一切,都是建立在奥斯曼帝国未亡的基础上的!家国危难,顷刻生死,谁还有那功夫管什么龌蹉龃龉、儿女情长!

    你星夜疾驰夜入宫闱,一路痛哭失声泪落如雨,在见到庭院里的雅克共和国大将军绿野鸿影时,眼泪更是止不住,沾湿了怀里的利刃,也沾湿了那些年少轻狂的荏苒旧梦。他亲吻着那束被奥菲莉亚剑锋斩断的长发,眼睛里有那么多、那么多的爱与悲伤。

    ——绿野长秋,拔剑!拔剑!看在同为血脉亲人的份上,我予你死于斯佩德剑下的荣耀!

    ——天下有道,以道修身,天下无道,以身殉道!国危矣,国危矣!

    后人在修建英雄碑时,曾经激烈争论过要不要按照青歌法神的遗言将你的名字也镌刻上去。你庸碌半生,心胸狭隘,身无长处,头脑简单。可是你这一生做对过这一件事就够了,就足以惊天动地了。

    家国有难,祸起萧墙,血流漂橹,伏尸千里,紧要关头,连你这样的人都挺直了脊梁哪。只是你在将长剑刺入自己胸口的时候,到底想了什么呢?

    啊啊,无非就是……年少轻狂,犹记惊鸿,初会便已许平生。

    【苏珊番外·完】

    你喜欢青歌,而且喜欢了很久很久了。

    绿野鸿影也在私底下恨铁不成钢地问过你不知多少遍,道是青歌少君侯除了那张脸能看看之外有什么好,就值得你一厢情愿地惦记这么多年?

    你沉默了好久好久,才叹了口气说,我喜欢她,哪要什么理由呢。

    你第一次见到青歌的时候,她还是个只有七岁的小姑娘,扎着双丫髻,穿一身粉粉嫩嫩的小褂儿,面无表情地把刚刚抵达青族大宅还在双眼含泪的你踹了个趔趄。

    你以后可是要陪我玩儿的人,哭哭啼啼像什么话,起来,去给我拿冰镇的橘子汁。

    年幼的青歌还是个粉雕玉琢的小团团,就连颐气指使都那么自然那么可爱。那是锦衣玉食、深闺娇养出来的奢华气度,就算还是个连法杖都拿不动的的小孩子都带着来自青之一族的赫赫威势。

    其实青歌对你也是真的不错,是那种几乎要把心肠掏出来给你的那种好,却又不让你知道。你是马尔斯送来的质子,本来只需要随侍青族少君侯身侧就好,可是看着你满含渴求的炙热眼神,她向教师们苦苦求情,从此她所有的老师门下都多了你这个挂名弟子。

    你刚一脚迈入法师的大门,正是贪多嚼不烂,不晓得天有多高地有多厚的年少轻狂的年纪,在你暗搓搓就想要那龙骨长杖却被灼伤昏迷的时候,是谁救了你?

    青歌生平第一次哭,可就是给了你啊,塔斯克。她那些年里还没有受金气侵袭,尚留有一头火红色长发,那些鲜艳的发丝就这样被眼泪打得湿漉漉贴在你的脸上,那个年少懵懂时就已经尊贵无匹的少君侯哽咽着说,你不要死,你不要死啊塔斯克。

    连你都走了,谁来陪我?

    你昏迷三天三夜醒来的时候,知不知道是谁在你睁开眼睛之前一直陪在你床边,紧紧握住你的手?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受了龙骨法杖的冲击你还能安然活下来,到底是谁引走了那些几乎能将人灼烤至死的金气?

    你自然不知道啊。你只知道什么?

    父亲和长老的叮嘱,每月隐秘的飞鸽传书。青族权势如日中天,这是不给我们活路啊孩子,你堂堂一个七尺男儿,就甘心这样在青族掌权之下苟且偷生?你心里想着不行我不能背叛青歌,可是画面转眼一转就成了青歌微微吊起眼角看你的脸,豆蔻年华的少女袭承了来自绿野一族的容貌,就这样略略带着嫌弃看向你说,你不够强,做不了我的丈夫。

    什么叫鬼迷心窍?这就叫鬼迷心窍。

    你攀折了一枝初春粉桃揉碎在掌心,想。

    ——是你逼我的。少君侯,我都这么喜欢你了……是你逼我的。

    所以无怪后来青歌几乎是肝胆俱裂地控诉你道,塔斯克,你这条养不熟的白眼狼!

    你们本来可以在一起的,本来可以相互扶持着走完这一生的。只要你耐得住挑拨,只要青歌没有那么骄矜自我,只要你们在当时再多信任一点对方,纵使没有爱情,你们也能相敬如宾。多少贵族夫妇不也这么扶持着过来的么?

    可是晚了啊,一切都晚了。从你在入学的时候当众甩了青歌面子,就等于宣告了马尔斯和青族的彻底决裂,你们隔着拥挤的人潮和炙热的火龙遥遥对望,台上台下两重天,此时彼时再无少年。

    直至多少年后你重返故地不见故人,却在青族密存的房间门外听到了当年旧事,一瞬间那个本来就不是很牢固的感情枷锁就被瞬时间冲破了,回忆的浪潮呼啸着咆哮着引起海啸,将你的内心堤防一瞬间冲的溃不成军。

    时至今日,你不得不承认……

    当年的青歌,对你是真的好。

    你在青族大门前长跪不起,可是那个高高挽起赤金色长发的女子已经再也不愿见你。她只是派华色将你的旧物还给了你,绝口不提重修旧好一事,信任和爱对她来说本就是奢侈品,你辜负了一次,怎么还敢奢求第二次?

    就算你不知道,可这就能成为背叛的理由么?

    后人都道你塔斯克·马尔斯才是当之无愧的奠基七子的后继人之一,你尸骨无存地打开了封存千年的巨石法阵,稳定了根源,你是当之无愧的英雄,名字就应当被镌刻于英雄碑。可是你当时泪流满面地向诸神的幻象祈求了什么,你交换了什么,再也不会有人知道了。

    ——挚友,吾爱!你是我梦中挥之不去的轻粉薄红,是我情窦初开时最苦涩最甜蜜的懵懂,请原谅我年少时的背叛,请将目光重新投回我身!只要你再看我一眼,我便愿欢喜地死去,再无遗憾!

    ——我要抵达根源,我要逆转时间,我要将你渴求的,你希冀的,双手捧到你面前!

    九丈高的法师塔早已坍塌,在遗址上已经起了新的塑像,你眉目清俊温柔,双手持剑守护在为首的赤焰法圣左边,底座上是青歌为你们亲手写的碑铭,那些古老而拗口的文字,缠缠绕绕地就写完了你颠沛的一生。

    ——予我毕生挚友。

    纵使生前不能相伴并肩,死后未能将未尽之语尽数倾诉,可是能在长长久久的后世史书里永远占据着她身边的一个位置,你九泉有知,也该含笑了罢?

    纵然至死没有感情,可是你们终于并肩战斗过了啊。

    春夏秋冬又一春,只不过生长在英雄碑旁的桃花,再也无人敢去攀折了。

    【塔斯克番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