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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杀猪场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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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最怕旅行,闹饥荒的时候都不肯轻易逃荒,宁愿在家乡吃青草啃树皮吞观音土,梁实秋先生说,因为他们生怕离乡背井之后,在旅行中流为饿莩,失掉最后的权益——寿终正寝。 席丰履厚的人更不愿轻举妄动,墙上挂一张图画,看看就可以当“卧游”,所谓“一动不如一静”。

    我们这一代,稍微有点想法的人都在反抗着“不爱旅游”的古老传统,或为生计,或为见识,纷纷漂到外面,去惹红尘俗世。

    曾经以为自己便是反叛者之中的急先锋,谁知回到故土才现,自己也跟梁实秋说的某些人那样,看着一幅画就能“卧游”良久。

    回到镇上我仍然坚持跑步,不运动,犹如机器会生锈般,全身不自在。

    晚上,穿着跑步鞋,带着a1kman在镇上的小路上小跑,身边偶尔跑过几个锻炼的人,轻描淡写地从我身边晃过。

    小时候的这个时节,能看到炊烟如同雾霭悬挂在山腰,华灯初上,装饰着温润的窗台,那是我觊觎的旧光景。

    如今,炊烟消失殆尽,家家户户装上了天然气,“咔擦”一打,有西西弗斯偷盗火种的兴奋,镇上的居民感激这样的高科技带来的便利。因此,没有人再怀念呛人的炊烟了。

    我一边跑步一边听着杰克逊的一歌money:

    Lieforit为它撒谎

    spyforit追求着它

    ki11forit为它着迷

    dieforit为它疯狂

    soyouca11ittrust你说这叫信任

    ButIsayit‘sjust看这不过是

    Inthedevi1‘sgame在和贪婪与**

    ofgreedand1ust之魔游戏

    金钱,神奇的东西。 在北京时有人告诉我,如果还以好坏的标准去评价金钱这玩意儿,那你这个人没长大,还是一“类人孩”。这纷繁的世界,为利而来,为利而去,金钱只不过是利的马甲,不应该背黑锅。

    那时,亲眼目睹了无数因为它引的悲剧,同行相欺,亲人反目,兄弟交恶……人没有信仰和追求,便只在乎形而下的享受,吃好穿好,好了还想更好,**不断膨胀,最后失控。

    我曾面临过很多诱惑,在金钱与理想、情义之间抉择,我并不想把自己装点得多清高,我也不是视金钱如粪土的居士,只是坚信某些形而上的信念。

    这世界上有太多比金钱更美好的事物,它们能比金钱更能让我安心和幸福。

    法国作家查尔斯·兰姆曾说,金钱是能让我们去除了天堂以外的任何地区性方面军的一份护照;同时,它也能向我们提供除了幸福以外的任何东西。

    因而,将金钱跟幸福画等号的人,不会在我的好友序列之中。  爱默生说得好,因为缺少思想,我们最初是因为耽溺于肉欲,所以才觉得一定要有钱。

    钱,只是一个物品,没有贵贱,所有的一切,都因人而起。有人的地方,怎么能没有交易呢?

    想着想着我特别同情杨尘君,他这样的追求极致纯白和无菌状态的人,应该去火星修行才好。

    不知不觉经过了刘芸家,从她家后面的马路返回时夜已深,除蛙鼓虫鸣,不再有任何人为噪音,我中意这个时候的景色。

    衣河里升起的雾气轻轻涌动,笼罩在河面,犹如仙境,我站在路边不觉看呆了。

    突然,远处灯光晃动,又有人在喊叫,好像是两个人在争吵,我连忙把耳机摘下,但还是听不清楚在吵什么。这时灯光又晃过来,我下意识地蹲下,想看看生了什么事情。

    不一会儿,随着摩托车的马达声临近,宋金刚骑着摩托车从刘芸家的方向出来。他样子有些慌乱,手里拿着块布一样的东西,仿佛遇到了紧急的事情,慌慌张张骑车驶过。

    出于好奇,我跟随着车灯跑,大概十分钟后,摩托车拐进了一条巷子。

    我跟了进去,一脚踩到一滩水,溅湿了鞋,一股浓重的血腥味挤进鼻腔,打开手机借着光一看,现这哪是水,分明是血。

    这才想起,镇上的杀猪场就在这巷子里,杀完猪后冲洗后的水从这里排出来,所以这片老残留着红红的血水。

    宋金刚的摩托车停在杀猪场门口,想来他是进去了。我蹑手蹑脚地跟进去,在昏暗的灯下,看到宋金刚在跟他爸争什么。

    宋天明拿过他手里那块布看了看:“你怎么摊上这事儿了?”

    “现在怎么办?”宋金刚焦躁不安,眉毛都被汗水打湿了。

    宋天明踌躇片刻后说:“只能烧掉,不能让任何人知道。”

    接着,宋天明和宋金刚穿过了杀猪场,去了后面的院子里。

    我寻思,这两爷子究竟摊上什么事了,宋金刚手里拿的那块布是什么?为什么要烧掉?他从刘芸家里出来做了什么事?会不会对刘芸他们不利?

    容不得多想,我轻声轻脚地跟了出去,穿过了挂肉的冷藏室,全是被劈开的半条猪挂在钩子上晃荡。

    我大气不敢出,慢慢往前移动,只怕突然宋天明那张丑脸出现在我面前。

    来到杀猪场后面的荒地,蜷缩在荒草丛里,这里没有灯,昏暗一片,他们肯定不知道我的位置。

    离我十多米远的地方,宋天明打燃了打火机,自己先点上了一根烟,接着把宋金刚带回那块布点着了扔到地上。

    他对宋金刚说:“你去拿把铲子挖个坑把烧完了的灰埋了,这事儿就当啥也么生,知道不?”

    宋金刚傻乎乎的不知道在寻思啥,宋天明敲了一下他的脑袋,他立即回过神来说:“嗯……哦……知道了。”

    宋天明先离开了。

    待那块布烧完,最后一点火星灭完后,宋金刚去里屋拿了把铲子挖了个坑,将灰烬都埋下。最后还用脚踩了踩那地方,抓了几把杂草盖上面。

    我蜷缩在草丛中观察着这一切,意识到他们烧掉的肯定是见不得光的东西,心脏不由得剧烈跳动,虽然腿脚酸麻,却不敢丝毫怠懈。

    宋金刚确认掩埋稳妥后,转身离开了。几分钟后,传来了摩托车的马达声。

    为确保他们不会回来,我又在草丛中憋了几分钟才出来,花脚毒蚊子在老子屁股和大腿上开垦出了无数个包,心想今天爷算便宜你们这群畜生了,忍了。

    用手刨开宋金刚挖的坑,里面一堆黑乎乎的灰,伴随着一股浓烈的化纤被烧过的气味。我打开手机的手电筒,看能不能现可以识别的物件。

    还好,刚才刮的风把最后那窜火吹灭了,宋金刚心急,没有仔细检查有没有烧尽。

    我从灰烬里找到了一个粉红色的手环,上面绣了一朵蓝色的小花。可这手环太小,不可能是成人的。

    我再仔细端详,突然心里一颤。好像有人从我后面浇了一桶冰水,背心的汗毛瞬间直立。

    这哪是手环,这是衣服的袖子,从大小和颜色,可以判断是一件小女孩的衣服!

    难道小文文的失踪、我屋后的红鞋子,都跟宋金刚父子有关?想到这里,顿时心惊胆寒,不敢多想,马上起身离开了腥臭的杀猪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