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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朝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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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衣公子这手玩的极俊,再次震住了在场众人,淡淡酒香弥漫在大堂中央,却是酒杯中的酒也飘荡在空气中了,

    郭公子神色未改,举杯畅饮,笑道:“果然是青梅竹马,吾还是初次见你在意旁人,改日定要到建康城登门造访一番,看看究竟是何方高人眼瞎了居然看上你这女魔头。  中”

    白衣公子对郭公子的调侃不以为意,撇嘴傲娇道:“本小姐看上他是他的荣幸,他眼瞎了才看不上呢。”

    说话间,白衣少女端上一坛温好的的兰陵美酒。白衣公子接过,随手拍开泥封,为自己斟上一碗,道:“兰陵美酒郁金香,可惜兰陵王朝歌这辈子怕是再也饮不到这般美酒咯。”

    “兰陵王?”郭公子举起酒碗的手势一停。

    前秦无道,天下大乱,后秦败退函谷关,琅琊苏家兴南楚,慕容不归复北燕,拓跋原野乘势崛起于塞北,西蜀偏隅于汉中,诸子百家称之为南北朝。

    南北朝有四公子,拓跋羿王,慕容无忌,兰陵王朝歌,琅琊苏牧成。兰陵王朝歌貌柔心壮,文武兼备,在战乱后期,曾以一己之力,率领后秦哀兵北拒拓跋原野,东凭函谷关对抗慕容不归,稳住了后秦朝廷,因此排名四公子位,名扬四海,算是了不得的人物。

    “江湖传言兰陵王在咸阳燕子楼曾与一白面书生畅饮三天三夜,毫无醉意,轰动满都城。若不是召南公主亲自去请,怕是要把燕子楼百年的窖藏都要喝干了。 ”

    “酒逢知己千杯少,当时兰陵王都与那白面书生谈兄论弟了,那白面书生就是你吧?”郭公子笃定的问。

    “咦,你怎么知道?”白衣公子挑眉,简单的动作却让众人心下为之一动,随之便有些质疑自己的取向来。

    郭公子鄙夷道:“能畅饮三天三夜,整天只穿白衣摆显的除了你也没谁了?也不怕衣服脏了不好洗?”

    “呀。”白衣公子故作惊讶,转动的眼珠却是笑意满满,“你这乞丐居然知道衣服脏了要洗?真是个有志向的好乞丐。”

    郭公子忍不住翻白眼,岔开话题,道:“听说兰陵王貌美如花……”

    白衣公子正饮酒,闻言险些全吐出来,嗔怪道:“闲暇时多读点书,哪有这般形容的。”

    郭公子一副“我不读书,我骄傲”的神情,身子在桌子上前趴,眼中闪着奇怪的光芒,兴致勃勃问:“若不是叶倾城将慕容不归纳入国色榜与你等抢位置,怕是俩人在美男子榜单上着实要厮杀一番呢,是不是真的?”

    白衣公子歪头略一思索,道:“还可以吧,倒是比慕容不归多了些阳刚之气。”

    “比之朔北王如何?”郭公子声音突然一扬,冷不丁问道。

    白衣公子闻言略微一顿,目光扫向付守所在的墙角,淡笑道:“差不多。  ”

    “果然是情人眼里出眼屎。”郭公子做了个鬼脸,说道。

    白衣公子饮酒笑而不语,在好朋友面前,很多东西他都不喜欢遮掩,当然若能对某种生物造成暴击的话,心中更是得意,于是她问道:“怎么?你今日到这里来,是受心上人所托?”

    ……

    郭公子,丐帮帮主甫兴公唯一亲传弟子。自甫兴公隐退山林不闻江湖世事后,郭公子便代领丐帮俗务,成为了丐帮第一人。

    身为一介女辈,郭公子能有条不紊的统领丐帮走向繁荣,折服江湖豪杰,自然不是信口开河之辈,因此在她说出“近日有性命之忧后”,付守心中便有不好的预感,在白衣公子领白虎进来后,不祥预感更甚。

    在郭公子扬声说出朔北王的时候,付守心中绷紧的弦终于是断了。他忙扭头看自家先生,见自己先生稳稳地端着酒杯,但卡在喉咙的一口温酒,还是暴露了心中的紧张。

    “不过是女流之辈罢了,药王谷早在叶秋去世后便没落了。”良久放下酒杯的指忘弦对付守淡淡地说。

    这句话不是妄言,江湖四大派中,药王谷与浮屠塔,南山书院,逍遥派大有不同,虽谷中藏书百万,但门派弟子主要以医术传承为主,武学远不如三大派。

    在江湖中,药王谷宛如桃花源的存在,谷中高手多是厌倦江湖纷争,不喜刀口舔血的闲云野鹤之辈,想要让他们为药王谷出头,若不是触及根本的事情,简直难上加难。

    当年叶秋在世时,左手医术右手,右手武学,纵横江湖,仅有南山书院,浮屠塔,逍遥派几位不出世的怪物能与之抗衡,江湖人对药王谷自然敬仰万分。但现在叶秋去世,药王谷由一女子执掌,被江湖人看轻是自然的。

    但所谓瘦死骆驼比马大,这句话也仅是安慰而已,指忘弦心中还是忐忑不已的。幸好郭公子与城主交情不浅,有郭公子托住她们,想要脱身并不是很难。指忘弦闹钟思虑半晌,当即决定走位上策。

    指忘弦站起身子来,拉住付守衣袖,低声道:“走。”付守忙不迭的背起古琴,跟上自家先生。

    俩人刚走几步,忽听白衣公子道:“若是旁事,凭你郭公子的面子还能周旋一二,只是这事,只怕甫兴公出面也是不行的。”

    白衣公子话音刚落,手中被侍女斟满酒的酒碗已经“唿”的一声向指忘弦袭来。

    “小心!”

    指忘弦推开付守,身子向后一仰躲过那飞来的酒碗。

    孰知,酒碗在飞临他头顶时顿然破裂,温热的兰陵酒水蒙头洒落在衣服上,指忘弦顿时只觉寒气侵体,触及之处竟如被冰霜刺骨一般,经脉不畅,灵活顿失。

    外面的风雪天此时宛如天堂。

    白衣公子内力雄厚如斯,指忘弦心中惊骇各半,挣扎着要站起身子,却见白衣公子衣袖在一旁侍女抱着的刀柄上拂过,一把刀宛如流星划过,“噌”的一声插进斗篷,将指忘弦钉在了酒肆柱子上,距离脖颈只有尺寸之遥。

    “流沙城的老瘸子居然敢欺负本小姐的人,今天我非得给他点颜色看看。”白衣公子恨恨道:“你也别太爱屋及乌,人家现在身份可是很尊贵的。”

    “你身份也不差,王妃殿下。”郭公子对指忘弦的狼狈不以为意,“今日我虽受人所托,却不是他们一路的,只是来与你谈点交易。”

    “交易?”白衣公子闻言眼睛一亮,如土财主瞅见金子一般。正要进一步问询,他身后的侍女忽咳嗽一声,他忙正色道:“既如此,我便放心了,闲事稍后再言,我先出口恶气。”

    白衣公子回过头,领着白虎走到指忘弦身前,上下打量一番,皱眉不满道:“中了连山掌居然活蹦乱跳的,那混蛋的功夫果然松懈不少啊。”

    白虎闷吼一声,似在表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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