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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一直下到九点来钟,始才停下。
赵鑫黑巾蒙面,悄悄地潜入了西南贵族学校。
此次出来,钱老又一次地警告了他,要他不得乱在人前卖弄这股力量,更不能对别人说他的力量是钱老给的。
所以,赵鑫没有以真面目示人,也尽量地避开了无关的人。
当他来到男生宿舍,身影一闪,便是穿梭而入,一口气上到七楼。
来到703宿舍门口,赵鑫发现门是锁的,走到窗户前对着里面一望,里面竟是空空如也,半个人影也没有。
“不在?”
赵鑫满腹仇怨而来,竟扑了个空,不由是气急败坏,当即一爪拍在窗沿上,抓下了五道深深的沟痕。
“既然不在,那我就只好先找林一天了。”
于是,他离开了学校,径自地找林一天而去。
以前赵家跟林家走得很近,赵鑫也经常会去林一天家中做客,所以对林一天还是有些了解的。
眼下这个时间点,林一天应该很快就要去公司了。
林氏集团总部设在东城的新城区,从西南贵族学校赶过去,也不算远。
赵鑫在街上强行抢了一辆车,然后直接开到林一天每天的必经之路上等候着他。
以他对林一天的了解,林一天每天十点钟会去公司一趟,无论周末与否。
等到中午十二点,他又会准时回家跟家人吃饭。
林一天的这种行为早已形成习惯,已经坚持了很多年了。
赵鑫曾多次在他家做客,故而知道他的这个习惯。
九点四十六分,赵鑫开着车子,先一步来到了东城的崇明路。
这一条路不算主干道,但可直通皇朝居,所以是林一天每天上班的必经之路,而且这条路上寻常时候,车辆也并不多。
看着车上的时间表,赵鑫面无表情地下了车,步伐生硬地来到路边,然后双手抱住一棵樟树,就想将它连根拔起。
昔年,《水浒传》中曾写有鲁智深醉酒拔杨柳,吓得一帮泼皮目瞪口呆,心中拜服。
今下,他赵鑫怒拔人头粗细的“沉水樟”,只听一声爆喝,他那两只长满鳞片的大手青筋暴涨,旋即那棵沉水樟整个树身都摇晃了起来。
“嘣!”
人头粗细,五米见高的沉水樟蓦然连根而起,从土中绷断。
树一拔出来,赵鑫就扶着它,站在路边,静静地等候林一天的到来。
渐渐等到十点钟,期间,这马路上有七辆车子经过。
赵鑫对他们视而不见,目光一直注视着正西方向,等待着正主的出现。
当时间到达十点二十三分的时候,马路上终于开来了一辆黑色的宝马x6,以及两辆银色的雷克萨斯es350。
“终于来了……”
赵鑫认得林一天的车,就是那辆黑色的宝马x6。
至于另外两辆银色的雷克萨斯es350,那是他的保镖座驾。
林一天让偌大一个林氏集团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一跃成为整个冷江市数一数二的大企业,这无限的风光背后,藏了不少的肮脏。
所以,他的身边,从来都没离开过保镖。
以赵鑫所知,他身边的保镖,共有九个人,平常陪在他身边的,最少会有四个。这些保镖,身份都不一般,都是经过严格训练的退役老兵,身手十分了得。
一见到这三辆车由远而近地驰来,赵鑫狞笑了几声,心中报仇的想法饥渴难耐。一挥手,便是将那棵人头粗细的沉水樟扔了出去,横在马路上,将道路挡住。
待到黑色的宝马x6以及两辆银色的雷克萨斯es350开来的时候,不得不因为这个障碍,而停了下来。
林一天的保镖还是很敬业的,遇到这种事情,他们立刻停车,然后走了下来,准备移开障碍。
这么一棵大树,突然出现在马路中间,这显然是很奇怪。
所以,他们搬树的同时,也谨慎着观察这四周。
就在这时,一身破烂,且黑巾蒙面的赵鑫一步步地走了出来,当着四个保镖的面,一脚踩在樟树上,冷冷地道:“滚,谁也不准动这棵树。”
他的声音跟以前有点不一样,有点沙哑、雄浑,若他不露出真面目,即便是跟他最亲近的人,只怕也猜不出他是谁。
“他妈德!这树是你放这的?”
一名脾气火爆的保镖听到赵鑫的警告后,大是不爽地冲着赵鑫就走了过去,
赵鑫没有理会他,而是目光直勾勾地看着黑色的宝马x6。
他的目标只是林一天,其他人他没兴趣,并且钱老也交代过他,不相关的人,能不杀则少杀。
他谨记着这句话,所以,面前这四位保镖,他决定饶他们一条狗命。
“给你们一分钟的时间滚蛋,不然,后果自负。”赵鑫仍旧是没拿正眼看他们,冷冰冰地说道。
那位离他最近的保镖不爽了,在他眼里,浑身上下破烂不堪的赵鑫俨然就是一名乞丐,而且还是一个不识好歹、口出狂言的乞丐。
对于这样的人,他通常只有一种回应——“一拳轰出!”
“啪!”
一击重拳打向赵鑫脑袋的瞬间,虚空当中一只大手探出,五指箕张如铁钳一般,将拳头挡住。
旋即,大手五指一合,堪堪将保镖的拳头给捏住。
“我给了你机会,可惜你不珍惜!”
说罢,赵鑫劲力暗发,五指一扣,捏得那保镖的拳头瞬间骨节爆碎,白森森的骨头刺破皮肤,都露了出来。
鲜红色的血水,眨眼间就染透了保镖整只拳头。
“就这样的拳头也想打人?”
赵鑫首次望向这位保镖,旋即左手突进,也是一拳袭出。
只听“砰!”地一声,那保镖腹部被击穿,鲜血如喷泉洒了一地。
“这才叫杀人之拳。”
赵鑫抽出血淋淋的拳头,旋即那位保镖仰天倒地,亡命归西。
他出手,仅是一招,就解决了一名训练有素的退役老兵。见到这一幕,其他三人心中皆是一寒。
赵鑫野兽般的瞳孔,瞪向那三人,再一次喝道:“识相的快滚,老子并不想要你们的性命。”
那剩下的三位保镖,虽然骨子里也有傲气,但此刻谁都不敢逞强。三人对视了一眼,很默契地识趣退开。
赵鑫见他们如此,登时将目光回到那辆黑色的宝马x6车上。
此时的宝马x6车中,有两个人。
一人是开车的司机,也是一名保镖。另一人,则是林一天,他坐在后座,此刻的目光也是紧紧盯在那位衣衫破烂的神秘人身上。
“老板,那人好像是冲着你来的!”
司机眼神微微凝缩,看着神秘人那只带血的手,心脏忍不住地狠跳了两下。
他是林一天身边最强的一位保镖,当年服役的时候,曾参加过数次境外作战。死在他手中的人,已不止个位数。
当然,他也曾很多次死里逃生。正是因为有这样的经历,所以他的第六感比普通人要强很多,对于危险的“嗅觉”强过普通人数倍。
不知道为什么,他一见到那位浑身破烂的神秘怪人,就奇怪地觉察到有一种极度危险的感觉。
这种感觉像极了当年他在边境作战死里逃生的那个时候。
“老五死了,竟被他一拳击穿了腹部?”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司机万万也不敢相信。
视线中,浑身褴褛的怪人,此刻已经冲着黑色的宝马x6一步步走来,眼神冰冷,有如十二月寒冬里的冰霜。
“老板,怎么处理这个人?”司机沉着脸,忽然询问了一句,询问的同时,他伸手去摸身上的一把枪。
林一天坐在后座,脸上的肌肉抽动了几下,忽然冷冷喝道:“给我撞死他!”
闻言,司机眉头一跳,暗暗心惊,却无丝毫犹豫,点了下头后,油门轰起,车子如离弦之箭朝着神秘人就冲撞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