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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俩逗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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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是那句“趁他病,要他病。”

    你是来找老子麻烦的,那么就别怪老子心狠手辣了。只要不玩死你,老子有上百种办法让你跟那个矮个子一样,这一生就在床上度过。所以在大汉倒飞出去的时候,叶璞已经追了上来。左手快速探出抓住对方脚踝,猛地向后一拽再一甩。

    “砰。”

    大汉的身体与柏油路面来了个亲密接触。

    疼的大汉一个劲地吸冷气,他都觉得自己的五脏六腑都要被摔碎了啊。这家伙跟老板难道有仇?只要是他认为是老板的人就往死里揍。王八蛋金哈格,你还不来救老子?

    叶璞再次将大汉的左腿拽起,右拳以一个怪异的弧度向对方的裆部袭去。

    我的乖乖啊,这是准备让大汉断子绝孙的节奏啊。叶璞真他娘狠。

    就在大汉已经吓得快要停止了呼吸的时候,身后想起了一声大喊挽救了他的性命。

    “勾魂使先生,手下留情。”金哈格拉开车门大声呼喊道。

    金哈格和查理斯以及那个死去的弗兰克李三人就是何以柳手下三大高手,弗兰克李的死让何以柳震惊叶璞实力的同时,对其心生恨意。所以她便派金哈格前去留下叶璞,为了保险期间也把查理斯给派了出来。

    其实金哈格在弗兰克李被叶璞杀死的那个时候,就开始怀疑叶璞的身份。而在叶璞真正爆发实力的时候,他就已经断定此人就是勾魂使。他对叶璞的必杀技“战斧”有一定的了解,但是他印象深刻的则是叶璞的另一绝招“瞬移”。

    在当时高手如云的阿布罗亚黑拳帝国,都没有一个人能超过勾魂使的速度。勾魂使属于黑拳帝国的顶尖高手,所以在金哈格这些普通的高手眼里都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神秘存在。曾经在帝国提供的训练场地里面,金合格误打误撞的与叶璞教过手,当然只是简单的武术切磋。

    当时叶璞打败金哈格只是运用自己的速度将其轻松打败,金合格很不服气,进行各种高强度训练想再次跟叶璞挑战的时候,却惊讶的发现那天与他自己比武切磋的那个年轻的东方人竟然是大名鼎鼎如雷贯耳的勾魂使。

    瞬间金哈格心里的愤懑不平消失殆尽了,不是因为勾魂使超强的武力值,而是因为这家伙每次比赛都是以杀死对手为结束的。武道上的输赢固然重要,但是自己的小命更加重要。权衡利弊之后,金合格瞬间做出了自己的选择——放弃跟勾魂使的挑战。

    不过这次老板交代的人物他又不敢违抗,明明知道是勾魂使却还得硬着头皮过来。他不能直接当着老板的面就说对方是勾魂使,自己害怕,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该多失高手的风范呢。老板的命令不能违抗,勾魂使更不能得罪。那怎么办?

    他想了半天也只有让自己的得意搭档查理斯当这个替死鬼了,当时他先是对查理斯殷勤的奉承,接着是好言相劝。最后直接就大吼:“查理斯,你特么不是平时挺拽的吗?不是说自己挺牛叉功夫无敌吗?我都说了那个家伙都不是我的对手,你有什么可以犹豫的呢?”

    查理斯人家也不是傻子,当面顶了一句:“你怎么不去?这是老板亲自交代的任务,你小子还想耍懒。”

    金哈格当场怒了:“你是不是不敢?不敢早说嘛?我一直把你当大哥看待,知道你的功夫比我高,所以就让你先上。你要不是人家的对手,那我去了还不被人家虐死?谁知道你竟然不敢?好吧,那只好我上了。”

    激将法在什么时候都是相当的管用,只要你用的巧,用的够妙,那就没有不上套的。

    果然查理斯拍拍胸腹,得意的说:“兄弟,瞧好了。大哥等会把他虐成渣,不是是一个人么,有什么好怕的。”

    金哈格对他竖起了拇指更加让查理斯得意的好像一直翘着尾巴的大灰狼,不知道自己是谁了。所以就出现了刚开始金哈格待在车里,查理斯斜靠在车旁抽烟的嚣张模样。

    把所有东西就算进去了,唯独忽略了勾魂使这个家伙。金哈格没有想到勾魂使竟然出手时如此的狠辣不由一点余地,抓住机会就准备将查理斯往死里揍。他刚才与查理斯对轰的时候,使出的力道让金哈格暗暗心惊。

    如果查理斯换成自己的话,也同样是如此下场。随后便是叶璞快速的穷追猛打,每一招都是那样的简单直接,没有任何花哨的多余动作。出招冷厉,拳头带风,不死不休。所以看到查理斯命在旦夕的时候,他赶紧出声喊道。

    “咦?”发现有人竟然认识自己,叶璞停下了手里的动作。

    “勾魂使先生,请您手下留情。这是一场误会而已。”金哈格跑到叶璞的面前,恭敬地说道。

    这王八蛋竟然认识这个变态,而且就如老鼠见了猫般的温顺,查理斯差点气了个半死。敢情自己一直被这王八蛋给摆了一道啊?

    这个阴险的,卑鄙的、无耻的小人……反正查理斯现在是把能想到的想不到的瞎编乱造的词语都用在了金合格的身上,尼玛,出卖别人就算了,你特么竟然出卖我?想死是不是?

    查理斯艰难地转头狠狠地瞪着金哈格。

    “闭嘴。”看到查理斯准备开口说话,金哈格怒喝道。

    “你认识我?”叶璞一脸地狐疑。

    “是的,勾魂使先生。您还记不记得在阿布罗亚黑拳帝国的训练场里,当时跟你有过武术切磋的白种人?头发长长的,黄色的那种。”

    叶璞更加震惊了,这家伙头上光秃秃的,哪来一丝头发的影子。你还在那比划个毛啊?

    查理斯也是一脸怪异的看着金哈格,真是个蠢货。

    看到叶璞满脸的诧异,金哈格嘿嘿笑道:“当然,现在我把头发剃光了。”

    而查理斯的目光直接被他给忽视了。

    “哦,我想起来了,你是金哈格?”

    “对,勾魂使先生您真是……”

    “行了行了,少在这拍马屁。”叶璞摆摆手。

    当年在阿布罗亚黑拳帝国打拳的时候,不是因为叶璞的记忆力有多好,而是因为他基本和那些拳手都不说话。唯独的一次不但说了很多话,而且还进行了比武切磋,所以他当然印象深刻。男人的第一次都记得比较清楚,女人也不例外。

    “我问你几个问题,你认真回答就是。”

    “好的,勾魂使先生。”

    “你什么时候来中国的?”

    “三年前。”

    “你的中文这么好?”

    “他追一个中国的女孩子,所以认真的学习过。”这是坐在地上的查理斯替金哈格回答的。

    金哈格瞪了他一眼,就你话多。

    叶璞再次打量了一下金哈格。浓密的眉毛,脸上的颧骨比较明显使得眼睛稍微显得凹陷,高挺的鼻子,长而大的嘴巴,再加上.将近两米的高大身躯。要是皮肤是黑色的话,走出去绝对会被以为是哪家动物园的黑猩猩被放出来。这样的人竟然追中国的女孩,那玩意儿中国女孩能受得了?

    不过爱情是不分国界不分肤色的,它竟然让这样的以为五大三粗的外国佬说出了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就足以证明一点——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

    “你是何以柳派来的?”

    “……是。”

    “你怎么会是何以柳的手下?”

    “我当年打拳输了好多钱被仇家追杀,何老板救了我。”

    “嗯。”叶璞点头,又指了指地上的查理斯。

    “他是谁?”

    “他是我的兄弟。”

    查理斯当场摆过了头。兄弟?亏你小子说得出口。有这么出卖兄弟的吗?

    “嗯,回去告诉何以柳,说我明天亲自登门拜访。”叶璞说完这句话,就径直向自己的车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