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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达清风山下的刘兴华,看着山脚下明明有房屋,却看不到一间房有炊烟升起。刘兴华也终于见识到,胡子祸害地方的厉害,让这里的百姓不惜抛家弃田也要逃离。
走在这个残壁断瓦的村子里,刘兴华也觉得,山上这帮胡子确实该杀。就冲他们祸害这里的百姓,让这原本应该温馨安宁的小村,变成现在这种荒村郊野一般。
找了一间看上去,尚且能住人的屋子,刘兴华就说道:“莫叔,你跟葛子他们,晚上就待在这里。只是晚上也要小心一点,尽量派人守夜。
趁着现在天色没完全黑,我先摸上去探探路。我知道你老想说什么,可我说了,夜战你们真的不适合。如果打火把上山,那根本就是找死的行径。
以清风寨胡子的禀性,想来他们肯定猜不到,晚上我会上山端他们的寨子。所以,你们都不要说了,一切等我的消息,好吗?”
见到刘兴华执意一人上山,莫拉乎不好多说什么。可葛依乎有些不依的道:“刘大哥,我们知道你本事大。可上山钻林子,我们也不是生手,凭什么你行,我们就不行呢?”
看着葛依乎有点倔强的表情,刘兴华没说什么。而是从衣兜里掏出一个小圆管的东西,又掏出贴身带的九二式手枪,将小圆管安到手枪枪管上。
当众人正在困惑时,刘兴华直接扣了一枪。只听到‘扑’的一声轻响,屋子的门框便被打穿一个弹孔。可这枪声,让葛依乎等人都觉得,先前真的开枪了吗?
开完一枪的刘兴华很快道:“今晚夜袭,不适合开明枪。一旦枪响,以这些胡子的性格,必然窜进林子里。到时再想把他们找出来,那就不是一般的麻烦了。
这是我特制的一种手枪,装上这个能够消音。先前你们也看到,这种枪声出了这屋子,外面根本就听不到。是最适合近战跟夜战的利器!
加上你们没经历过,真正的夜战偷袭,带你们上山,稍有失误就会惊动山寨的胡子。如果让他们怕了,又或者让你们出点什么事情,你们让我怎么跟村里人交待?”
为了打消葛依乎等人心中的热血,刘兴华只能提前,将手枪的秘密暴露出来。这种手枪消音器,也是他这款5.8毫米手枪特有的,适合侦察兵跟特种部队使用。
现如今,整个营部储存的枪械,都任由刘兴华使用。本身就配备了,一个特战分队的基地,自然有这种武器的存在。
基地组建的这支特战分队,特种兵大多都是待退役跟待转业的。可他们跟其它特种部队的使命不同,他们更注重于防御,却不能代表他们的战斗力不强。
这种配发部队不多的手枪消音器,也就708部队这样的特殊部队,才被额外配发了一些。现在刘兴华拿出来使用,自然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见识了刘兴华手中的武器,葛依乎也不吭声了。只是看过刘兴华的手枪,再看看他怀里揣的左轮。他也终于明白,为啥刘兴华看不上这种老毛子的手枪了。
看到葛依乎等人不吭声,莫拉乎才笑着道:“行,刘兄弟,那你自个小心点。晚上有我在这里,他们不敢乱来的。记住,凡事别强求,一切以自身安全为重!”
告别莫拉乎等人后,刘兴华很快就踏上进山的路。至于为何不用莫拉乎继续带路,那是因为上清风山寨的路只有一条,只是需要经过几个有胡子守卫的隘口罢了!
这种隘口大多都地势险要,如果想硬闯只能靠人命去填。正是凭借清风山,独有易守难攻的地势,让清风寨一直立寨于此,却没人能将其攻破。
那怕前段时间,老毛子拉来大炮,攻进清风寨的老巢,同样付出了不菲的代价。等到他们杀到山上,清风寨的骨干早就从后山钻林子跑了,老毛子同样无能为力。
晚上的闯山,对刘兴华而言,要做的就是悄悄的上山,打明枪的不要。必须将所有胡子,都直接堵在老巢里,才能将这颗毒瘤,彻底的从漠河百姓心中摘去。
在刘兴华独自进山后,莫拉乎让人到村子里,捡拾一些干柴来生火。这大晚上的,要是没火暖着,待在这种久无人气的屋子,也会受不了的。
望着屋子里这些村子的年青后生,莫拉乎朝葛依乎语重心长的道:“二葛子,我知道你打小就心野。可听老叔一句话,如果你真的认定这个大哥,就要学会服从。
有些事情,以后不能再义气用事。你认的这位大哥,不是池中物,他将来必定会有一番作为。要是你们想跟着他,从现在起,就要把他当真正的大哥看待,明白吗?”
身为过来人,又是村里人心服口服的当家人,莫拉乎这样语重心长的话。自然让葛依乎等人,很认真的听进心里。
可过了一会,葛依乎很好奇的道:“莫叔,你为什么这么肯定,刘大哥一定有所作为呢?”
莫拉乎指了指天,略带神秘的道:“这天下,怕是要乱了。都说乱世出英雄,就刘兄弟这一身本事,休说漠河找不到能与其项背的,整个省城怕是找不出第二个。
总之,要是你们信我的话,那就听老叔一句,以后多跟刘兄弟学着点。我看的出,刘兄弟是个重情重义之人。只要你们真心相交,将来必定会因此受益的。
老叔要不是老了,我都想跟他去外面见见世面。你们都是猎户村的子弟,老叔也是看着你们长大的,我也希望你们能有一番出息。可这条路,未来只怕也是危机四伏啊!”
不知道是想到自己年青时,还是想到什么,莫拉乎的脸上呈现出,一种很少出现的怀念之色。葛依乎等人也清楚,这位老叔也有往事。毕竟,他也曾年青过啊!
村子里的事情,刘兴华并不清楚。此刻的他,趁着落日的余光,不走大道专挑山路。不断的往山上挺进,速度虽然不快,却也不是一般人所能做到的事情。
等到入夜时分,刘兴华终于来到第一道隘口边,望着躲在隘口下聊天的两个胡子。刘兴华觉得,这样的哨兵,安不安排其实都差不多。
只是感受着身边呼啸的山风,还有不时飘起的零星雪花。这天气,怕是只有他会进山。任何脑子正常的,只怕都不会跑到,这胡子的老巢来杀人。
望着两个聚在一起烤火的胡子,偶尔站起来看看隘口外的情况。趴在雪地里的刘兴华,不断的匍匐前进。在这种天气情况下,能发现身着雪地迷彩的他,那就真见鬼了。
等到刘兴华,抵达两个胡子跟前十几米的地方,终于停下前进。刘兴华稍稍侧身,活动了一下手腕,将安装了消音器的手枪取出,死死盯着两个烤火的胡子。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刘兴华要做的,就是枪响之后,必须在最快的速度,杀死另外一名胡子。不然,幸存的胡子一开枪,必然要惊动山寨里的胡子。
在这种等待中,趴在他们身边不远的刘兴华,能清晰看到火光下,两名胡子脸上的愁容。也从他们的聊天中,听到此刻的清风寨,已然军心不稳。
就在一个胡子,略显感叹的道:“唉,原本指望过个舒坦年,看这样子,这年怕是又不好过了。大当家的一死,山寨的兄弟就跟丢了魂一样!”
说着说着,胡子将夹在手里的枪,甩倒背上开始摸索着裤子。一直盯着他们的刘兴华清楚,等待的机会终于来了。就在那名胡子,离开火堆到暗处小便时。
刚听到滋滋的水声,刘兴华就打响了第一枪。那位坐着烤火的胡子,根本没想到这时候,也有人敢摸上山来找他们麻烦。
被直接命中眉心的胡子,自然一头栽倒在火堆旁。而这个时候,刘兴华已然从雪地上跃起。在那位小便的胡子,好奇的回头时,凌空跳下的刘兴华便开了第二枪。
枪响之后,小便的胡子连家伙什都来不及收裤兜里,直接栽倒在阴暗处。望着两个放哨的胡子解决,刘兴华将火堆旁的胡子,直接拖到阴暗中放好。
将他们手中的枪给收进储存空间,就继续往山上挺进。而此刻,他头上已然佩戴上军用夜视头盔。有这东西,那怕今晚伸手不见五指,他也能不打火把顺畅的往山上挺进。
正是拥有这种,远超这个时代的作战装备,刘兴华才有底气,敢一个人夜闯清风寨。毕竟,雪夜偷袭也是他训练过的科目,只不过今晚要学于致用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