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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亮了,朝霞里,商家们纷纷扯下门板,打扫门前,静了一夜的街逐渐开始喧嚣。
一袭黑衣,上衣敞怀亮着白色内衫,头戴一顶黑色礼帽,习惯性地压低了帽檐,遮黑了眉眼,肩上斜背了驳壳枪套,出现在警队大门边。
尽管身经百战,以这样的形象出现在这样的地方还是让胡义感到不自然,不明白李有才究竟怎么想的,这样就出的了城么?他这身衣服又格外干净整洁,更显黑白分明,来往的路人都有意无意地往这边瞧两眼。不得不说,在外表穿戴这一点上,李有才和马良不分伯仲了,这俩货比胡义有过之无不及,在李有才的衣柜里愣是找不出一件低调点的脏衣裳,穿他的行头太显眼了。
最初,帽檐下的细狭双眼谨慎地关注着经过周围的人,关注着警队大门口的警卫,一直担心会被查问,或者怀疑。后来,没有任何事发生,甚至巡逻的一队鬼子跑过跟前都没停下,反而是有两个停留在巷口的乞丐遭到了盘查和驱赶。
胡义终于明白了,在县城里,越是高调的,越不易被怀疑,越是低调不起眼的,越受鬼子和警察关注。也是,哪个在逃犯会明晃晃地背着枪站在警队大门口呢?脑子进水也干不出这么蠢的事吧?李有才这小子是个胆大心细的。
背靠着警队院墙,两膀横抱着,看着街上来往的行人,心里正在胡思乱想着,突然听到院里响起一阵引擎声。
不久,一辆三轮摩托车驶出了警队大门口,刚出门便停在了街边,骑车的是个警察,侧边车斗里坐着个年纪五十岁左右的人,精神有点萎靡,朝附近四下里看。
难道这是林掌柜?胡义正在犹疑,那人的目光望到了这里来,把胡义上下打量了一遍,才不满地开口喊:“小林,你还发什么呆。”
这是林掌柜无疑了,只是没料到他能主动招呼。胡义赶紧跑过去:“老爷,您还好吧?”
“还不错。两间铺子,换来乘坐一次大队长的摩托车,这是荣耀啊!”坐在车斗里的林掌柜苦笑着低声自语,没再看胡义。
骑车的警察皱眉道:“哎,别墨迹了行不行,赶紧送了你们我还有事要忙呢!”
胡义跳上了摩托车后座,引擎猛地再次咆哮,一阵呛人的蓝色烟雾淡淡弥散,三轮摩托车直奔城东门。
……
窗开着,窗台上的花盆被午后的阳光晒着,绿叶亮,花朵也亮,绚烂得耀眼。
无聊的李有才,两脚搭在办公桌上,懒洋洋地半躺在椅子里,看着盛开在窗台上的花朵发闲呆,难得发现了赌桌以外也有美丽的细节。他忍不住离开了椅子,来到窗边,去嗅那些盛开的花朵。
胡长官这个瘟神走了,苏干事这个定时炸弹也走了,倒霉的林掌柜也回家了,一切都结束了,这感觉很轻松,却又有一点……难以言状的落寞。
有人说花香,所以试着闻闻看,并没觉得,看着花朵,李有才纳闷,骰子的味道我都能闻得出来,为什么花香我却闻不到呢?这个问题好怪!真见鬼,许是被金春秀的胭脂给呛的!唉——
余光中似乎出现了什么,那是一种美丽的感觉,可能是盯着阳光下的花看得久了,晃了眼了,幻觉了。
仍然抬起了眼,望向警队大门口,望向大门外的街。
黑鞋白袜,黑裙蓝衫,秀丽在街对面徘徊。
李有才把眉头皱了起来,那可不就是她么?她到这瞎晃悠什么来了?
……
穿过了院子,出了警队大门,那个秀丽身影却不在了。站在烈日下的街边,向左看,向右看,然后快步去追。
擦肩掠过一个又一个行人,终于确认了前面那个低头匆匆的背影,和长长的发辫。
“喂!”他喊。
她停步回过头,看到了身后不远处的汉奸,诧异了。
他露出个阳光微笑走近:“真巧啊。”
她转回身,垂在身前的两手攥着一个手帕包,不太自然地回答:“哦,我是……进城来帮我爹处理一点事。嗯,那个……谢谢你。”然后低下头轻轻捏搓着手里的东西。
李有才有点晕,这……跟前几次见她又感觉完全不同呢?怎么每次见她都不像是同一个人呢?看起来羞涩,含蓄,内向,这能是朝我狠扔砖头的那位吗?到底哪一个才是真正的她?晕了,也许是被头上的烈日晒的,要么就是做梦。
“刘副队和赵秘书只能关几天,我拖不到更久,你还是抓紧时间搬走吧。”
她低着头沉默了一下,不抬头地说:“明天我们就要搬去省城了。”
“哦。还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么?”说完了这句话李有才便暗暗骂了自己一句:又上赶着犯贱了,苍天!
“没有。省城有亲戚,条件不算差,谢谢你。”她还是不愿抬头说话,不自然地开始用一只鞋尖轻轻踢踩地面上的一根火柴杆。
这怎么弄得和老友分别一般?可能么?荒唐吧!李有才迷糊,感觉越发看不懂面前这个美丽的她。
于是一个发晕,一个低着头,两个人沉默着晒在烈日下。午后的街仿佛黑白,灰色的人影不时从他俩身边流过,只有她和他,是清晰的,还留有颜色,却像是静止了。
他强迫自己清醒起来,打破沉默:“嗯,那好了,我这个狗腿子还得回去忙着祸国殃民,后会有期。”
她忽然笑了,虽然看不到她的表情,但是那悦耳的开心笑声让李有才瞬间感到一阵透心彻脾的清凉。
她终于抬起头,脸上的笑容尚未褪尽,不好意思地直直抬起两个秀臂,扭捏地将那个手帕包摆在李有才眼底:“这个送给你,算谢礼吧。”
李有才呆呆看着她两手捧着的手帕包,实在想象不出这里面包着什么东西,形状有点怪。
“我不知道你这个狗……你会喜欢什么,所以就送你这个了。你留着吧。”她见李有才有点呆,便直接将手帕包塞在李有才手里,然后倒退着走了几步:“再见。”
话落,她转身走远,越来越淡。
那黑裙蓝衫再也看不见了,烈日下的李有才终于改为盯着手里的手帕包发呆。
解开了手帕,一副精致的圆墨镜在阳光下耀花了李有才的眼。
人生中第一次收到了属于自己的礼物,环境仿佛又黑白了,行人又变成了无法干扰视线的灰色。
原来收到礼物的感觉是这样的,他静静看着。
原来汉奸也是可以收到礼物的,他静静想着。
原来收到礼物……会让人觉得更孤独,孤独到想哭。
他仰起脸,闭着眼,努力抑制着什么,深吸了一口气,将圆墨镜戴上了鼻梁。
再去看街,世界从此不再刺眼了,柔和得不真实。
他微驼的背终于直了起来,脸上再次挂上阳光的笑容,却被墨镜衬托得多了一丝诡异感,然后他悠闲地转身,晃进人流,消失在落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