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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分水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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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天未亮,中年大叔已经尽职的来敲乐小羽的门,带她到咏泰景别墅做早餐。

    一走进客厅,万子峰靠坐在沙发上,似乎在等她。

    微微扬眉,乐小羽礼貌的笑着说:“早,我马上去做,很快就好了。”

    万子峰点了下头表示回应,若有所思的盯着她看。

    很快她就做好简单的早餐,凉拌水芹菜,鸡蛋煎饼,皮蛋瘦肉粥。

    一一摆到餐桌上,乐小羽拿起包就要告辞。

    “坐下,吃完再走。”万子峰终于开口说了一句话,却是要让她一起吃早餐。

    “没关系,我不饿,你吃吧。”乐小羽微笑着婉拒,肚子却不争气的发出咕噜声,她一下脸红了,尴尬的笑笑。

    “坐下吃,别再让我说第二遍。”不容拒绝的口吻。

    乐小羽也就不再推辞,她确实是太饿了,而且她血压有点低,早上不好好吃饭就会头晕。

    坐到万子峰的对面,拿起筷子等着他开动,她好开吃。

    结果半天不见他拿筷子开动,这到底是让她吃还是不让她吃呀?主人家不动第一筷,她这个客人怎么开吃呀?

    她无语的抬头看看万子峰,还是那张若有所思的脸。

    突兀的,万子峰问:“什么时候开始学会做饭?”

    呃,乐小羽愣了下,“初中以后。”

    初中以前她生活的像个小公主,爸爸妈妈什么也不让她做,她的手指嫩滑如绸缎,除了写字和练琴,她什么也不会做。

    初中以后妈妈病了,换了肾脏,爸爸远去新西兰赚钱,家里所有的家务全部丢给了她,包括照顾生病的妈妈,那段时间是她最难熬的时候,她也从此不再练琴,开始和柴米油盐酱醋茶打起了交道,她的手一天天的粗糙。

    初中以后她会洗衣服了,包括所有床单被罩。

    初中以后她会做各种家常便饭了,为了妈妈和自己能吃上饱饭。

    初中以后她会打扫卫生了,边边角角都打扫的仔细,因为妈妈不能吸入和接触太多灰尘,她还学会了定时给房间通风。

    初中以后她几乎没什么朋友了,因为她没有时间交朋友,她要边学习边照顾妈妈。

    初中以后她再也不吃零食了,因为没有太多钱可以让她挥霍,妈妈的病需要很多钱。

    初中以后她开始穿旧衣服了,只要没有破损,她就一直洗洗再穿。

    初中以前她是小公主的话,初中以后她就是灰姑娘。

    初中--------是她人生的分水岭。

    “可以吃饭了吗?”乐小羽勉强笑笑礼貌的问,“不是要我一起吃早餐么?你不饿?”

    “嗯。”万子峰拿起筷子夹了块芹菜,尝了一口,清淡爽口,煮的很不错,跟妈妈当年煮的一样好。

    他和她是两个极端。

    初中以前他和妈妈住在出租屋,妈妈辛苦赚钱养活他。

    他每天除了打架还是打架,不理解妈妈的操心,不珍惜妈妈每天家常的饭菜。

    每当同学炫耀自己爸爸开车来接的时候,他就冲妈妈乱发脾气,为什么他没有爸爸?为什么他爸爸不来开车接他?

    每次都把妈妈弄的伤心大哭,他却狠心视而不见,他怨妈妈没有给他一个爸爸而让同学嗤笑。

    终于有一次,在他再次大闹的时候,妈妈含着泪说,你要爸爸,那我就带你去找爸爸。

    妈妈打了个电话,很快一辆豪华的加长型林肯开到出租屋,带着他和妈妈来到了万家别墅。

    他见到了他的亲生爸爸,他如愿有了开着豪车的爸爸,再也没有同学敢嗤笑他,甚至狗腿的讨好他,女同学一个个争着做他的女朋友。

    他的虚荣得到了空前的满足。

    他趾高气昂的享受着少爷的生活,再也不吃妈妈的家常便饭,他觉得大厨的饭更精致。

    直到爸爸的法定老婆带着一个哥哥从美国回来。

    他才明白妈妈是人家见不得光的小老婆,他,是人家的私生子。

    他一次次看着妈妈在大老婆的讽刺嘲弄中屈辱的生活。

    他终于明白,妈妈为什么放着这么有钱的男人不要,而去出租屋辛苦的讨生活。

    可是他却不懂事的践踏了妈妈苦苦守着的自尊和骄傲。

    他一次次的看到妈妈偷偷掉眼泪,却在他面前佯装开心,只为了让他心安理得的享受这般富裕尊贵的生活。

    他发誓,他一定要为妈妈挣得应有的家庭地位。

    于是他发了狠的努力,终于在高中的时候,创立了全国首屈一指的影视基地,影视基地冠上了妈妈的名字。

    从此万家再也没有人对妈妈不敬。

    可是妈妈却撒手人寰了。

    “不好吃么?”乐小羽很快吃饱了,却见万子峰就吃了那么一口就没再吃。

    “凑活。”万子峰拉回心神,很勉强的给了评论,却筷子不停的疯狂吃了起来。

    说疯狂一点也不夸张,那速度快点她只看到他嘴巴在不停的张开吃,根本看不清筷子落在哪里,只看得到筷子的残影。

    这种吃相叫不好吃?!

    真是个别扭的男人。

    如果换成沈浩,哪怕再难吃,也会温柔的说:“小羽做的真好吃。”

    乐小羽静静的看着他吃饭,一时有点恍惚,视线里浮现出沈浩温柔浅笑的脸。

    就像心有灵犀一样,她的电话响了,一看是沈浩打来的,她开心的接了起来。

    “小羽,快下来,我买了早餐,一起吃。”

    “嗯,你等下啊,我没在宿舍,我现在在咏泰景社区。”

    “一大早,你在那里干什么?”沈浩的声音透出不解,变的低沉了许多。

    “嗯,回去给你解释,我现在就回去了。”

    说完小羽就挂了电话,“我先回去了,晚上六点我会来给你做晚饭。”

    万子峰舀了勺瘦肉粥,淡淡的嗯了声。

    乐小羽道了声再见抓起包匆忙走了,没看到万子峰握着勺子的手用力的骨节泛白。

    “姚妈,去叫范雄过来。”

    很快一个精瘦的高大男子虎虎生威的走了过来,“子峰,什么事?”

    “去查一下沈浩所有的事,我要越详细越好。”

    这个沈浩惹到他了?

    范雄面露诧异,心里为沈浩默哀一分钟。

    认识万子峰的人都知道,惹谁都不要惹他,他斗起来的话就是他名字的倒写------疯子王。

    一座山谷,山谷中开满各种各样的奇花异草,不时有凤凰飞过,远远看去,像世外桃源,宁静美好。

    一个清冷男子负手站在那里,风吹过衣服,头发微微飘扬,只是静静站立,却有种君临天下的霸气。

    “少族长,碧灵珠已经探到乐国师的动向,就在w市。好巧,您这一世转世为人的家族---田氏集团,也在w市,真是太遗憾了,竟然同在一个城市,却不知道彼此的存在。”李伯略显激动的跟面前的清冷男子报告。

    一千年,少族长等了一千年,终于有乐国师的消息了。

    碧灵珠是神物,只有转世的人灵识全开,特定的时机到了,才能找到要找的人。

    然后在一个特定的范围,锁魂戒就可以指引少族长找到乐国师的转世之人。

    否则,就算拿着碧灵珠和锁魂戒,也毫无用处,就像在茫茫大海里捞针,毫无头绪。

    找人?还是转世之人?那是扯淡!

    “立刻回w市。”清冷男子像一阵风,立刻飞身而走。

    沈浩拎着早餐,脸上意味不明的站在宿舍楼下。

    兰博基尼平稳的驶到他跟前,乐小羽从车上下来,跟中年大叔打了声招呼,看向沈浩。

    不太对劲,沈浩嘴角上扬微笑着,她却没有从眼睛里看到他的笑意。

    这是不高兴了?

    “我接到电话就赶快回来了。”她接过他手里的早餐,轻轻的说。

    “嗯,怎么大早上不在宿舍?”

    沈浩尽量语气平稳的问,实际上心里恼火极了,又是这辆兰博基尼,这么早不在宿舍,却在那个男人家里,难不成昨晚他走后,乐小羽又去了那个男人那里直到现在?

    乐小羽打开早餐,“你还没吃吧?赶快吃点,肯定饿坏了。”拿起一个叉烧包递到沈浩嘴边。

    沈浩没有张嘴吃,用手接过叉烧包,淡淡的又重复问:“怎么大早上不在宿舍?”

    口气虽很淡然,神情却很是坚持。

    乐小羽感受到了沈浩的偏执,她是要解释给他听的,只是她心疼他饿肚子站了一早上,想等他吃饱了再慢慢说给他听。

    “你先吃饭,吃完了我给你说。”

    “你先说。”沈浩固执的不吃,等着她解释。

    皱了皱眉,小羽心里说不出的别扭,以前沈浩虽然偏执,但不会像今天这样,似乎不关心她的感受,不关心她饿不饿肚子,不关心她大早上的冷不冷。

    只是固执跟她要答案,似乎在怀疑什么?

    把早餐放下,小羽静静的把跟万子峰从认识到现在的约定都告诉了沈浩,唯独没有说在湖边沈浩见死不救,而她被万子峰救了的事。

    他的劈腿和见死不救是她心中的痛,她不想再揭自己的伤疤,也张不开那个嘴。

    沈浩听完,神情变得有些阴沉,他感觉到了危险,那个万子峰是冲着小羽来的,不管什么原因,他都不能让任何男人接近小羽,从而冒着失去她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