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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上帝活祖额拉保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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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仲子他是绝对要救的,可单靠他一个没法救,得张梓墨出马才行。庄轶思索着怎样才能让一个冷血杀手管下闲事,张梓墨已经朝悬崖方向走了过去。

    她要主动救人?庄轶有些惊讶,原来这“送葬棺”也不是那么冷血嘛。然而头脑一转突然恍悟了,深山晃荡的登山队比孤身一人的可疑度小多了,张梓墨是想混进孙仲子他们的登山团队中去。

    孙仲子冬季登山,带了足够的登山绳,可是好死不死落下了悬崖,庄轶和张梓墨在悬崖下拿了登山绳,大致估了下距离,绕远上了悬崖顶端,从上面放绳救起了五个倒霉货。

    孙仲子最后一个爬上来,一把抱住张梓墨:“真系太干谢你啦!干谢干谢!你系额滴硬人!硬人哪!”

    庄轶听着孙仲子蹩脚的中文满头黑线,他这回魂穿之前孙仲子的中文明明已经标准很多了,咋现在又瞬间打回原形?见张梓墨被孙仲子熊抱得一脸不爽,像是要发飙的前兆,庄轶一蹄子踹了孙仲子的脚。孙仲子好歹放开了张梓墨看向他,又是一个熊抱。

    “喔!硬猪啊!额也干谢你!上帝活祖额拉保佑你!保佑你多活几年才进杀猪场!”

    你丫咒老子啊!庄轶尥蹶子一踢将孙仲子踢开。

    孙仲子摔了个乌龟翻壳四脚朝天,也不恼,乐呵地爬起来,估计精神回复了些,不再歇斯底里,中文发音也正常多了:“额系东盛大学登山队的,不小心踩滑摔了下去,幸好遇到你们,不然我们得冻死在这里。啊,额叫孙仲子。”

    张梓墨皱了皱眉:“粽子?端午粽子?”

    庄轶憋笑得鼻气哼了哼,张梓墨疑惑地瞥了他一眼。

    另外四人也做了自我介绍。其中两人也是东盛大学的,男的叫顾远,女的叫阮清,是一对小情侣,来自法学院,和孙仲子本来不认识,在来戚岳山的客车上碰见,一见如故,三人到达戚岳山后便分开了,没想到几天之后,三人在七岳之一的映华峰山脚下再度重逢,那个时候孙仲子刚刚登山完毕下来,准备出戚岳山,顾远和阮清则是路过,孙仲子觉得这简直是缘份天注定,当即力邀结伴而行。

    另两人则是嘉铭大学的,郑明和王甜甜,也是对小情侣,同样是在映华峰山脚下遇见孙仲子的,不过在顾远、阮清之前。这两个小情侣好像迷了路,不知道怎么出山,在深山里转悠了好些天,孙仲子给了他们食物和水,并拍胸脯保证把他们带出山,两人便唯孙仲子马首是瞻了。

    庄轶本来以为像孙仲子这样喜欢来冰天雪地的原始森林发疯的学生不多,没料到一见就是五个,顿时觉得这个世界太疯狂,同时又觉得这五个疯子在戚岳山里乱晃,居然没有被虎豹狼群给叼走,简直是奇迹。

    滑落悬崖的主要原因在于孙仲子,这家伙天生爱刺激挑战,走路从不走平坦大道,见到悬崖就去边上蹦跶,没料到悬崖边上的雪层外突,上实下空,他一脚踩塌了,摔下去的时候一把抓了旁边的阮清和顾远,顾远又一把抓了郑明和王甜甜,五个人就像糖葫芦串一样全滚了下去。

    真是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庄轶忍不住吐槽。

    五人尝试过自我救援,但貌似除了孙仲子,另外四人全是外行,几乎没带什么登山装备,孙仲子一人带的工具有限,悬崖倒倾,崖面湿滑,很难攀爬上去,救援绳又不小心落下了悬崖,五人只好挨着风吹夜冻,在悬崖上人挤人背靠背地耗了两天两夜。

    “请问恩人你也是登山爱好者吗?”孙仲子凑在刚生起的火堆前烤手,问张梓墨道。

    张梓墨一身专业雪地服,确实不像寻常山民。

    “算是。”张梓墨照例言简意赅。

    “那恩人你准备爬哪座峰?我本来打算爬了映华峰,就去爬擎云峰的,可是装备食物都没带足,只好算了,下次再来。”

    擎云峰?庄轶听着有些耳熟,细想了下不就是贺老道家中那张戚岳山地形图里被贺老道标记了个问号的山峰吗?记得是戚岳山七大岳之一,位于戚岳山脉中部,海拔排名居七岳第三位,好像有四千多米,其余情况他就一概不知了。贺老道做了标记,证明上面有张献忠宝藏的可能性较大,不过标个问号又是何解呢?是太难攀上中途放弃,还是遇到了什么意外情况?

    映华峰的话,好像在七岳中排名最末,海拔他不清楚,估计不超过三千五百米,孙仲子这家伙刚爬完映华峰就想挑战擎云峰,嫌自己命太长吗?将近一千米的海拔,不是说克服就能克服的。

    “我刚爬完崇礼峰,准备出山。”张梓墨张口就来。

    崇礼峰是七岳第六峰,位于戚岳山南段,倒是同他们由南往北的行进路线相吻合。

    “你也准备出山吗?那太好了!我们又多了一个同伴了!”高兴之下孙仲子米国人的自以为是本性大爆发,也不管别人愿不愿意,直接将张梓墨拉入队伍。

    张梓墨当然不会反对,在孙仲子的催促下做了自我介绍:“我叫张梓墨,东盛大学英文系。”

    庄轶觉得面不改色心不跳,漫天胡吹撒大谎,绝对是杀手必修的第一门课。

    “这猪……”孙仲子发问,所有人都好奇瞧着庄轶。确实,没见过世界上哪个登山者随身带着一头大肥猪。

    “我的宠物。”张梓墨摸着庄轶的头道。

    宠物你大爷!庄轶不耐烦地甩开张梓墨的手。

    “它脾气有点犟。”张梓墨收回手。

    孙仲子点点头:“看样子也是。”

    “猪可能爬不上崇礼峰吧?”王甜甜质疑道。这个长着一张娃娃脸的女孩脸颊上有两个小酒窝,很是可爱。

    “它没爬到山顶,我们有同伴在山腰扎营。”

    “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跟着主人爬山的猪。”王甜甜看着庄轶道。

    “登山猪不比登山狗差。”

    张梓墨看似有问必答,但始终带着淡淡的疏离。众人不再绕着庄轶发问,毕竟带头肥猪爬山只能算癖好奇葩,没必要硬套世俗准则来判个对错。

    孙仲子提议大家将携带的东西拿出来统计整理一下,以制定较为完善安全的行进方案,他自己从登山包里拿出一整套尚算完备的登山装备,足够的食物和保暖衣物。张梓墨提着背包一抖,除了证件、钱包、吊坠之类的东西,只有一把掌余长的刀和两包压缩饼干,庄轶怀疑这些还是从尼虹人的尸体上摸来的。

    “你去爬崇礼峰居然只带这点东西?”王甜甜异常疑惑。

    “和同行的人走散了,帐篷之类的大件在他们那里。”张梓墨继续张口就来,看了看王甜甜和郑明拿出来的几把小刀,“你们不也是一样,连个帐篷都不带?”

    说完就摸向郑明尚有些鼓囊的大包。郑明见状,立马将包拿开,像是生怕张梓墨发现了什么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