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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阳光照射着大地,映射着路上形形色色的人们。
而林琳的卧室内,则一片安静。些许阳光透过并不厚的窗帘挥洒在床上,持续照在林琳酣然的睡脸上,透进来的阳光越来越亮,不一会就照的林琳醒了过来。
只见她不适的揉了揉眼睛,清醒一些后又懒懒的伸了个懒腰,这才睁开了双眼。
她右手在枕头下摸索了一会,掏出了手机看到了时间后,腾地一下坐了起来,抓着头发大叫道:“糟了,要迟到了啊啊啊啊!”
紧接着就见她利索的跳下了床,一阵风般光着脚跑到了卫生间,刷牙洗脸梳头用不到十分钟搞定,打开主卧的门就奔到了衣帽间,随手拽了件套头连帽卫衣和牛仔裤穿上了身。
当然,作为早春天气,温暖的绒衣绒裤也是没落下的。
当她出了衣帽间时,就见保姆正在厨房忙活,她见到林琳后手脚利落的端了早饭出来,在围裙上擦了擦手道:“这么急?早上有课?”
林琳狼吞虎咽着包子和粥,还有抽空问道:“是啊,对了,二黑溜了吗?我又起晚没听到手机闹铃了,该死的,早上大课点名啊啊啊!”
保姆阿姨诧异的一指冰箱,“你不是留条说二黑放在那位沈先生家了么?”
林琳看着冰箱上粘的便利贴,拍着脑门道:“你看我都睡迷糊了,差点忘了。”既然不是起晚了忘了溜二黑,林琳也放心了。她几分钟干掉了早饭,又跑到书房抱了书出来,蹬蹬蹬就下了楼。
她家距离学校近的很,可用走的既累时间也来不及,于是林琳跑到车库登上自行车就往学校窜,将将在打铃点名之前溜进了教室。
“呼!~终于赶上了!”林琳长出口气,就觉得这一早上赶时间赶得真个心跳超加速,坐着平息了好一会才好受了些。此时台上的教授已经点到林琳的名字了,林琳扯着嗓子喊了声到,就半趴在了桌上。
教授的讲课声嗡嗡嗡的传来,林琳却在底下神游天外,真是的,昨晚跟沈晔谈心花了一个点,又买祛疤膏的材料兼做准备花了快三个点,等她到家的时候已经不早了,可每天码字的任务还没完成,码存稿又到了后半夜。
真是……自从重生后很久没熬夜熬到这么晚了,呃,除了那会刚来京城跟沈晔通宵游戏外。要不然今早也不能睡得听不到闹铃声,到现在还频频打哈欠!
一堂课林琳是左耳听右耳冒,要不是这个教授管得严,她恨不得躲在下面补一觉。直到下课了,林琳才来了精神欢呼一声,心想今天只有傍晚还有一节课,趁着白天日头正好,快回家睡个回笼觉吧!
结果这丫刚刚下了楼,就见沈晔大酷哥像杆标枪一样站在教学楼门口等着,远远地见到林琳后,沈晔迈着那大长腿就走了过来,从脖子上摘下灰白色的围巾,就挂在了林琳的脖子上。
“怎么穿得这么少?感冒了怎么办?”沈晔酷着脸关心道。
林琳看看自己,再看看对方,哼了一声道:“你也就穿个长t恤外套了件风衣,还敞着怀,比我穿的少多了,好歹我里面还有件保暖内衣呢!”
说着林琳动手把眼前耍酷的家伙风衣系上扣,这才边到一边找到自己的自行车,边打了个哈欠道:“怎么这么早就来了?”
沈晔接过林琳的自行车,自动骑了上去,让林琳坐在后座把住了,就往她家而去。
“我自己在家也没什么意思,干脆过来接你下课。你昨天不是说还有药材没买吗?不如一会咱俩跑一趟,趁今天都买回来吧!”
“……好吧!早弄好早放心,其实也差不了多少,京城东西全,咱们跑几个地方就能买够了。”想了想,林琳还是放弃了补眠的打算,就当跟沈晔逛街约会好了,大好日头用来睡觉这般虚掷光阴,也不好嘛!
——之前不知道是谁说白天日头正好应该睡回笼觉呢!
自己给自己啪啪打脸的林琳一整天就花在跟沈晔买东西制药膏上了,等下午那节课上课前两人才分开。可怜忍了一天瞌睡的林琳还是在下午课上公然的睡着了,要不是这个上课的教授脾气好,没准就不是把她叫起来提问这么简单了。
傍晚回家后,林琳又撑着瞌睡码字起来。《快到碗里来》已经快结文了,林琳干脆喝了罐咖啡趁着这股喝来的精神劲儿一口气把碗里来码到结文。之后她一一捉了虫之后,就飘着回到了卧室,临要睡死前,林琳心里的小人撒花庆祝:双开的日子终于结束了,再也不用一天一万二了噢耶!
……
去疤药是修真界的配方,因为档次不高,只能给一般的伤口使用,像是带法术效果的伤口疤痕,带毒素效果的伤口疤痕之类的,那是完全没用的。
当然,人家修士遇到这种伤自然也有该用的药,只不过那些高档的去疤药所用的材料就不是凡人能寻到的了。
可即便只是这些最低档的去疤药,所需的药材搁在现代也是花费不菲的,再加上其制作步骤复杂,想当初林琳也是失败了几次才制成的。这次虽是有了成功制作的经验,但当那一盒祛疤药膏制成的时候,连损失带上,也花费了几万多软妹币和近一个月的时间。
中途,沈昱那边也打过电话来的,问的自然是别墅的事。沈晔跟林琳已经交心的谈过一回了,接了电话后自然就直说不买了。至于沈昱是否在电话那头提醒自家堂弟谈恋爱应该多个心眼什么的,林琳并不知道,她只知道沈晔恶狠狠地挂了电话,见到她看过来时还嘀咕‘昱哥就是心眼太多’的话呢!
这事之后,林琳和沈晔就一心给他三叔家的小妹妹做起了去疤药,直到做成之时,沈晔邀请林琳一起去他三叔家送药,林琳才开口拒绝:“还是你自己去吧!若是好用了,再把你妹妹找来咱们见个面就行,你看怎么样?”她现在一想自己还没雄起的苦逼事实,就一百个不愿意见沈晔家的长辈,即便她这次是去帮忙的,即便见的不是沈晔的亲爸亲妈,那她也鼓不起勇气。
沈晔不高兴了,我家人又不是洪水猛兽,干嘛不敢见啊!
这么想着,沈晔就问了出来,林琳呵呵一声,反问道:“要是我爸我妈现在回来了,你敢见吗?”
沈晔顿时代入了快到碗里来男主见岳父岳母的苦逼之路,浑身一个哆嗦,讪笑道:“那等我妹妹好了,咱就下次另约个地方见,那我先走了啊,你要不急着走就帮我看回家,我家备用钥匙就在这院子里的花盆下呢!”
说着这家伙就一溜烟的跑了,实在是被快到碗里来中考验毛脚女婿的岳父母大人给吓到了。林琳这边还不知道呢,钻进牛角尖的想着,怎么见见我爸妈把他这酷哥吓成这样子?难道这家伙对我不是真心的?
林琳,你就矫情吧啊!仗着人沈晔宠你呢!
……
另一边沈晔揣着去疤药到了他三叔家,他三叔从政,这会儿正上班中,他三婶是京大教授,刚巧今天上完课提前回家。至于沈晔那个从小念叨大的小妹妹,这会正在自己的屋里上网,她因为脸上这道疤的原因,并不很喜欢待在人多的地方,家里又不是养不起,干脆请了些家教在家里教也是一样。
所以她平日里都是自己在家,索性并没养成孤僻的性子,若是林琳此时见到她的话肯定能秒懂,因为这妹子才是个真正的死宅啊!比她上一世在家写书那会还宅呐!
小姑娘挺羞涩的,听到外屋沈晔的声音响起,离开电脑就走了出去。结果出来就见到沈晔跟她妈妈正在说着什么,她妈妈一脸激动都掩饰不住,正抓着沈晔的手看着。
“晔哥来啦!妈,你干嘛呢?”妹子先跟沈晔打了声招呼,又好奇的问自家老妈道。
沈晔三婶看着都快激动哭了,却强忍着,还维持着她教授的气质,只见她冲着自家闺女招了招手道:“小钰快来,你看,你晔哥手上那道疤是不是没了?我还记得你晔哥小时候馋罐头,偏偏买的那罐罐头盖得太紧,他拿剪子起罐头的时候一没注意,把中指给划了个深深的口子,留了好深一个疤,一直没去掉!”
沈晔真恨不得把脑袋藏地缝里,多小时候的糗事了,三婶怎么还记得啊!害得他拿这块疤做实验,还以为三婶忘了这疤怎么来的呢!
沈晔手上这伤是他很小的时候受的,那会妹子还没记事呢!现在听老妈一说忍不住就闷笑起来,可笑了一会后却终于反应过来,不可置信的捂着嘴看向沈晔,眼睛中充满希望的光,连脸颊处丑陋的疤都能让人忽视掉。
沈晔掏出了兜里的药膏递了过去,像是完成什么交接仪式一样。他现在只想快点看到妹子疤痕全消的脸,那样他心里的愧疚才能最终消去!
毕竟,这么多年了,沈晔一直认定妹子这番遭遇是因他的缘故,因为若不是他太受爷爷宠爱,一直得不到爷爷欢心的沈婕也不会嫉妒到做出那样的事来!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