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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妈忙活了一阵,果然弄了一大桌子肉菜。
作为今天的“头等大功臣”,林凡的待遇是自住进这间别墅以来第一次正式上桌子和大家一起吃饭。
“王妈,看不出您还有这手艺!”林凡一面大快朵颐,一面夸赞道,“比生的好吃多了。”
刚欲谦虚一下的王妈听见后半句后,拿筷子的手险些没拿稳,这是夸人还是骂人?不过看林凡吃得香喷喷的,也就没有多想。
“姑爷慢点儿吃,不够还有。”王妈有些担心林凡会被噎着,通过刚才这件事,王妈倒是对林凡的看法改观了几分,虽然不是太多,但王妈想的是这个家里以后至少也有个男人照应了,不然的话,以夏颖现在这个境遇,若再遇到刚才那样的事还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王妈,现在家里情况不太好,以后省着点儿花,饭菜够吃就行了。”夏颖突然皱眉道,似乎很不喜欢王妈对林凡的友好态度,虽然通过刚才那件事对林凡的态度也有些改观,但顶多就是从“恨之入骨”到“看见就讨厌”的转变罢了。
王妈从小看着夏颖长大,对她极为了解,当然知道夏颖这是再耍小性子,也就闭口不言了。
“姐夫,你以前练过功夫?”夏函突然看似随意的开口笑问道。
林凡心头暗暗不爽,这小妞又开始试探自己的底细了,但脸上却还是一副不以为意的样子随口道,“以前跟村里一位大爷学过两手三脚猫功夫,后来又在街头当过混混,所以打架的功夫要比普通人好些。”
“姐夫……”夏函还想继续追问着什么,却被夏颖皱着眉头打断,“吃你的饭,瞎说什么呢。”显然,夏颖很不爽夏函亲热的那句姐夫的称呼。
夏函嘟嚷着嘴怪笑一声,便也不再言语,只是时不时的偷偷瞟是上一眼埋头专心大口吃肉的林凡,似乎想在对方脸上看出些什么,不过结果都很失望,怎么看这家伙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屌丝,根本没有那种隐藏的很深的样子。
“小颖,多吃些肉,补补身子。”王妈习惯性的将一块挑出来的精肉夹进夏颖的碗里。
夏颖对此也习以为常,王妈从小对她就像是女儿一样照顾,从小就爱给自己夹菜,可是正当她刚想扒饭时,碗里突然被扔进了一个块肥腻油光闪闪的大蹄髈。
“老婆,王妈说的没错,多吃点肉才有力气!”林凡也觉得王妈说的没错,再加上担心哪天这个小富婆要是被饿趴下了,自己的分财产大计可就失败了,所以也学着样向夏颖的碗里扔了个比碗口还要大不少的大蹄髈。
“你……”夏颖一双杏眼瞪得大大的,恨不得要将坐在对面这个饿死鬼投胎的家伙一口吞了。
林凡用手背抹了一把嘴唇,疑惑道,“怎么,你不爱吃蹄髈?”
还未等夏颖开口,一旁的夏函便轻笑道,“难道你不知道,女孩子通常都不喜欢吃肥肉的吗?这个蹄髈这么油,叫你媳妇儿怎么吃啊?”
林凡一愣,这才恍然大悟的样子,又将蹄膀夹了回来,放在自己碗里用筷子捣鼓了一阵后,挑出些挂着油珠的瘦肉,上下看了看,然后朝着还挂着一绺肥肉的地方一口将肥肉咬掉,然后扔回到夏颖的碗里,一脸得瑟道,“这下都是瘦肉了,乖老婆放心吃吧,不用感谢我,你只要把自己养的白白胖胖,不要影响赚钱就行!”
夏颖看着这一幕,眼泪都快流下来了,从小到大,她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委屈?
“我赚你给大头鬼!”夏颖娇喝一声,夹起碗里的肉就冲着林凡砸了过去,然后起身蹭蹭的冲上了楼梯。
林凡筷子一抬,在半空中稳稳将那块只剩下瘦肉还被自己咬了一口的蹄膀接住,一脸无辜的对着一旁幸灾乐祸的夏函道,“小姨子,她不吃,你吃吧,别浪费了……”
这一餐饭虽然不太愉快的结束,但也算开了个好头,在王妈有意无意的安排下,自这餐饭以后,林凡便顺理成章的正式成为这个家里饭桌上的一员,虽然每餐饭夏颖都每和他说过一句话,但也算是个巨大的进步了。
吃过一次亏的林凡也就没有再做自找不自在的事,每餐饭只是埋头苦干,表现的非常好,夏颖也就没有坚持要把这家伙赶下桌子。
这几日性格活跃的夏函话也少了起来,和夏颖二人早出晚归忙得不可开交,筹办着成立新企业的事。
虽然夏颖名下的资产和股份都被瓜分殆尽,但长期以来积累下来的人脉都还留着,再加上夏函的六千万资金,短短一个星期之内,新企业的事情也就落实下来了,不得不说夏颖在这方面是个罕见的商业奇才,若换做别人,同等条件下一个月能够办下来都算好的。
夏颖成立的这家新企业主要针对建筑产业,打算先从包揽一些工程开始,然后慢慢再次进军地产,从而再向各个行业辐射。
在企业的命名上,刚开始夏函提议就以夏颖的名字作为企业名称,但夏颖坚持不这样做,因为她实在不想和夏家再扯上一丁点儿关系,最后决定叫做“颖夏”公司,把夏字排在了后边。
林凡这几日倒是无所事事,成天窝在保姆房里在网上搜寻着合适的目标,只不过天海市实在太平,根本就没合适的通缉犯让他去抓。
除了每日大部份时间泡在网上,闲暇时间里,林凡都捧着一本叫做《杀手巅峰》的网络小说打发时间。
这部小说是此时整个华夏最风靡的网络小说,不过林凡感兴趣的不是因为这些,而是因为这部小说的作者——邪狼。
对这个作者别人不了解,但林凡还是知道的,曾经在佣兵界和杀手界都首屈一指的人物,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回到华夏混得风生水起,*大把大把的赚,这点让林凡好生羡慕,同样是佣兵界出来的,为啥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就那么大?(关于邪狼的故事,详见本人另一本拙作《杀手巅峰》)
邪狼要比林凡早几年出道,不过要论在佣兵界的名声,林凡并不比邪狼差,二人可算是不相上下,只不过邪狼那家伙回华夏干的是混黑社会的勾当,正巧敢上那几年华夏的动乱。
不过林凡就没那么好的运气了,一方面是现在的华夏已不再像头几年那样混乱,几乎不再允许当年那种类似红帮、青帮、洪门一样的巨型帮派生存,现在华夏的黑帮大多都是些小帮会,再不可能达到曾经那样的巅峰,而且都经营着自己的合法企业,只不过用的是不正当的手段做合法的生意而已。
另一个方面是因为二人性格相差太大,邪狼本身具备强大的统帅能力,做事严谨,工作起来可以随时变身工作狂,林凡就不一样了,喜欢自由自在没那么多破事儿和条条框框的生活,如果让他来掌管一个巨型帮派,恐怕林凡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宣布解散,然后拿着一大笔钱潇洒度日。
结合诸多主管和客观的因素,所以林凡选择了吃软饭这条光荣而又艰巨的任务,若是哪天碰到邪狼,肯定会被对方一通臭骂,这是丢佣兵界的脸啊!
林凡用力的甩了甩头,不再去想这些虚无缥缈的事情,窝在房间里好几天,感到闷的慌,所以决定出门溜达一圈。
“王妈,我出去下,晚饭多弄点肉菜。”林凡推开门,朝着正在打扫卫生的王妈招呼了一声。
王妈应了一声,便继续打扫起卫生,夏颖和夏函两姐妹很正常的没有呆在家里,恐怕又不知道在哪里忙活着新公司成立的事去了。
林凡打了个呵欠推开门,刺眼的阳光让他眯了眯眼,闷在屋子里好几天,让他感到都有些不适应阳光了。
外边天气温暖,林凡也就穿着一条大裤衩和一条吸得发白的大体恤,擦着一双人字拖便优哉游哉的出了门。
苦恼的是石竹山庄在天海市实在是太高档了,高档得竟然没有公交车到附近,因为能住进这里的人都不需要公交车这种对他们来说非常陌生遥远的交通工具。
林凡就这样踩着一双木屐人字拖嘎嘣嘎嘣的走在宽阔的大马路上,偶尔开过几辆豪车,都是石竹山庄里那些有钱的主儿。
反正也闲的无事,况且林凡也不在乎走着点路,所以一路上倒是显得悠闲,偶尔有开着敞篷车的美女路过,还不忘吹一声响亮的口哨调戏一番。
嘎吱——
就在这时,一辆洁白的宝马车停在了林凡的身旁,林凡本能的向一旁微微移动了半步,稍稍提起些警惕。
随着车窗摇下,林凡的嘴巴逐渐张成一个“O”字型。
“姑爷,你要去哪儿,我载你一程。”驾驶着宝马车的人竟然是王妈!
“王妈,你这是要去哪儿?”林凡疑惑的问道。
“出去买点菜,冰箱里的菜不多了。”王妈镇定自若的说道。
“噢……没事没事,我走路就行,运动运动,王妈您忙你的去吧,别管我。”林凡说道。
“行,那我就先去买菜了,姑爷你呆会儿早些回来,我给您弄蹄髈吃。”王妈说完,一脚油门,白色宝马车疾驰而去。
这也太夸张了吧!林凡心里暗呼一声,这保姆都开宝马车去买菜,自己这富婆媳妇儿以前是该有多少财产?
林凡一面摇头叹息,一面继续悠闲的朝前溜达着,走了大概四十分钟后,终于看见了一个公交车站牌,想着刚才王妈的宝马车,再看看那块破旧的公交站牌,林凡仰天长叹,“差距啊!”一面感叹着,一面摸出两个钢蹦挤上了一辆正好路过停下的公交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