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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通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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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一次把握强光手电的手与托手枪的手合在一起,任秋玲珑举枪向矿洞深处走去。采用这种握手电的方式,手电不但会起到照明的作用,而且具有瞄准的功能。如果手电照到什么东西,她直接开枪就好了。

    而且,现在她也找到了一些行走的决窍,地面上铺着小铁轨,那是当年为了把铜矿石用铁皮车拖出矿洞安装的,只要沿着小铁轨走,就一定可以走到矿洞最深处。

    握手电的左手感觉有些粘粘的,任秋玲因为太紧张,并没有仔细检查,只以为是因为自己手上的擦伤,加上汗液导致了手电发粘。

    走不多走,前面突然出现一段非常明亮的矿洞,像是有一盏灯挂在矿洞顶上照着的样子。这个矿洞停产了约四十年,怎么会有灯呢?

    任秋玲小跑起来,直接跑到片光明里面,仰头一看,却看到洞顶之上,镶嵌着一块灰蒙蒙的天空,甚至还有小雨飘了进来。

    这矿洞建成于七十年代,那时候的通风设备还不强大。当时的矿工采用了古代矿洞的方法,在洞顶上修建了通风口——那是一个竖井,这样才保证了生产安全两不误。

    当时的通风口设计,完全走的是实用的路子,就是把山厂挖出一个孔,不管它的形状是否美观。从通风口望出去,可以看到尖锐石棱,还可以看到野生的小树的枝叶。这个通风口为了施工方便,是上大下小的锥形结构。

    就算如此,六七十年代的矿工要完成这样一个通风口,也是非常艰巨的任务。可以说一个通风口至少得付出两到三条人命才能完成。当然任秋玲在感叹当时矿工的智慧时,是不会知道这些的。那些鲜活而卑微的生命,完全被伟大掩盖了。就算去查当时的资料,最多也就能查到一个死亡数字而已。

    任秋玲没有时间思考太多,她必须处理一下擦伤,还有检查一下器械。在这个几乎完全封闭的矿洞中,她能靠的也只有她自己了。

    受伤的手作了个简单的包扎之后,她开始检查枪和手电。按照时间推算,再过约两小时,天就会黑了,到时手电就是她唯一的光线来源。

    手电有破损了,可能在刚才摔跤的时候,它被磕到地上摔裂了。仅仅是蓄电池的部位裂开一条细丝,但是已经有蓄电池的电液泄露出来。刚才任秋玲觉得粘粘的,就是这种电液——其实这种化学电液有轻微腐蚀的作用,对皮肤伤害也大。但是任秋玲现在关心的不是这个,而是手电到底还能坚持多久。

    回首来路,只看到黑漆漆的一团。任秋玲知道自己没有退路,只好脱下两只袜子,把手电蓄电池的部位紧紧的扎起来,希望可以减少电液的泄露吧。

    再次踏上小铁轨,任秋玲离开了那片由通风孔带来的光明,走进黑暗之中。“啪!”手电亮了一下,任秋玲飞快的甩着手电划出一个“z”字,照亮了眼前的道路,然后立即关上手电,凭着记忆走上几步。然后,“啪”,手电又闪了一下,再次划出一个“z”字……

    在如此恐怖的气氛中,任秋玲的潜能被激发出来,哪怕仅凭着手电闪那一下的光芒带来的视觉记忆,她的高跟鞋依然准确无误的踩在小铁轨的枕木上,甚至还踩出节奏感来了。她的情绪也及时的调整好了,呼吸也变得平缓了许多。

    “啪”!手电亮了,照亮了任秋玲那两只闪着警惕、紧张与愤怒的目光的眼睛。然后手电黑了,什么也看不见了。

    此时卧虎山下,白心若满怀爱意的站到了慧痴的身后,她脸上挂着悲怆的微笑,“亲爱的,我来了!”

    天空透着血红的乌云中,无尽的火球倾泻而下。那些火球足有排球大小,前面是圆形的,拖着一个慧星一样的长长火尾。

    数以千计的火球甚至把整个卧虎山都照得一片火红,把白心若那脸上的泪水映照得闪出金光。

    她早就想好了,利用她最强悍的意念纵火术,激怒九子鬼母。以她对九子鬼母性格的了解,这个女神一定会气愤得把她和慧痴一起杀了——那样就遂了她的愿了。

    早就感觉到空气有异样的九子鬼母早已经站直了,面无表情的盯着白心若。但是白心若没有感觉到一丝害怕,她甚至还笑了。

    她仿佛已经看到,自己的尸体与慧痴的尸体抱在一起,两人的血流在一起,再也分不清是谁的。

    火球落到地上,被砸中的饿鬼有立即死的,有疼得满地打滚并且大声嘶吼的。

    九子鬼母寒着脸,大步走向轿车。

    车顶上,慧痴也转过脸,无限愤怒的瞪着白心若。

    慧痴身后,是九子鬼母那双巨大的美丽的眼睛,同样愤怒的瞪着白心若。慧痴肥大的身躯,只是挡住了九子鬼母的鼻子。

    满脸血痂的慧痴对着张开怀抱的白心若怒吼:“你、在、干、什、么?”

    任秋玲此时已经走过了好几个通风口,她看到前面通风口下有一个巨大的坛形的东西,坛口金光闪闪,坛身遍布波浪花纹,非常美观。但是坛底,却堆满了白骨。

    故老相传,炼制蛊的方法其实很简单:于端午节时,在外面找五种毒虫,让它们互相厮杀,最后活下来的那一只,就是蛊。蛊一般是养在坛子里的,坛子埋进地里,坛口与地面平齐——这样做的目的,大约是为了让蛊更好的吸收地里的阴气。

    武志军想把自己炼成人蛊,他也需要一个能够装下他的坛子。

    任秋玲关掉手电离开小铁轨,靠到左侧的洞壁上,这样做是方便自己用枪的右手更灵活。

    在这处洞壁前边,有一个石块砌成的简陋的台子,只及膝高——也许是以前矿工吃饭时的饭桌,也许是武志军法术需要用到的祭台。不过这台子上没有蒙灰,祭台的可能性更高。

    任秋玲站到祭台后,垂下枪仰起脸,冷冷的看着那个巨大的装饰着铜矿结晶的坛子口。“武志军,我知道你在,出来吧!”

    “大约在八七年,你离开了武秀乡,来到紫铜市,你的目的其实非常简单,就是找到自己的母亲。是啊,你有一个非常成功的母亲,你觉得只要找到了她,你就可以过上高人一等的生活。”

    坛子静默着,对任秋玲的话没有丝毫的反应。

    “我知道八十年代时,整个社会的治安都非常混乱。你一定受过很多欺负,经常捱打。而且当时职工与普通人之间的差距还非常大,每当你看到那些跟你年纪差不多一样大的职工子女,不需要什么努力,只是顶班,就可以过得比你好时,你心里一定涌起了强烈的忌妒:‘你们凭什么过得比我好,不就是因为父母在紫铜公司上班吗?’你渴望找到母亲,渴望她能帮助你成功。你想证实给那些欺负你的人、那些嘲笑你的人看,他们都看错你了。”

    坛子依然安静。

    “你没有找到你的母亲,因为你不知道她为了躲避这个社会对离婚女人的歧视而改名换姓了。在一九八八年儿童节前几天,有一件事情刺激了你,也许是一个母亲带着她的孩子跟你买肉夹馍。你看到那个母亲对孩子的爱,或许那位母亲也是个紫铜公司的职工,她的孩子从小就过得比较优裕,这些都刺激了你,让你忌妒得发狂。然后你想到了一个证明自己的方式,就是杀死一个曾经羞辱过你的混混,让大家都害怕你。”

    坛子里冒出一股白气,带着刺鼻的臭味。看起来,武志军对任秋玲提到自己母亲的名字还是有反应的。

    “那一天,是一九八八年五月二十六日,你揣了刀,找到姓郭的小混混的家,准备杀死他。但是你不知道,那个小混混因为打架斗殴已经被拘留了。呆在他家里的,是他的姐姐。你在门外听到郭某某姐姐的歌声,认为她是郭某的情人,于是冲了进去,准备一次杀死两人。”

    一团一团的白气从坛子口喷出来,甚至可以听到一个粗重的呼吸声。

    任秋玲继续说:“事实上,从小你就不擅长运动,你的体能比普通人低得多。因为你的一只耳朵是聋的,那是你那没有本事只会拿孩子和老婆撒气的父亲留给你的唯一的纪念。你不懂耳朵聋与运动能力差之间的关系,只是觉得自己不适合锻炼,自己放弃了锻炼,所以体能很弱。如果当时那个欺负你的小混混在场的话,哪怕你拿着刀,你也不是他的对手。”

    “结果,你杀了小混混的姐姐郭某,杀得非常费力。但是杀人后,你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放松,你听过她的哀求,你看到她惊恐的眼神,这让你获得了一种拥有力量的感觉。从此以后,你就踏上了一条不归路。每当生活中遇到不开心的事情,你就想杀人。”

    坛子里响起一种悉悉索索的声音,像是有很多甲虫在爬行。

    “你一直以为自己是正义的,但是九八年七月三十号的案子,让你对自己产生了怀疑。那个小女孩,无论如何也是无罪的。在那之后,你又犯了两起案子,犯罪手法甚至还进步了,你表现得非常残忍,割下了一些人体器官,应该是做收藏用。但是,你对自己产生了怀疑。之前所有的案子,你都觉得自己是正义的,那些被你杀的人罪有应得。但是小女孩的那个案子,你却发现原来你的内心里,就住着一个恶魔。”

    “两千○一年五月二十二日的案子,你杀了一个护士。这个身份在你的心里代表着天使,代表着救赎。你想变好,但是,你已经无可救药了。所以在两千○二年春节前,你杀死的是一个失足妇女,那个女人在你的心里,代表着沉伦。你向心里的恶魔屈服了,开始藏身在这个矿洞中,展开了更可怕的罪行。”

    任秋玲说完这些,慢慢的举起枪。她之所以剖析武志军的心理状态,就是要激怒对方,让他主动现身,自己好一枪崩掉他的头。如果武志军落入到紫铜特事处的手里,任秋玲相信特事处会留着他的性命,好逼他交出炼制人蛊之术。

    所以任秋玲不打算让武志军活着离开矿洞,她只能自己扮演法官和行刽子手,宣判、并且执行这个罪犯的死刑。

    “哈哈哈,哈哈哈!”

    一阵中气十足、狂妄到极点的大笑声从坛子口里传出来。随着笑声,四只弯曲如钩,颜色深黑的指甲从坛子口处伸了出来。

    紫铜案的真凶就要现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