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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盗宝天蚕丝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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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夜了,街道上的灯火逐渐熄灭了,夜空中星斗闪烁,除了更夫还行走在大街小巷之外,整个落日城都沉静了下来,万籁俱寂。

    在一处酒家的房顶上,五一仰躺在瓦片上,他头枕双手,目不转睛地遥望着夜幕中的万千星辰。在他的身旁,五步蛇与獒犬盘卧着躯体,已经进入到了酣睡中,传出了两声微不可察的喘息声音。

    在入夜前,五一与云岚来到了护城河畔,在他们前方的姬无命静静的站立着,微风轻轻的扬起了他的几根长发,他安静的犹如一汪深潭。五一停身在了姬无命的身后五丈距离——越发靠近姬无命,五一便越发能够感受到他的深沉。

    “神偷第三手,夜盗镖局不留痕。五一,你只要依我一事,蝴蝶玉之事自可作罢。”姬无命转过身来,他注视着少年五一,他的神色淡定,让人看不出喜怒之意。

    “何事?”

    五一同样定定的望着姬无命,姬无命的身份强势,其绝顶青年的地位就已经令五一不能与之匹敌,其他人不会忽略是五一偷盗了蝴蝶玉,但是却鲜有人还记得五一曾遭到了姬无命的玄冥掌,生命垂死。

    这就是世界的法则,没有实力,何谈公平?

    “我要天蚕丝。”

    姬无命侧身遥望向了远处的落日城门,宽大的城门洞开,包容着人们的进进出出,当然也有车马通行……在两个时辰前,来自纳兰府的金童玉凤已经离开了落日城,奔赴城外的落日草原,挑选姬无命曾许诺的千里良骑。

    天边落日的最后余晖投射在了姬无命的身躯上,映衬着一副高傲的躯体蒙上了暗红色彩。

    天际的云彩翻涌滚动,晚霞映满天。落日西沉,坠落了地平线;落日草原中的矫健马匹,纵地跳跃,也必然回返进入了马场。

    不远处的云岚注视着安静的姬无命,她难以猜测到姬无命的用意,或许从开始跟随着姬无命以来,云岚就没有完全看透过这个青年。

    “好,一个月后奉还天蚕丝。”

    五一并没有拒绝姬无命的要求,他转身离去了。其实再次面对姬无命,五一便不会选择逃避,一次又一次的不敌姬无命,已经在五一的心中埋下了一种执念。

    他想要超越这个让自己无能为力,又结怨甚深的生死仇人!

    仰望着夜幕中的星辰——黑夜苍穹犹如无极的大幕一般,承载着亿万星斗。

    一只手臂悄无声息的从五一的肋间伸了出来,手掌虚虚幻幻,模糊不清,但是却是真实的手掌的轮廓——第三手。

    这是五一修炼神偷技能,而衍生出来的奇异手掌,它介于虚实之间,可以生长在肋间,也可以生长在肩膀上,更是能够从背部伸缩出来。

    妙手空空的神偷技能,其神乎其神的技艺,能人所不能,也属于禁忌般的逆乱之功——第三手,并非信则有,不信则无。

    “神偷第三手,夜盗不留痕。”

    五一望着眼前的第三只手掌,手掌摆动,没有带起丝毫的风气声音,更是不见任何的倒影出现,宛如真实的虚无之手。五指握拳,第三手回缩进了肋间,五一瞬间坐起身来,他携带着五步蛇与獒犬,纵身飞入了昏暗的夜空中。

    闪电步法,迅捷如闪电,诡秘如妖魅,同样是神偷技能的不世之功。

    夜空中的风气旋转,宛如夜枭穿行……五一纵身飞出了落日城,直奔下一城池——平阳城,而平阳城正是去往纳兰府的必经之地。

    平阳城

    夕阳坠落西山之际,两匹骏马一路奔腾,终于进入了平阳城。时间已接近傍晚,许多的乡镇的商贩收拾货摊,开始陆续退出平阳城,致使城中进入到了又一轮的繁闹中。

    在掌灯时分,两匹骏马来到了平阳客栈,从马背上跳下来了一对金童玉女,他们的衣着光鲜,虽一路风尘,可仍旧没有遮掩住他们面容上的高傲神色。

    这一男一女正是从落日城赶来的金童玉凤,他们应姬无命的邀请,在落日草原的马场里挑选了两匹健马。他们路径平阳城,准备赶往纳兰府,复命自家的容情*。

    “两位客官是要住店吗,快里面请,本店是平阳城中最好的客栈,客房干净舒适、宽敞明亮,早晚有热水供应,保管客人……”

    一名伙计麻溜的从客栈里面钻了出来,他迅速上前接过金童玉凤手中的缰绳,他的脸上堆满了欢喜的笑容,夸夸其谈客栈的好处。

    “好了,快准备两间上房,我们要住店……还有,这两匹宝马要喂上好的料草,不可敷衍。”

    玉凤骄傲的抬起了头颅,她挥手制止了客栈伙计的自吹自擂,随后她甩手将一根马鞭扔到了伙计的身上,一扭腰肢,她率先走进了客栈中。

    平阳客栈的确是城中最好的客栈,但是相比纳兰府,却是相差了不少。金童玉凤自视高贵,更有在落日城受到了姬无命的礼遇,如此令他们极为自满。

    毕竟纳兰府是皇亲国戚,居高的身份地位,令金童玉凤不自然的有一种“金丝雀’”的优越感。

    “瞧好吧你,两位里面请……喂喂那个谁,你们两个去把客人的宝马牵到后院。”

    客栈中吵吵嚷嚷,聚集了三教九流的食客,金童和玉凤不屑与这些人为伍,命人把饭菜送到了客房中……时间悄悄流逝,入夜了,客栈中的客源渐渐稀少了,吵嚷声减小了很多。

    因一路风尘仆仆,玉凤自然免不了沐浴清洗,她如同官宦之家的大*一般,又命人送来了热水……在客房的洗澡间,一个浴盆里盛满了热水,热气蒸腾,在水面上洒满了艳丽的玫瑰花瓣,馨香之气扑鼻。

    玉凤宽衣解带,将洁白无瑕的玲珑玉体沉入了热水中……柔软、温热的水包容了整个肉体,玉凤惬意的闭上了眼睛。

    在另一间客房里的金童,他同样清洗了身躯上的污尘,换上了一身洁净的衣服,他俊朗的外表更是显露出了出身名门的尊贵。

    他站在窗前,清凉的晚风扑面而来,给人清爽的感觉。他轻轻呼出了一口胸肺中的气息,目光眺望向了远处……星光普洒,银色的光华照耀着平阳城。

    昨日面见了姬无命,他处事圆滑,姿态和煦,但也让金童感受到了一种老练。姬无命并不盛气凌人,但是面对他,金童却有一种强烈的感受——姬无命很高傲!

    以两根产自西域魔鬼谷的天蚕丝,了结遗失蝴蝶玉的风波?对于这件事,金童也感到无可奈何,他不知道究竟是蝴蝶玉贵重,还是那两根天蚕丝更加的宝贵?

    姬无命是修炼界中的绝顶青年,金童和玉凤自然不敢过分的傲慢无礼。为今之计,只有是他们将天蚕丝交还给容情*,是盈是亏,全凭*定夺。

    “啊啊……”

    两声响亮的马嘶从后院骤然响起,嘶叫声音清亮,高亢,中气十足。

    金童猛地转过身躯,他三步并作两步,迅速打开房门,飞射向了客栈的后院。这两匹健马是姬无命赠送的千里良骑——马身健硕,四肢有力,浑身的毛发油光发亮,的确是不可多得的宝马。

    金童和玉凤纵马驰骋,一路风行如电,已然达到了一日千里。他们不容宝马有失!

    可是在金童赶到客栈后院时,却什么异样也没有发觉。客栈的伙计不敢怠慢衣着光鲜的金童和玉凤,相应的,连他们的宝马都格外照料,伙计不光给两匹骏马饲喂最上等的草料,更是将两匹宝马安置在了单独的马棚里。

    两匹宝马的饲草丰盈,饮水充足,在马棚的地面上也铺上了厚厚的杂草,并不存在受到虐待的情形。不过这两匹宝马的嘶叫声音,却分明显示出它们是受到了惊吓——两匹宝马的神色还残留着惊慌的表情,几只马蹄不住地踢踏着地面。

    金童环顾四周,在整个后院中并没有存在可怖的野兽,即使是鸡鸭之类的家禽也没有,只有在其他的马棚里拴着几匹住店客人的骡马,不过那些骡马却显得平静的多。

    “这位公子发生了何事,怎么会有宝马的嘶叫声音?”

    客栈的那个伙计披着一件粗布衣服,他着急忙慌的奔到了后院。开门做生意,当然要操心多多,平安无事自然是皆大欢喜,对于富贵人家的公子*,他们必须要更加周到的伺候着。

    一只硕大的黑色蝙蝠,猛然从后院的一个角落里飞了起来,它歪歪斜斜的飞到了夜空中,并且发出了唧唧的鸣叫声音。

    “什么东西?哎呦,好大的一只夜蝙蝠,吓我一跳……”安静的后院里骤然响起了蝙蝠的扑腾响动,的确惊了伙计一大跳,他的整个身躯在一瞬间绷紧了,脸现紧张的神色。

    当真是一只不小的蝙蝠,它的双翅伸开,近乎有整个扇面的大小。夜蝙蝠的飞行轨迹飘忽不定,也给人一种诡异的视觉感。

    “没事了,好生照料宝马,若是出了差错,当心赔上你的身家性命!”

    金童抬手抚摸了一下两匹宝马的马脸,安抚了它们的情绪。

    一只夜蝙蝠居然能够令两匹宝马受到惊吓?对此,金童并不认同,毕竟这两匹宝马是落日草原上的优秀良驹,根据马场的场主介绍,姬无命为了培养出骏马的体魄与胆识,他更是在草原中放逐了草原狼。

    与野狼共同生存在草原上,这样的宝马会受到了一只夜蝙蝠的惊吓,金童很自然的就归结到了是两匹骏马初次离开草原,还不适应陌生的环境所致。

    如此解释,倒也合情合理。

    “瞧好吧你,今夜我就睡在马棚里了,保证人在马在,万无一失。”

    伙计的胸脯拍得啪啪响,他一脸真诚,绝对保证这两匹与自己的身家性命同等价值的宝马的安全。

    “嗯,接着……好生伺候着。”金童颇为受用伙计的表现,他甩手扔出了一锭银子,之后离开了后院马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