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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五章 山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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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煜并没有觉得害怕,只身走在山林间,感觉异常的刺激,空气中有一丝枯叶腐烂的味道,很淡,溶入天地间,就是一种大自然的味道。

    一只小松鼠站在枝头,唧唧叫了几声,把坚果皮扔到李煜的脚下,向他龇牙咧嘴,似乎抗议他进入了自己的领地,不过在看到旺财之后,吓得“吱”的一声,滋溜的跳上了远处的小树,转眼间麻利的消失的无影无踪,不敢再露面。

    ”吼吼“,为了宣示自己的权威,旺财还是吼了两声,颇有种猛兽出行,百虫避让,敲山震虎的感觉。

    前方是天子峰,和周围的山峰连起来,形似一把座椅,天子峰高高的耸立在群山中,山峰在夜色下,围绕着蒙蒙的雾气,看着有种特殊的神秘感。

    据说,天子峰原名不叫天子峰,它的名字根据一则逸闻而来,由来已久,几百年前,青云山深处住有不少人家,有原住民,也有外来户,后来迁来一批避祸的余姓族人,不曾想余姓族人中有个有名的风水相士,看中了这座山峰,说是这山形似座椅,有九五之数,若是用来营造墓穴,埋葬死者,三代之后,必出一朝天子。

    余姓族人也不声张,商议之后,在余氏宗长百年过后,将他埋葬在山腰的椅子座上,当时天下动荡,王朝不稳,余氏族人就等着风云际会,族人中出一个草头天子。

    哪曾想,皇家也察觉出天下有变,于是命令钦天监推测出谁将篡夺皇位,钦天监观天象,测星术,推测出西南天子峰将出一朝草头天子,皇帝听闻以后,于是派人来到了天子峰,调查是由后。

    于是在山腰上划了一道分界线,上半截赐名老鹰嘴,下半截赐名罐子口,意即是埋在这儿的是余姓族人,这么一命名后,就是想化龙也甭想了,上面是等着吃你的老鹰,下面是等着拿你做菜的罐子,就老老实实的困在那,什么都别想了。

    传说毕竟是传说,不知真假,也当不得真假,李煜虽然不迷信,但是看着这形似座椅的天子峰,心里没来由的还是有几分感慨,历史终究是在时间的长河里大浪淘沙,剩下的不过是一些粗糙的石子。

    小松树刚才站的那棵树已经枯死,晚上天气寒冷,用斧头砍掉,做柴火烧正好。

    李煜从空间取出斧子,三两下就把那大腿粗的枯树砍倒了,这虽然粗,但不高,细碎的树枝压到了小树林,这颗树够烧好几天了,先挑好砍的枝子,砰砰几斧子,极为暴力的把大树杈砍了下来,用绳子捆成一大团。在捡细小树枝的时候,有个意外的收获,一个树洞里滚落出一地的松子和榛子。

    这季节正是松子收获的季节,想必这树洞是那个小松鼠的储藏洞,小松鼠被旺财吓得不知道跑哪去了,李煜自然不客气一股脑的全收进了背包里,足足有十来斤。

    天黑了,打不到其它野味,只好准备吃一顿松子宴,不过林边有条小溪,溪水潺潺直往山下流去,溪水不深,肯定鱼虾之类。

    李煜打开手电筒一看,顿时乐了,溪水边一只只黑红相间的山蟹一只只的溜出来透着气,口中还冒出一串串小泡泡。

    山蟹,是生活在大山溪涧浅水中的小螃蟹。

    村民时常是一篓半篓地逮来,盛在腹大口小的瓷瓶里,放上盐巴、葱蒜、辣椒、姜片,再灌上米酒,密封瓶口,过上十天半月,启开瓶口,一阵醇香冒出来,只要嗅一嗅,叫人口馋,桌上摆上一碟,配酒下饭,是一道上乘好菜。

    村民们逮蟹,一用钓,二用醉。钓蟹挺简单,用一根细竹枝,一头绑上一条死泥鳅,将竹枝深入水底石缝里。山蟹嗅到气味,以为天赐美餐,便迫不及待地从石洞里爬出来,用身前那对虎钳,死死抱住。这时,只要你轻轻扯动竹枝,山蟹便一步步跟随出来,瞬间就成了篓中俘虏。

    醉蟹更有趣,村民用酒糟和黄泥巴搅拌在一起,然后捏成一小团一小团,置放在山蟹经常出入的浅水边。酒香随水的流动四处弥漫,山蟹耐不住诱惑,从各自洞穴里探出头来,很快就聚在一起。难得一次花天酒地,醉生梦死,这些小家伙们开怀豪饮,但均不胜酒力,片刻便横七竖八,个个沉入梦乡。这时,你尽可伸手去抓,用不着担心那对虎钳对你的伤害。一条不长的溪涧,可以逮满一篓子,够你高兴的。

    不过也有一些艺高胆大的,就只是徒手去抓,不过这要眼明手快,不然一不小心就会被山蟹夹到。这种山蟹个头都不是很大,而且也没什么肉,吃也只是吃那个味而已,所以现在生活好起来的人大多不怎么抓了,倒也给这些东西留下了繁衍生存的空间。

    李煜看到山蟹,顿时想起小时候自己常常一个人跑到山间的小溪里抓山蟹回去吃的事,山蟹里有种毒螃蟹,不过很好分辨,正常山蟹颜色艳丽,色泽晶莹,基本不会认错。

    多少年了,倒有点想念那个味了,心里想着顿时馋虫大动,从树林里扯下一些韧姓十足的树藤,现在是黑夜,在灯光的照射下,这些山蟹一动不动,一手抓起一只正在溪边悠哉悠哉的山蟹绑了起来,一会儿就抓了两大串,看看也差不多了,就想走,临了还没忘记抓一些山蟹、山虾放入空间的池塘里。

    这山中的小虾也非常奇怪,个个只有米粒大小,浑身透明,五脏六腑都可以看得清清楚楚,不过味道却非常非常的鲜甜,一尝过后就很难忘怀,小时候李煜没少抓这种山虾生吃过,这种山虾蘸上一点用酱油和老醋、蒜头做成的酱料,那简直就是顶天的美味。

    李煜提着两大串山蟹,背起干柴,兴冲冲的往回跑。

    也该他有口福,回去的路上,居然遇到一只归巢的肥硕野鸡,可能遇到的天敌比较少,又加上天黑眼睛不太好使,动作极为笨拙,被旺财一口咬住脖子,把它给终结了。

    李煜大喜,当即把空间里中的鱼奖励给旺财一条,用空间鱼换鸡,旺财一万个愿意,路上已经看不清,想打开手电筒,不过一想等会回去,背包没戴,凭空出现一个手电不合适。

    “李,太好了,你终于回来了!”香奈儿像小鸟一般,扑进李煜怀里,脸上充满了喜悦,“天黑了也不见你回来,我还以为你迷路了,如果只留下我一个人在这里,我觉得我会发疯的。”

    女人恐惧时,特别在野外只有他们两个人时,对男人的依赖度会增加许多,亲昵度也迅速增加,男人的归来,让她感到极为安心。空虚的心房,迅速被某种东西填满。

    “呵呵,有你这个大美女等我,就算摔断腿,我爬也得爬回来。”李煜说笑一句,放下背上的大捆木柴,扬了扬手中的野味说道,“今天运气不错,在小溪里抓到不少山蟹,这只野鸡是旺财捉到的,天一黑,野鸡几乎不会逃了。”

    “哇,太好了,早就饿坏了。刚才吃了一块压缩饼干,还是不挡饿。”有男人有食物,香奈儿觉得迷失在山林间也不是一件不可接受的事。

    李煜把火堆升大一些,用新鲜的小树枝做成一个临时扫帚,把扎帐篷的区域扫干净,地上还有温热,刚合适。然后在燃烧区域的周围撒了一圈驱蛇虫的粉末,这样能最大限度的保证临时帐篷的安全。

    “香奈儿,你来撑帐篷,我去清洗食物。”说着,李煜打开背包,从里面取出一个手电筒,指着不远处的巨石说道,“那后面就有一点溪水,白天的时候我看过,挺干净的。”

    “好的,你要小心。”香奈儿感觉自己总算能帮点忙了,撑帐篷这活自己熟悉。

    李煜早就把背包里的帐篷给她取出来了,只有一个,两人可以轮换着睡,其实空间里还有一个备用,但是李煜不敢再拿出来了,因为光是他现在拿出来展示的东西,已经达到了背包容量的极限。

    不多时,李煜带着处理好的野鸡和山蟹回来了,在火堆上用新鲜树枝支了一个架子,把两串山蟹穿在树枝上烤,涂了些蜜汁在上面。

    然后重新分了一个小火堆,两边各放一块石头,从背包里取出一个便携性野外不锈钢锅,接来溪水,把野鸡用猎刀削成小块,加入溪水,准备先焯一遍,去掉上面的血沫和杂质。

    香奈儿已经撑好了帐篷,李煜就让她来帮忙烤蟹,而李煜想了想,从野鸡块里捡出的一片黄色的鸡油脂肪涂在蟹身上,这一涂不但香气四溢,还可以防焦糊。

    香奈儿看得大为惊奇,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原来还可以这样就地取材。她以前也曾在野外烤过食物,但除了放盐,其它就完全没东西了,烤出的东西跟眼前的东西没法比。

    李煜见炖锅里的水开了,忙端着去小溪边,准备把鸡块上的浮沫冲洗干净,等他再端回来的时候,锅里除了清水和野鸡块,居然有几块生姜和几根野葱,以及一个八角茴香和几粒花椒。

    不多时,烤蟹的香味和野鸡的香味混合在一起,香味让人垂涎三尺,连早就吃饱的旺财都馋得直叫。

    等两串山蟹烤得红艳,李煜才在蟹身上撒上细盐,并询问香奈儿的口味,知道她也能吃辣的,顿时不再客气,把孜然粉和辣椒粉均匀的撒在鱼身两面,标志着烤蟹大餐完全成功。

    “香奈儿,我们可以先吃蟹,鸡汤还得几十分钟,多炖会,味道更香。”李煜说着,从背包里取出一个陶瓷制的小酒瓶,里面装的是香蕉酒,打开木塞子,顿时弥漫出一股醇厚的酒香。

    “嗯……嗯……我已经在吃了……上帝啊,这是什么蟹?为什么这么好吃?李,你一定是个厨神,如果你没结婚的话,我可以考虑嫁给你!”香奈儿好像饿疯了,居然为了区区的一顿美食,把自己给处理掉。

    山里溪水里生长的山蟹,膏肉质极为紧密细嫩,一层层像洁白的玉石般,并散发出诱人的香味,蟹腿入口脆嫩,有嚼劲,却极易化掉,最终在口腔里散发出一股股混合香味,让人欲罢不能,真想一直吃下去,撑死也不想停掉。

    “香奈儿,你再开这样的玩笑,我可当真啦,哈哈,娶一个外国妞当老婆,想想就刺激。”李煜大笑着,喝了一口香蕉酒,满口的幽香,配上烤蟹,简直是绝配。

    “不不,我没开玩笑,你知道的,无论是征服男人还是女人,都要先征服她的胃,当然,如果还能征服她的身体,好就更完美了!”香奈儿说着,似乎借着兴子,勾魂夺魄的白了李煜一眼,风情万种的媚眼,惹得男人一阵躁动。

    不过香奈儿脸上的风情很快就消失了,生怕过火了,看到这里,李煜当然能明白,这是她的玩笑话,当不得真,不然尴尬的绝对是自己。

    一转眼,一人一串蟹都快吃完了,锅子里的鸡肉香味更加浓郁,里面这才把酒瓶放下,趁着香奈儿不注意,从空间拿出几根竹荪放进锅里。

    “哇,是面纱菌……这个好吃,我以前吃过好几次的,特别香。”香奈儿兴奋的大叫起来,拿着个蟹腿,蹲在锅旁边流口水。

    竹荪又名面纱菌,也有地方叫竹参、竹姑娘等等,名字不同,但东西却一样,就是指这种蘑菇,被誉为菌中皇后,被国人列为“草八珍”之一,李煜上次在苦竹林里挖了不少,在空间里也种植了许多。

    李煜算是发现了,这外国妞是一个如假包换的吃货,吃过的美味绝对不比自己少,认得的东西也极多,把十多根竹荪全部入进去之后,还要煮半小时左右才算大功告成,要让竹荪的香味和野鸡香味溶合在一起。

    在盖上锅盖之前,李煜想了想,把瓶子里的酒滴上几滴,可以去除腥味,以及新鲜竹荪上的生涩味,作为一个吃货,技术一定要精益求精,只要条件允许,绝对把一份美食做到极致。

    “哇,离得近,发现你的酒更香,让我也尝一口吧!”香奈儿说着,抢过他手里的酒瓶子,就往嘴里倒,这妞太霸气了,咕噜咕噜,一口气差点把喝剩下的半瓶喝光。(未完待续)